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個聖誕節早晨,那睡在馬槽裡的嬰孩是誰?

By Tin-chee Lo; December 24, 2018

本文以一個問題作題目,但我想讀者都知道其答案:那位嬰兒就是耶穌。但我們如何肯定這個答案呢?簡言之,這答案是從新約聖經—特別是四福音書—找出來的。現在,題目中的問題就產生了另外一個更基本性的問題:四福音書可靠嗎?

福音書的作者
嚴格而言, 四福音是匿名作品,因為在正文 (text) 中無明確聲明。但初期教會的統一證詞都同意下列的說法 (Ref. 1) 。

  • 稅吏馬太,又名利未,是馬太福音的作者。馬太寫作的對象是猶太人。馬太是耶穌十二使徒之一,所以他是耶穌生平的直接目擊證人。重點在説明耶穌是王。
  • 馬可,又稱為「馬可的約翰」是彼得的同伴。馬可不是十二使徒之一。馬可從彼得支取資料寫了馬可福音,強調耶穌是奴僕。彼得是十二門徒之一,所以馬可是耶穌生平的間接目擊證人。
  • 路加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但他是保羅的要好朋友,保羅稱他為「心愛的醫生」。而保羅是親眼在大馬色看見過復活的耶穌的那一位特殊見證人。路加從馬可身上支取資料寫路加福音。路加又從保羅身上支取資料寫使徒行傳。所以路加是耶穌生平的間接目擊證人。
  • 約翰是十二使徒之一。他親自從耶穌身上和聖靈的特別啟示中獨立地獲得資料,寫了約翰福音和啓示録。當然,馬太,馬可,路得所知道的,約翰並非一無所知。因此約翰是耶穌生平的直接目擊證人。約翰福音重㸃不放在耶穌的生平,它與傳記式的「對觀福音—太,可,路」不同。它似乎有一種非常不同的語言風格。其中,記載耶穌使用不同的術語和長篇講道來表達祂自己的神性,即更「高的基督論 (high Christology)」。約翰記載:耶穌更直接地,更明顯地聲稱自己與父神同在; 自己就是上帝;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隨了聖經的內證外,還有早期教會的教父,如聖愛任紐 (Saint Irenaeus) 等, 都一致確認上述四人是福音書的作者。猶太歷史家約瑟夫 (Josephus) 都肯定此說法。所以,四福音是直接和間接的「目擊證人」的記錄,因此其資料的可靠性和可信度是無可置疑的。但是,獲得正確資料是一回事,寫下來的正確度又是另一回事。史學家均認為:事件的發生與其書面的記錄之間的時差越短,越不可能有神話傳說或錯誤的介入。 我們現在就要探討四福音書的寫作年日。

但我順便提一下:有人認為頭三本福音書是耶穌死後數百年,由一些虛構作家借用馬太,馬可,路加的名義寫下來的。但神學家 Craig L. Bromberg 認為這是極不可能。試想一想:馬可和路加被視為不夠資格,因他們不在十二門徒之圈子內,而馬太曾是被人憎恨的稅吏,是一位臭名昭著的人物。如果你要把一些人物當作福音書的作者,人之常情是會把一些著名的模範人物放進去。與富幻想的偽經福音書 (Apocryphal Gospels) 的作者對照, 他們選用腓力, 馬利亞, 和雅各等沒有丑事的人物,絶不會輪到馬太,馬可,和路加。但從聖經中,我們往往看到神常用一些我們認為「沒有資格」的人為器皿。(Ref. 1, pp. 16-17)

寫作的時間
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多次超自然地預言耶路撒冷的淪陷和宏徫聖殿的徹底毀壞。這事件果真于AD 70 準確地應驗了 (太24, 可13, 路21) 。那些持反超自然偏見 (antisupernatural bias) 的人士認為福音書必寫於 A.D.70 年之後。這是一個不附合史實的推断。為何不合史實呢?

現在我們以使徒行傳的寫作日期作為起始㸃來推算四福音的寫作日期。有幾個理由作為強烈支持使徒行傳是寫於 A.D.62 至A.D.64 年間的個案。使徒行傳記載了教會的誕生, 彼得與保羅的職事, 司提反的殉道 (Acts 7:54-60), 雅各的殉道 (Acts 12:1-2), 但並沒有提及數件 “如巳發生, 定必記載” 的歷史大事 (monumental events) 。這些意義深長的事件徹底地改變羅馬人和猶太人的關係。 若不被記載, 就好似寫美國近代史而忽畧了911事件一般。沒有記載 911 事件的美國近代史, 我們可以斷言它必然是寫於2001 年九月十一日之前.

使徒行傳中找不到的重要事件包括:

  • 發生於A.D.70 耶路撒冷京城淪陷和聖殿全然被毀的事件沒有記载。
  • 羅馬暴君尼祿 於 A.D. 60 年代中葉對基督徒的大迫害沒有記载。
  • 使徒彼得于65年的殉道沒有記载。
  • 使徒保羅的殉道沒有記载。保羅在羅馬被捕後即被軟禁, 隨之而來使徒行傳突然地終結而再無下文交代。為什麼這位 「詳細考察」的歷史學家—路加醫生—的寫作如此唐突? 最可能的解釋就是保羅巳被處死,他的行蹤無法繼續記錄下去,時年約 A.D. 64。

這就意味著使徒行傳不會寫于64年之後,否則,對書中的核心人物—保羅—之死必有記載。然而,雅各于A.D. 61 年的殉道卻記載在使徒行傳 (Acts 12:1-2) 中。這又意味著使徒行傳必定是寫于A.D. 61 之前。

路加醫生在寫使徒行傳前,先寫了他稱之為「前書」的路加福音書,這就意味著路加福音必定是在雅各殉道前,即早期的 A.D.60s 年代寫的, 比使徒行傳早些。耶穌是在 A.D. 30 死于十字架上,所以我們可説路加福音是在耶穌離世升天後約三十年就巳寫成了。值得注意的是,路加醫生寫路加福音時常取材於馬可的目擊見證, 可見馬可福音成書時間大可能比路加福音早更。馬可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他是從耶穌的近身門徒,彼得,獲資料。然而彼得 (和馬太) 兩人都在十二使徒之行列中,所以我們可以推論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均比路加福音還要早, 早在約 A.D.44 (Ref. 2) 。

結論: 我們可以肯定一個時段範圍,就是「對觀福音 (太,可,路) 」是在耶穌死後三十年巳經完成。保羅為主殉道死于 A.D. 64,如果我們算他所有寫作 (即十三封書信) 需要十多年,那就意味著保羅的寫作職事始於A.D.40 末期,終於A.D. 60初期。而大部分主要書信巳在 50 年代完成了,除了一些監獄書信稍晚一點。

更早的記錄
基督徒相信,就算耶穌的生活,教導和神蹟是那麼精彩,如果基督的死,祂的復活,祂為罪人所提供的贖罪或寬恕等,不是歷史事實,那麼這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現在我們應問,”從保羅的書信中,可否找到一些跡象,指明他所引用的資料是比他的寫作本身更早期呢?”

保羅重要的基督論,特別是高基督論 (high Christology)—-耶穌是神和天地之主—-並非從他寫作過程中逐步形成。保羅發現,在主耶穌復活之後不久,在最早的基督教會中巳流行一些信條 (creeds),信仰表白,詩歌等,納入初期教會的礼拜仪式中。其後保羅把這些資料納入他的書信中。例:

  • 腓立比書2:6-11 論及基督「本有神的形像」。
  • 歌羅西書1:15-20 論及「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萬有都是靠他造的…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都與自己和好了。」
  • 還有哥林多前書15:3-7 論及保羅自己領受了一些「口頭傳統」的基本信仰。保羅在皈依基督教信仰 (A.D. 34) 三年後往耶路撒冷並且直接從目擊者—彼得和雅各—那裡得到了這些資料 (Ref.3; Ref.4 p.35) 。

此信條早被初期眾教會制訂 (formulated) 並採納. 所以耶穌的救贖資科 (死, [resurrection], 復活,升天) 可追朔 (dating back) 到事件後2至5年,而不是幾十年,更不是幾百年。新約文献 (保羅書信,對觀福音,主要教義,等) 寫於十字架事件發生後30年內, 絕不可能有傳奇故事 (legend), 或錯誤, 或誇張 (outright mistakes) 的成分在內 。如有,必被當時目擊者指正和修改。 標準自由派人士 (即那些不甘心接受寫作的立刻性的新派神學家) 也如此鑑定:

  • 馬可福音寫于 A.D. 70年代;
  • 馬太和路加福音寫于 A.D. 80年代;
  • 約翰福音寫于 A.D. 90年代。

就算如此, 這些寫作年代也在不同目擊者的有生年日之內, 包括一些持敵意的見證人, 如福音書所報導不實, 他們當時大有反駁機會。

神話傳說的介入?

亞歷山大大帝的兩部最早的傳記是亞歷山大在公元前323年逝世後400多年由阿里安 (Arrian) 和普魯塔克 (Plutarch) 撰寫的,但歷史學家們均認為這兩本傳記是可靠和值得信賴的。但他們也承認,關於亞歷山大的神話傳說材料,隨著時間的推移,巳慢慢介入傳記當中。然而,這只發生在這兩位傳記作家死後的幾個世紀才開始浮現。(Ref. 1, pp. 31-32)

佛教:佛陀生于公元前六世紀。但佛教經典直到基督教時代之後才開始問世。第一本佛祖的傳記寫於公元一世紀。

回教:雖然我們有穆罕默德的語錄寫在古蘭經內,穆罕默德是活在公元578年至公元632年的人物。但他的傳記直到767年才被寫下– 整整在他去世後一個多世紀。 (Ref. 4, p.87) 。

正如史學家所說:事件的發生與其書面的記錄之間的時差越短,越不可能有不正確的東西, 如神話傳說或奇異的故事介入。鑑于福音書的幾十年和亞歷山大, 佛教,回放經典的幾百年的區別,新約聖經中的目擊證人的證詞是極其正確無誤地被保存的。

還有, 史學家 Colin Hemer 在使徒行傳最後的16章內, 對32個國家,54個城市和9個島嶼的提及,考古學家仔細研究, 鑑定沒有一個錯誤 (Ref. 4 pp.98-99) 。 筆者曾經到過以弗所古市,親眼看見被考古學家所發掘出來的大劇場 (Acts 19:29)。它是廿世紀初葉為懷疑者的爭論焦點之一; 他們認為古代的技術是無法建造如此巨大的劇場。但事實勝於雄辯。

耶穌是神
一旦福音書的準確性被肯定, 耶穌的權威就被確定,而舊約便不證自明了,因為耶穌多次帶著權柄強調:

  • 若是這樣,經上 (律法書,即舊約聖經) 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26:54)
  •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 (舊約) 的一點一畫落空還更容易. (路16:17)
  •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掉的. (約10:35)

今天書店中很多書藉都如火如荼地把耶穌描述為一個憤世嫉俗的哲學家和世界末日的先知,一個狂熱者如奮銳黨員,拉比,道德老師,法利賽人,激進的平等主義者,以及後現代社會批評家。但我們真的可以相信耶穌傳記所告訴我們的:他出生的真實故事,教義,奇蹟,死亡,以及死後的身體復活,和耶穌的宣告—衪是上帝的獨生子。

魯益師 (C.S. Lewis) 指出,“一個人,若他只是一個凡人, 並且說出那些耶穌所說出的話,要么他是個瘋子,要么他就是地獄的惡魔。你必須做出你的選擇。” 但是,魯益師繼續說道,“讓我們不要提出任何要人領情的胡言廢語,説祂只是一位偉大的人類老師。” 魯益師再強調,”耶穌並沒有留下這選擇給我們。並且衪從來沒有如此打算過。 (Ref. 5)” 我們正確的回應應該是是:相信,悔改,和接受耶穌是我們個人的救主。

第一個聖誕節
約瑟和懷著耶穌的馬利亞,經過長途跋涉的一天,終於到達了伯利恆,那時是深夜。當時因爲客店裡沒有地方,他們就落腳在馬槽𥚃,馬利亞就在那裡生下了耶穌。

  • 「在伯利恆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Lk 2:8) 」由此可知,耶穌是在夜晚出生。
  • 「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Lk 2:11) 」為什麼聖經説「今天」而不是「今晚」? 可見耶穌不是在深夜出生,而是在凌晨出生。

再者,耶穌出生的目的是為了把人類從黑暗的罪疚中拯救出來。所以衪是人類盼望的曙光。因此,我相信祂是在早晨出生的,這就解釋了題目中的「早晨」兩個字:但這只不過是我個人的想像和推测, 為了給讀者帶來一些興趣而矣。

References:

  1. “The Case for Christmas” by Lee Strobel; pp. 7-36.
  2. “Searching for Truth” by Joe Boot; p. 186.
  3. “Who Make God?” by Ravi Zachariah and Norman Geisler; pp. 98-99.
  4. “The Case for Christ” by Lee Strobel.
  5. “Why Christmas?” is a booklet by Nicky Gumbel (www.alpha.org); p.7.

About Tin-chee Lo

Graduated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 Retired from IBM as engineer, scientist, and inventor since 2006. • Train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Semiconductor Devices, Circuit design, Memory design, Logic design, system-on-a-chip). • Interests after retirement: Christian apologetics, writing and teaching, and the art of pa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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