By Tin-chee Lo (盧天賜);July 7, 2019
中國人的意識形態受儒家思想主導了數千年之久。甚麼是儒家思想?這是個很复杂的問題。讓我簡單地把它定義為孔子,孟子,和荀子思想的總和 (Ref. 1)。本文聚焦在三位聖人(sages) 對 「人性 (human nature) 」的看法。
孔子
從 <論語> 我們得知至聖孔子 (551-479 B.C.) 是一個不斷關注個人紀律的人。他認為仁,義,禮,智,信,等是能透過實踐而培養出來的美德。他周遊列國,向君王提供服務,揚言只需三至五年的時間,便能改善社會秩序和政治和諧。孔子並沒有缺乏自信,然而,對他十分失望的是,沒有一個地方君主接納他作參謀的官職。
孟子
孔子死後約一百年,另一位聖人出現。他名孟子 (372-289 B.C.) ,後被稱為亞聖。他是 <論語> 編纂者之一,是孔子思想的得意門生。他鑽研老師的寫作,他所得出的結論是:孔子畢竟認為「人之初,性本善」並相信人類的行為是具有可塑性的。人一生下來便傾向于美善,所以當你看到一位甚至自己不認識的小孩童快要掉下井時,你便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焦慮,這種惻隠之心從何而來?孟子同意孔子的説法,説是從人良善的天性而來。孔子和孟子均深信,只要我們能消除社會腐敗的力量,藉著滋養人們本身固有的美德,社會的紊亂和政治的畸形,便會被消除而人類便能達到世界大同的理想境界。所以孟子和孔子思想基本上是一様。孟子可説是孔子思想的的解釋者。
荀子
幾個世代之後,另一位聖人出現,他名荀子 (310-237 B.C.),他看到周朝的統一力量正在削弱,社會秩序搖搖欲墬,慢慢進入史家所稱的「戰國時期」。因此,荀子觀察到,「人之初,性本惡」。他認為孔子和孟子都搞錯了。這種人性的天然傾向,產生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和曝露了人的私慾與貪婪,人與人的敬重和順服都消失了。但為什麼當我們看到小孩爬到井邊時,我們還感覺到一陣同情和不安呢?荀子的解釋是:因為我們救這小孩不會使我們個人的利益受虧損;如果我們知道因這孩子的掉落會帶給我們一些好處,恐怕我們會給這個孩童一個猛推。另一個問題是,既然人的天性是邪惡,為什麼我們也常常看到一些人做出一些善意的行為? 荀子說,這些善行非出于本性,乃是因為有很多有思想的聖人,他們看到社會的弊端,便聚集在一起,設定一些法律和制度以減緩由人性而產生的破壞,然後再用教導,律己和哲學思想去改造人性。盡管荀子與孔孟對人性的出發點截然不同,三位聖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人都具有一種道德能力去改善自己的個性和環境,所以荀子也自稱為孔夫子的忠實弟子。總體而言,三位聖人的「人性論」都是「以人為本」的哲學思想。
聖經
荀子的「性惡論」是最靠近聖經對人本質問題的诊断。聖經的啓示是:自罪進入人類後 (至於罪如何能進入人類,這是另一個大問題,我們在此不談),人類便從此具在罪性,這罪性在基督教神學中,被稱之為 「原罪 (Original Sin)」; 原罪是人類固有的墮落狀態。因此,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所以成為罪人; 我們是因為本質上是墮落的, 所以我們一定會犯罪。聖經指出:人類是「全然墮落 (Total Depravity)」的。這「全然」並非指人邪惡到一個無可再邪惡的地步。希特勒可說是極其邪惡的, 但他也有變得更墮落的可能性。我是罪人, 但我可以犯比我現在所犯的罪犯得更常, 更多, 和更嚴重。所以我不是「徹底」地墮落, 但我是「全然」地墮落。全然墮落的意思是我們全部或總額性的墮落。若不是上帝恩典的約束,我們每人都可以再惡多一㸃。這「全然」不是指「程度」上的意識,乃是指「範圍」上的意識。我們的每一部份:思想,靈魂,行動,體內每一個細胞,每一串DNA 都被罪污染,沒有一處是完美無缺的。換句話說,罪不是我們外表的污㸃,罪乃是穿透瀰漫地進入人類的核心。聖經所說罪的嚴重性是荀子沒有看透的。 有一位思想家 (Ref. 2) 直言不諱地説,「儘管人類在哲學上如何用盡腦汁去淡化,去辯駁,甚至去否定人的罪性的存在,但在實際經驗觀察上,罪的存在是無可遁形的。」
但問題是:如果人的罪惡, 照聖經所説,是如此深重,為什麼我們不時也看到一些人的確作出一些慈善的事呢?答案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的,墮落之後,這形象便破碎了,但畢竟這破碎的形象仍存留一些遺跡。所以人不時也會做些「善」事。當人看到小孩快掉下井時, 仍有勇氣和惻忍之心去設法救他。但人的「善」是不純潔的。一個富人用匿名的方法捐了一大筆錢去救濟貧民,做益社會,他雖說「不願」人知道,但他自己也承認當別人把這善事在他的背後公開褒揚,這就是此人最沾沾自喜的時刻了。由此可見,人的善行也有驕傲和自私的成分在其中。這豈不是人性的真相嗎?
耶穌
荀子死後二百多年,有另一位聖人出現,他就是耶穌。他與孔子,孟子,荀子截然不同。由下列數㸃 (其實還有更多),我們得知他是一位「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的獨特人物:
尙未出生,傳記巳成:大部分舊約聖經中的預言 (佔舊約四分之一的篇幅) 都描述那將要降世的耶穌。有學者們把這些預言耶穌的經文聚集在一起並加以重組整理,發現它們與新約的四福音書 (耶穌生平) 極其接近。
衪的名字是上帝給祂的:「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裏拯救出來。」所以祂一生下來便有一個特別的使命, 祂是預定作人類的救主。
祂是上帝的兒子:「兒子」不是從生物學觀點去領會,乃是指祂與上帝有極其親密不可分割的的意思 (not biological but relational), 意指耶穌就是上帝。
耶穌自己知道 (self-understanding) 並聲稱祂是上帝:穆罕默德上天取了可蘭經後,他說他不知道他自己是先知,後來他的同伴對他說,他背後有痣,乃是先知的記號。他信了,此後便以先知自居,但他也不敢自稱為神。除了瘋子外,世上沒有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敢説自己是神。耶穌斷言祂是神,但無人絲毫認為祂是瘋子。
耶穌是由童女所生:這對現代人比較不是難明,因為「代產母 (surrogate mother)」巳證明是科學上的可能。馬利亞是從聖靈懷孕就意味著耶穌沒有人的基因,因此,祂沒有人的原罪,也意味著祂是全然聖潔, 祂並沒有犯過罪,祂也不可能會犯罪。祂的「無罪性 (sinlessness)」是作罪人的救主的必要條件。
道成肉身:上帝是個靈。他沒有物質性的形體,和物質所具的特色。祂在時空之上,所以我們不能問祂有多大,有多老,等問題。聖經說上帝是「話語 (the Word)」表示祂就是「道」。「道」是資訊 (information)。現代人都知道資訊是帶著能力的。當上帝創造宇宙時,祂是用說話從無變有的方式使宇宙成為實體。然而這「資訊」是超越我們所能領會的,這資訊是有位格的 (Personhood)。耶穌是「道成了肉身 (God’s Incarnate)」, 祂曾充充滿滿地住在人類歷史的當中。
耶穌不是受造的個體 (created being) :祂是神。所以祂在道成肉身 (incarnation) 之前是亙古常存的 (preexistence) 。人是有始無終 (無終指靈魂不滅),但耶穌是無始無終。
耶穌具「神人二性」:祂是百分之百人,所以祂在上帝面前可以代表人。祂是百分之百神,所以祂在人的面前可以代表上帝。這個雙重代表的角色是「中保」之職,「中保」即神與人之間的橋樑,是神與人中間的代辯律師。
耶穌能行神蹟:如果祂是那使無變有的創造主宰,那麼把水變成酒 (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如果風和浪都是祂所創造的東西,那麼平靜風浪又有何難呢?如果祂是生命的創始和維持者,那麼祂能使死人復活就絕對成為可能。
祂自己設計救贖人類的方法:表面上耶穌是被不法之惡人釘在十字架上,但實際上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 (聖父,聖子,聖靈是同一本質的三個位格—Three Persons, One Essence) 在創世以前商議好的計劃,是無人或天使能破壞的。人有罪,但公義的神定規了罪的功價乃是死。救贖是使人不要死,所以耶穌的死是代替我們的死,好叫我們得生命。聖經中的「死」是與神隔絶之意。聖經中的「生」是與神和好之意。這是生死的深層意義。
耶穌的復活是祂重要的特性:復活證實祂是神。孔子,孟子,荀子都死了;穆罕默德也死了;佛陀也死了;世上所有宗教創始人都死了;唯獨聖穌從死𥚃復活。世上賢聖的人,你可以説他們是「精神復活」,但耶穌的復活是「身體復活 (bodily resurrection)」,所以祂復活後能與門徒在一起,能進鎖著的房間,能和他們一起吃飯,能同時在不同的地方出現。些事都有許多見證人,有一次是五百人同時目睹。耶穌復活是鐵一般的事實,是無可置疑的。
耶穌的升天:祂復活之後,不是永遠留在地上。四十天之後,祂升上天,回到自己本來的家。祂在天上,因祂完成了救恩,便被加冕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不斷為祂所救贖的人代禱。我們屬肉身的生命需要營養去維持。同理,我們屬靈的生命需要在天上的大祭司耶穌的代禱去維持,使此生命成為永不滅亡的「永生」。
耶穌的再來:這是一個尙未應驗的預言。數巳百計的預言到今天巳應驗無疑了,所以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去相信祂必照祂所説的要再來。這是科學家所用的「歸納法」,就是合理的科學方法。這裏我們看到信心 (faith) 與理性 (reason) 的互相作用 (interplay)。耶穌的再來就是得救的人的盼望,因為到那時,一切在世不公平的事都要過去,正義得到伸張,苦難獲得解釋,病痛和死亡都不復存在。儘管今世有苦難,但基督徒的前景基本上是樂觀的。但那些不信耶穌的人,因為他們仍在罪中未被赦免,他們便承受罪人應有的後果。得救的人所獲得的是恩典,滅亡的人所應得的是公義。
耶穌是唯一得救的道路:這句話聽起來有點霸道,或説太不寛容。當人們質疑「為何耶穌是通往上帝的唯一途徑?」時,他們已經假設了一個基于以功德為本的救恩觀。換言之,他們相信人是可以靠善行得救,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所以,人的得救必需依靠在他們身外的力量,而非靠他們自己身內的能力。這外力是甚麼呢?但如果耶穌有那麼多獨一無二的特色,那麼祂的話是可信的。所以當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沒有人能不通過祂而能進到父神那裡去。」我們就相信祂是惟一的道路。
至於對罪的問題如何解決呢?聖經與荀子就在這一點上明顯地分道揚鑣。儒家思想認為透過人的努力,自律,教育,和正確的哲學思想就可以培養個人的德性。但個人的改進還是不夠,我們還需要整個社會都走上善的道路,其方法是讓一群賢人制定法律和制度,使人類便獲得「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的美德。慢慢地人類便可以進化到「止於至善」的最終目標。
聖經認為人有原罪,所以根本上不可能有行善的道德能力。人所需要的是「重生」而不是「改造」或「修補」或 「教化」。「重生」是從神而來的超自然生命,它不是靠人企圖以善行去獲得,而是神所賜的恩典禮物。獲此禮物的途徑是相信基督是救主,透過認罪悔改而獲得罪的赦免。「悔改」不是只「悔不當初」或只是説聲「對不起」。悔改是方向的改變,就好像當你發現你開車走錯方向了,你還會繼續向前駛嗎?儘管你巳走了多遠,多快,多久,最明智之舉就是,馬上轉頭往正確的方向去。「赦免」是基督教獨特的恩典,是所有宗教和哲學中都找不到的,因為只有神才能提供赦免。
耶穌不但對人類的問題有正確的診斷;祂更提供了獨一無二的救法。解決罪的方法不是靠努力行善,乃是透過認罪,悔改,接受基督為個人的救主,然後獲得祂赦免的恩典。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References:
- “Original Sin – A Cultural History” by Alan Jacobs; pp. 11-14.
- Quoted from Malcolm Muggeridge: “Human depravity is at once the most empirically verifiable reality but also the most philosophically resis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