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March 2021

禱告的信心

By 盧天賜; March 24, 2021 希伯來書(11:1)寫道,「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是大多數基督徒都熟悉的金句。 但讓我感到困惑的是,我似乎了解,但實際上我並不完全了解。最近我有機會再次仔細思想這節經文。 經節的第一部:「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 我們「所望之事」是什麼? 在我們的一搬禱告中,我們祈求疾病得醫治,工作得隱定,疫情早日結束等。但在我們的禱告經驗中,並不是每次都有求必應,因此我們可以斷言,這些都不是這節經文所指的「實底。」 但隨後的經文所給出的文字和例子並未提及到這些需要解決的切身問題。它所暗示的乃是上帝的應許,屬性,和作為。 這些例子的模式是:「某人」因著相信「上帝的某種屬性」便作出「某些事來」。例: (V. 3)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 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意思是:「我們」因著相信「上帝是創造主,並且他的話是帶著能力」,便讓我們「知道宇宙是從祂而來」。 (V. 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意思是:「亞伯拉罕」因著相信「上帝是信實守約的神」, 便「遵命出去, 雖不知詳情」。 所以當我們把「所望之事」放在「上帝的某種屬性」時, 它就是「實底」了。如: • 我們盼望復活得榮耀 • 我們盼望基督的再臨 • 我們盼望聖徒的被提 • 我們盼望那新天新地 這一切都是所望之事的實底。為什麼是實底?因爲這些都是實實在在不會改變的東西。 因此,當我們談論「信心」之前,我們必須首先確定無疑地「相信」神的應許,和神的屬性。 這是非常奇妙的,就是我們對一些東西先要有「相信」,才能開始談到「信心」的問題。 經節的第二部分:「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未見之事」是指甚麼東西呢? 隨後給出的文字和示例並不涉及我們職業的未知未來,也不涉及我們那浮動的投資和銀行帳戶,而是涉及那從上帝那看不見之手所成就的穩固東西,例如: • 通過基督十架赦免之恩是看不見的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Bible/Christianity, Life |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