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in-chee Lo (盧天賜) August 6, 2018
很多人説, 「人死如燈滅」,意即「死」就是一了百了,不再存在。但聖經拒絕這種哲學思想。基督徒相信人死後,身體開始朽壞,但那沒有身體的靈魂繼續無間斷地存在,直至有一天復活,那時帶著復活身體的靈魂將受審判。義人被歡迎到新天新地的世界去,與主永遠同在;惡人被送到火湖那𥚃去,永遠受苦。這是我們對歸宿的宏觀認識。從死亡到復活這段時間,神學家 (Note 1) 稱為「中間狀態 (intermediate state) 」。聖經对「中間狀態」有不同的名詞: 「天堂」, 「樂園」, 「地獄」, 「監獄」, 「陰間」, 但不是「新天新地」和「火湖」。我們從聖經中找不到關乎此狀態的詳細和直接資料,但並非表示我們對此一無所知。我們可以從數處經文中獲得精釆的啓示。
保羅在腓立比書1:23 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離世」指肉身的死亡,進入這個「中間狀態。「情願」表示他生前對某事情的嚮往。這事情是甚麼呢?就是「與基督同在」。這裡,我們看到靈魂存在的連續性。保羅認為沒有身體的靈魂是處於一個「好得無比」的狀態。這個「好得無比」就意味著一個有知覺,有意識的存在,而並非一些人所認為的「靈魂昏迷」狀態,直到復活時才醒醒過來。從所有保羅的書信中,得知他是充滿熱情地去認識基督。雖然當他在世時,他巳認識基督並與基督同在,但死後他更能認識祂並與祂有更密切的相交,這就是「好得無比」所暗示的意義。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6-8 說:「6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8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在身內」指在世活著的時候。「更願意」表示一種偏好。「離開身體」說明身體缺席的存在的可能性。「與主同住」說明身體死後的靈魂繼續存在並意識到主在他旁邊。「坦然無懼」表明死亡並非一件可怕的事,因為死後仍與主同在並有復活的盼望。
除了保羅外,使徒約翰在啓示錄 6:9-10 作見證說:「9 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 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10 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
這些被殺之人的靈魂肯定不會處于睡眠狀態中,因為他們能喊叫出「主阿,要等到幾時呢?」而且他們的正義感並沒有因死亡而消失。
現在我們對「中間狀態」巳有基本認識,但這並不代表其中沒有難題。耶穌在十架上對那悔改的犯人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 23:43) 。」但彼前 3:18b-19 記載, 「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從上下文, 我們頗有把握相信耶穌在死後但在復活前曾到監獄 (死人之地) 向失落的灵魂傳道。 (Note 2: 不是傳福音, 乃是宣告得勝 to proclaim as a herald, 就是那 “成了” 的消息。)
既然耶穌死後馬上去樂園, 衪又怎能馬上又去監獄呢? 有一解釋是: 可怕的監獄裏面有一個美麗幸福的房間, 叫樂園, 所以耶穌可以去樂園又同時去地獄。 到耶穌復活升天後, 樂園便搬出來, 移到天上, 稱為天堂 (Note 3)。 所以今天信主的人死了, 他們的靈魂馬上到天堂, 與主同在, 待末日身體復活, 然後進入新天新地的永世裏。 樂園搬家, 聽來有點古怪, 但聖經學者, 希伯來文和希胆文專家, Gleason Archer 似乎同意這說法 (Note 4); 認為耶穌到監獄的目的是釋放那些舊約時代有信心的死者, 然後在第一個復活節的那一天遷移到天堂。 暗示所有舊約時代的人死後都去陰間 (希伯來文的Sheol 或希臘文的 Hades), 亦即彼得所說的監獄,不分善惡。
在極度痛苦中, 十架上的耶穌放聲喊叫,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太27:46). 父神沉默不語, 因為耶穌在前一晚客西馬尼園中巳有答案。 這個 「離棄」 不代表耶穌在這段時間失去神性, 或失去三位一體中的位格, 衪永遠是神, 否則衪在重要的時刻—-也就是「衪必需是神」的時刻—-又怎能担當我們的罪呢? 所以 「離棄」的意思是在那段時間裏, 一向與衪和諧協調的父神, 因耶穌身上背負世人的罪的緣故, 不能再和衪站在同一立塲上;但聖父與耶穌之間的父子關係始終從未終斷過。 (Note 5)
筆者認為「樂園搬家」是不必要的經文調和方法。 耶穌既無間斷地是神, 而神其中一種屬性是「無所不在」。既是無所不在, 衪便可以同時在樂園和在監獄 (隂間) 了。耶穌的身體仍在墳墓裡直至第三天身體復活為止, 所以往陰間的耶穌是耶穌的靈魂。 所以耶穌是經过 [死=>中間状態=>復活=>國度] 的模式,因此祂成為我们的模式。再者, 聖經的啟示是漸進的, 在舊約時代, 天堂和地獄的觀念尚未明晰, 不論義人或惡人死了, 他們所知道的, 就是往墳墓 (死人之地) 那裏去。 所以義人雅各見幼子便雅憫被帶走時, 便說, 「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 (Sheol or Hades) 去了 (創42:38)。」及至新約, 我們才確實明白義人和惡人所去的地方是不同的: 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裡得安慰, 而財主在陰間受痛苦 (路16:19-31)。
對基督徒而言,死亡不是我們必須為我們的罪付出的工價,因為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全額支付了我們的罪債。死亡是祝福的源泉。基督的複活已經擊敗了 “最後的敵人”。因此,我們最可怕的對手 — 死亡 — 對我們來說已成為打開天堂幸福之門的僕人。因此,基督徒的死不是結束,而是一個光榮的新開端。為此,我們可以得安慰並歡欣鼓舞。聖經教導說,信徒死後會馬上去天堂。此外, 聖經並清楚地指出信徒在死亡後和復活前的中間狀態中是快樂和幸福的。但他們的快樂和幸福將是暫時的和不完整的。終極的快樂和幸福,要等待到他們帶著復活的身體進到上帝所創造的新天新地才能現實, 那時就是神救贖工作達到的最高潮。(Note 1)
Note 1: “The Bible and the Future” by Anthony A. Hoekema。
Note 2: “The top 100 questions” by Richard Bewes; page 273 。
Note 3: 黄錦祥牧師在 MHCCC 之證道, “活人的神”; April 6, 2008。
Note 4: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by Gleason L. Archer; page 423。
Note 5: ““Now, That’s a Good Question!” by R.C. Sproul; pages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