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罪

By TC Lo 盧天賜 (August 9, 2011)

觀看世上的數大宗教, 沒有一個像基督教那樣對罪有如此清淅明確的啟示. 某一世界觀認為罪只不過是伊甸園內的失足, 只要爬起來就沒事了. 另一世界觀認為你可以用道德作拔靴帶把你自己提升起來, 在將來的世界裏為自己設計一個更完美的生命. 耶穌却進入事情的核心, 直言不諱地說, “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太15:19). 這豈不是我們在現實世界所見到的嗎?

在聖經中, 人的罪可用三種明顯的方法來傳達其意義:

  • 罪以債為特徵 (主禱文: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太6:12).
  • 罪被視為聖經中所表達的 “與神為敵” 之立場.
  • 罪是干犯上帝的律法 (Sproul 稱此為宇宙性的叛國罪cosmic treason).

從這三點, 我們可以明白中保的必要性:

罪是

人是

神是

中保基督的工作

 debts罪債 Debtor債務人 Creditor債權人 Surety擔保人
enmity敵意 Enemy敵人 Violated One被侵犯者 Mediator調停者
crime犯法 Criminal罪犯 Judge法官 Substitute代罪者

神對罪的看法如非這樣嚴重, 衪又何必勞師動眾 (師:基督; 眾: 舊們先知們) 多方多次警告世人, 甚至差派愛子來到世上, 了對付人類罪的問題? 如果神對罪的看法真的如此嚴重, 為甚麽人不能察覺其嚴重性呢? 我想: 人對罪的領會的深度是與他跟神的距離成反比. 他與神的關係越近, 他對罪的領會便越深.

• 不信的人: 我沒有犯法, 何罪有之?
• 信主的人: 我是蒙恩的罪人.
• 愛主的人: 只要我愛主, 我便是一個 “好罪人”.
• 馬丁路得: 如果 “盡心, 盡意, 盡性, 盡力愛主” 是最大的誡命, 那麼, 我雖然愛主, 但沒有盡心, 盡意, 盡性, 盡力去愛衪, 我便是最大的罪人了. (Note 1)
• 忠僕保羅: 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提前1:15)

蘇珊娜衛斯理 Susanna Wesley 是個平凡的女子, 但却有一個非凡的屬靈生命. 她生了19個孩子. 你可想像到她必定有一種內在的能力才能把其中的两個兒子養育成為屬靈的偉人. 童年時代的John和Charles巳有特殊的靈性, 他倆在孩子們中常坐在母親的膝蓋上向她學習如何與神同行. 有一天John 問母親說, “媽媽, 甚麼叫做罪?” 她說, “我兒, 凡是能減弱你的理性, 損害你良心的敏感, 使你對神的意識變暗淡, 或消除你對屬靈事物的胃口; 總而言之, 如果任何東西會增加肉體的權威和能力過於聖靈在你身上的權柄, 那麼, 這些東西, 不管它們有多善或多美, 對你而言, 都是罪.” (Note 2)
我猜很可能沒有任何一位神學家會回答得比她更好. 這個定義, 成為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一生的指路明燈. 他的母親把對罪的敏感性深深刻植在他心裏.

Note 1: “The Holiness of God” by R.C. Sproul; page 123.

Note 2: 英文 “Son, whatever weakens your reasoning, impairs the tenderness of your conscience, obscures your sense of God, or take away your relish for spiritual things; in short, if anything increases the authority and power of the flesh over the Spirit, then that to you becomes sin, however good it is in itself.”
此句錄自: “The Grand Weaver” by Ravi Zacharias; page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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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四律—[第一律]

By TC Lo 盧天賜 (August 7, 2011)

物質的宇宙由物理定律管理; 但人與神的關係是由屬靈定律來支配. 所以當我們傳福音時, 我們可用屬靈四律 (一般福音單張上都可找到), 作為深入淺出的福音介紹: 這四律是:

1. 神對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目的.
2. 認識我們的根本問題–就是與神隔離.
3. 明白自救的無能為力.
4. 相信十字架的唯一救法.

但我們往往在第一律上便碰到困難, 無法再談下去. 生命真有目的嗎?

• 第一個答案是: 神照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 乃是照祂的智慧, 公義, 聖潔所造, 並賜予人管理萬物的權柄 (Note 1). 如果我是被神有目的地被塑造, 我就必需要認識衪, 並且要知道我被造的目的. 在這個目的的裏面, 便產生了對與錯的道德意識.

• 另外一個頗不同的答案是: 人基本上是能動的物質 (動物), 是由原始無生命的分泌液, 經長時間和機遇的連鎖進化, 變成分子和氨基酸, 然後再變成單細胞的微生物, 再變成底等動物, 然後侷促不安地從古海中蠕動上來, 再爬上樹上, 然後又從樹上下來, 瞧呀! 我們在這裏, 是黑猩猩的堂兄弟姊妹, 是天竺鼠和老鼠的遠親. 我們既是物質和時間和機遇率的產品, 並且受着物質決定論的程序 (material determinism) 所支配, 那麼人生的目的何在? 道德有何意義? 如果沒有神, 沒有來生, 沒有審判, 我為何要幫助別人? 這是無神論領導者, 存在主義哲學家, Albert Camus 和 Jean Paul Sartre 的看法.

两個不同的世界觀便有两個不同的答案. 那一個答案比較合理?

我對娛樂世界的新聞不感興趣, 但過去一週來 (指 2008年一月份), 只要你一打開TV新聞電台, 你便逃不了收看這段新聞: “來自澳洲的電影男明星, Heath Ledger, 於一月廿二日 (2008) 被人發現暴斃於紐約公寓, 年僅28 歲. 他被影壇認為是下一代的新星.” 社會人士, 對這前途似錦的年青人, 英年早逝, 感到震驚和悲悼. 認他的死是浪費了有價值的生命. 十年前, 英國 Diana 公主車禍身亡, 全世界都深感惋惜. 但我們可以問: 生命如果真的沒有終極的目標, 又為何會被浪費?

這些都說明了人裏面有自己直覺的知識, 儘管口裏說, “人生沒有目的,” 但當他裏面的直覺知識被接觸到的時侯, 他也無法自圓其說了. 所以, 直覺知識的挑起, 便成為福音的橋樑了 (Note 2).

護教學或傳福音, 不單單是回答別人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用問題去反問別人的問題, 其實這是耶穌的策畧. 其目的是: 當你用問題去回答別人時, 你便幫助他對他所發的問題背後的假設重申鑑定和評估. 一旦思想打開, 福音的內容便容易被人接受了. 近代作家, 哲學家 C.S. Lewis 最能善用這方面的護教方式. 我們可向他多多學習.

Note 1: Shorter Catechism of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發表於1647, 第十條問答.
Note 2: “Self-Evident Truths” by Gregory Koukl; Decision 11/2007, p.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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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奉獻

By TC Lo 盧天賜 (August 3, 2011)

論到馬其頓教會樂捐的事, 保羅用了一句另人難解的話來稱許他們, 說, “他們是按着力量, 而且也過了力量.” (林後8:3). 如果真的盡了力量, 又怎能過了力量? 如果過了力量, 豈不是證明他們原先並沒有盡了力量? 我想這是目光的問題.

• 當我們單看自己的需要時—-為房子還抵押借款, 孩子的大學費用, 高漲的汽油價格—-我們巳奉献這麽多, 真的可以問心無愧地說, “我巳按着力量” 了.

• 但當我們的目光轉向別人的需要時—-看見別無家可歸, 饑寒交迫, 疾病纏身—-我們便可以說, “呀! 我發現原來我還可以再多付出一點吧.” 這不是 “過了力量” 嗎?

英國宣教士 David Livingstone 出生於好家庭. 當他年青的時候, 他在服事神的事上努力學習. 後來當了醫生. 他願意放下高薪的職業, 全時間事主. 當他的目光注視在我的身世知舒適的生活時, 如此的奉献還不能說是 “盡了力量” 嗎? 但當他的目光轉向非洲而觀望時, 他被聖靈感動, 便宣告, “在晨光之下, 數以千計的村莊所冒的煙霧, 像縈繞於心頭的幽靈一般, 燃燒在我心內.” 然後他作了以下有名的禱告:

主阿! 差遣我到任何也方, 只要祢與我同行. 給我任何重担, 只要祢加我力量. 切斷任何束縛, 除了那把我拴在向祢服事和向祢的心的束縛.

這位偉大的神僕便開始踏出 “過了力量” 這一步, 一生在非洲傳福音. 死時, 他的碑文刻着,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約10:16)”. 可見他對  “另一群人” 的靈魂有多重的負担.

一個人奉献上自己的生命, 這應算是 “盡了力量” 吧! 但戴德生留下的两句名言, 足以表露他的眼光不是注視自已, 乃是注視中國人的需要.

• 假使我有千鎊英金, 中國可以全數支取;
• 假使我有千條性命, 决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

奉献一條性命, 是 “按着力量”; 奉献千條性命的心志, 便是 “過了力量”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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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 Was Christianity a tool of imperialism?

Was Christianity a tool of imperialism?
By Tin-chee Lo盧天賜

In logic, there is a law called “the law of rational inference.” It states that we can only use what is known to infer what is questionable in order to arrive at a legitimate conclusions.

False Association:
Fact one: United States is the most scientific country in the world.
Fact Two: United States has a river called Mississippi River.
Inference: The reason that the United States is the most scientific country in the world is because she has a Mississippi River.
We all know that this is an illegitimate deduction.

Now let’s look at the subject question:
Fact one: Imperialism made infiltration in China in the 19th century.
Fact two: Missionary began to make inroad in China during the same period.
Inference: Christianity was a tool of imperialism.
Is this conclusion reasonable? Before this question is answered, one must first ask what are (1) Imperialism, and (2) Christianity.

What is Imperialism?
Imperialism is the cre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an unequ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territorial relationship, usually between states and often in the form of an empire, based on domination and subordination. (Wikipedia)

What is Christianity?
It is not the opinion of certain missionary organization.
It is not the opinion of certain denomination.
It is not the opinion of certain Christians, no matter how famous they may be.
It is not about Christian characters, or morality.
It is all about a relationship with the living Lord Jesus Christ.
It is Jesus’ opinion that counts because His opinion is the Truth.
 Jesus’ Empire is not of this world.
 Jesus’ economy is not worldly.
 Jesus’ emphasizes humility and submissiveness, not domination and subordination of others.
 Jesus’ culture is described in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 Jesus’ territory is spiritual.

Rational Inference:
You see, Imperialism and Christianity are two totally unrelated, if not opposite, systems. To make association between the two in order to debunk Christianity is a grave prejudice. Furthermore, one has to note that Christianity in those days were not welcome by the Chinese people who considered it as “foreign religion”. If the Imperialists wanted to influence China, they surely would not have used such unwelcome thing as their tool. Christians intended to follow Christ’s Great Commission to evangelize the whole world, so it was possible that they took advantage the Imperialism’s door-opening opportunity to introduce Christ to the Chinese people. To take advantage the opportunity created by Imperialism to achieve the evangelistic agenda is one thing, to be used as a tool by Imperialism to accomplish the imperialistic agenda is a totally different thing. It would be more reasonable to say that Imperialism is the tool for Christianity to advance their agenda. Ultimately, what it counts is Jesus’ opinion. Jesus would never agree the assertion that Christianity is a tool used by Imperialism.

I believe the approach I answer this particular question can be extended to many other questions of this sort.

基督教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
高玲 譯

邏輯系統中有一律被稱為 “合理的推論 law of rational inference.” 意即, 我們只能從巳知的東西推論到未知的東西好讓我們能够獲得合法的結論.

错误的关联
事实一:美国是世界上科学最发达的国家。
事实二:美国有一条河叫密西西比河。
推论:美国是世界上科学最发达的国家,是因为它有一个密西西比河。
我们都知道,这一推论是很可笑的。這是巳知的結論.

那么以下的关联合乎逻辑吗?
巳知事实一:帝国主义在19世纪侵略中国。
巳知事实二:传教士在同一时期进入中国。
推论:基督教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這是可懷疑的的結論.
这个推论合理吗?

什么是帝国主义?
帝国主义是在国与国之间建立和维护不平等的经济、文化和领土的关系,它通常是建立在霸权与从属地位的基础上。(维基百科)

什么基督教教义?
它不是某些传教组织的观点。
它不是某个宗派的观点。
它不是某些基督徒的观点,无论他们多么有名。
它不是关于基督徒的品格或道德修养。
它完全是关于我们与生命的主–耶稣基督的关系。
只有主耶稣的观点才算数,因为祂的观点是真理。耶稣的观点是什麽?
耶稣的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
耶稣的经济觀不是世俗的经济觀。
耶稣强调谦卑和顺从,而不是建立霸权和从属的地位。
耶稣的文化都描述在“登山宝训”中(注1)。與帝国主义的文化觀不同.
耶稣的领土是属灵的。

你看,帝国主义和基督教是两个,即使不是相反,也是完全无关的系统。为了反对基督教而把两者连在一起是一个严重的偏见。此外,在那时代, 基督教不受中国人欢迎,被视为“洋教”。如果帝国主义要影响中国,他们肯定不会用这种不受欢迎的東西作工具。那时的基督徒非常愿意跟随耶稣赋予的大使命,即把福音传遍整个世界;很有可能是,他们利用了帝国主义打开中国大门的机会,向中国人传道。如果我們說,“帝国主义是基督教傳福音的工具” 那反而更合理. 最终,帝国主义者甚至作出这样的关联;耶稣基督绝不会作出这样的关联说,“基督教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这是最后裁决,因為基督的話才是代表基督教。

(注 1:“登山宝训”是一段耶稣在山上给门徒的讲道, 记载在圣经《马太福音中》的5-7章中。http://www.bbintl.org/bible/gb/gbMat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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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保 (Mediator)

TC Lo 盧天賜 (July 23, 2011)

中保 (Mediator) 的角色是他在百姓面前代表神, 在神面前代表百姓. 這個律師的識責, 聽起來有點生硬, 但中保也有温和舒慰的另一方面. 基督徒都知道耶穌基督是我們唯一的中保. 那麼, 聖靈又如何呢? 中文聖經哥林多後書第七章中, “安慰” 一詞出現四次. 聖經中的安慰與我們一般的領會有沒有更深的意思?

耶穌離世前那個晚上, 衪在樓房教訓門徒說,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 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6). 保惠師可譯作 “安慰者” 或作 “顧問 Counselor”. 和合本有小字把兩個意思合起來稱之為 “訓慰師.” 訓是顧問, 慰是安慰. 但值得注意的是, 希臘文是 paraclete.

耶穌提到 “另一位保惠師.” 顯然巳經有了第一位保惠師. 這第一位是誰呢? 約翰在新約聖經寫道,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一.2:1). 這裏 “中保” 是用希臘字 paraclete 來表達. 我們的問題便獲得正式的解答了.

• 義者耶穌基督就是那第一個保惠師.
• 這第二 (即另一個) 位保惠師是升天後的基督在地上所設立的至高無上的代表 (supreme vicar of Christ); 衪就是聖靈.

希臘字paraclete在古代社會還有一個意思, 就是 “被召到 (summoned to) 法庭當助手.” 所以聖靈 (即另一個保惠師) 所要履行的職責也被說明了. 職責有多項:

• 其中一項是, “幫助信徒在天上的法庭向天父說話,” 就是代禱之職事, 正如羅馬書 (8:26-27) 說,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 不但如此, 衪還, “幫助信徒對世人說話.” 當我們遇到衝突時, 耶穌在馬可 (13:11) 應許說, “人把你們拉去交官 (地上的法庭) 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
聖靈在人面前代表神, 在神面前代表人, 這豈不是中保的職事嗎?

希臘字paraclete指出聖靈另一項職責是作 “安慰者”. 這裏有兩方面的意思, 就是:
• 對受傷的, 挫敗, 和傷心的人, 聖靈是那體貼的安慰之源.
• 希臘字paraclete譯成拉丁文後, 又帶出另一個意思, 就是 “賜力量” 之意. 當我們軟弱的時侯, 聖靈加添我們力量及膽量和勇氣, 好叫我們 “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羅8:37). 人的安慰只不過是空洞的話語, 就算有些行動, 也只能帶來暫時的舒解. 但聖靈的安慰, 由根做起, 給我們力量去勝過環境. 可見對原文了解是多麽的重要.
舊約時代有很多 “中保的代表”, 例如摩西和眾先知, 因為他們在百姓面前代表神, 在神面前代表百姓. 異教徒他有中保的觀念. 天主教除耶穌外, 馬利亞也具中保的角色. 那麽這些 “中保” 與以聖經為本的基督教信仰中的中保有何不同? 請着我們教會 (www.HoCL.org) 的信仰宣言第四條:
We affirm that Jesus Christ is the only way of salvation, the only mediator between God and humanity (John 14:6; 1 Tim. 2:5).
We deny that anyone is saved in any other way than by Jesus Christ and his Gospel. The Bible offers no hope that sincere worshipers of other religions will be saved without personal faith in Jesus Christ. (Ref.2)

歷世歷代的非正统教義, 不外在這兩點上出錯: (1) 增加中保—除耶穌外, 還加上馬利亞等; (2) 除去中保—如耶和華證人會. 基督徒必需小心分辨.

 

References:
1. “Essential Truth of the Christian Faith” by RC Sproul; pp.121-122. (本文主要取材).
2. “This We Believe” by [此書共十二位作者]; pp.24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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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這些虛偽的基督徒, 我怎能信耶穌?

Question: How can I believe Jesus when I see so many hypocrites in the churches?
Answered by TC Lo (盧天賜的回答)

Few things I like to bring to your consideration:

  1. I am not here to defend Christians. I am here to defend the validity of Christianity. Christians are to defend for themselves on the Day of Judgment. Some of the “Christians” may not be genuine Christians in the sight of Jesus. Here is Jesus’ own word in the Book of Matthews, “Not everyone who says to me, ‘Lord, Lord,’ will enter the kingdom of heaven, but only he does the will of my Father who is in heaven.” I am not going to judge whether certain individual is a genuine Christian or not; such judgment belongs to God alone.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 is “The Will of God”. Therefore, the question is: Are the things you dislike about Christianity the teaching (or the will) of Christ? Or Are the things you dislike about Christianity endorsed by Christ?
  2. I am not saying a genuine Christian is a perfect person. I am saying Jesus—hence, Christianity—is perfect. A genuine Christian is the one who continuously seeks Jesus’ grace and forgiveness for his own sins. Yes, hypocrisy is a deadly painful thing to Christianity because it blunts the thrust of evangelism. No one can lead a life totally free from hypocrisy and Christians have no exception. Any one who claims that he is totally non-hypercritical is the biggest hypocrisy itself. However, we Christians are not to be measured by comparing to other people, we are comparing to our own past. After we became a Christian, the transformation power of Christ can and will change us. This is the Grace of Christ. Christ came not to make bad people good but make dead people alive. Measuring morality by our deed is very dangerous: If we do good, we become proud and look down other people. If we fail, we become discouraged and disillusioned. But if we life by grace, we become carefree and our life become joyfully abundant knowing everything is the grace of God.
  3. Part of the reason for Christianity’s rapid spread, historians have remarked, was simply that the early Christians were such nice people. They were caring for neighbors, the poor, and the widows; the very kindness of the Christians and their service to the hurting and downtrodden attracted new adherents. Should Christianity’s positive influence to humankind be ignored? Why don’t you focus on these nice people.
  4. If seeing Christians doing bad thing has become your justification to reject Christianity, then seeing atheists doing bad things should equally justify you to reject of atheism and begin to turn to God.

When you make clear distinction between Christian conducts and Christian teachings, all these problems can be readily vaporized. When you make clear distinction between Christian imperfection and Christ’s sinless nature all these problems should cease to bother you. We should fix our eyes on the sinless Christ rather than the sinners whom Jesus saved.

  1. 几件事情需要考虑:
    我在这里不是为基督徒辩护,而是为基督教的可信性辩护。基督徒将在神的审判日为自己辩护。有些“基督徒”在耶稣看来可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耶稣在《马太福音》亲自这样讲:“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我不去論斷誰是真正的基督徒, 只有神才有資格去分辨. 基督教的精髓是“天父的旨意”。问题是:你所深恶痛绝的事情,是否是基督耶稣的教导呢? 或是被基督耶稣所认可呢?
  2. 我不是说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一个完美的人。我是说耶稣—即基督教—是完美的。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一个不断为自己的罪寻求耶稣的恩典和宽恕的人。
  3. 历史学家们认为,基督教迅速蔓延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早期的基督徒是非常好的人。他们关心邻舍,穷人和寡妇。基督徒的这种善良和他们对被伤害和被践踏的人民的服事,吸引了新的信徒。基督教对人类的积极影响可以被忽略吗?你為什應不向基督徒好的方面看?
  4. 如系看到基督徒做坏事是你拒绝基督教的理由,那么同样的,看到无神论者做坏事应该他是你排斥无神论,并开始转向神的理由了。
    当你区分开基督徒的行为和基督教的教义,所有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当你区分开基督徒的不完美和基督的无罪性,所有这些问题就不再打扰你了. (高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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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苦難

By TC Lo 盧天賜 (July 16, 2011)

無神論者John Stuart Mill說: “如果邪惡與苦難存在, 那麽基督徒所信的全愛, 全能, 和全知的上帝一定不可能存在. 若存在, 衪不可能同時具三屬性.” 基督徒如何回應?

邪惡係依据两個拉丁字 (negatio, privatio) 來定義. 英文的两個字 “negation否定” 和 “privation虧欠” 是由此衍生出來的. 這两個拉丁字對邪惡的定義有樞扭性的意義.

首先讓我們用 “否定” 這負面來看邪惡. 當我們論到邪惡時, 我們趨向用負面的術語來表達, 例如: 不義 (UN-righteous), 不神聖 (UN-godliness), 不道德 (UN-ethical), 不虔 (IRR-religious), 不順服 (DIS-obedience), 甚至敵基督 (ANTI-Christ) 一詞也是如此. 這些字首都有一個共同點: 它們都牽涉到對一個正面字根的否定. 要明白不義, 我們首先要對義有些認識. 要明白不人道, 我們首先要對人的行為有些認識.

沿着同樣的思路, 讓我們用 “虧欠” 來描述邪惡. 虧欠就是缺乏或缺少 (less) 一些正面的東西. 以威斯特敏斯的教義問答 (Westminster Catechism) 對罪的定義作例, 說罪是 “any want of conformity to or transgression of the law of God 任何對神的律法的缺乏遵從或違反”. 罪是缺乏順服, 或 “無法無天 lawlessness” 之意.

Lee Strobel在他的書 “The Case For Faith” 中 (p.63) 引用C.S. Lewis的一句話, “如果我給一個學生90分, 另一個80分 , 那就是我無形中假定了100分是真標準. 如果神不存在, 我們判斷善惡的標準從何而來?”

可見我們的言語透露一個事實, 就是當我們思想或把邪惡概念化時, 我們必需以良善作背境. 邪惡是因良善而獲得了解. 因此, 邪惡的觀念是依靠我們對良善的認識引發出來. 邪惡是以良善的反面或缺乏來表達. 它是依靠良善來被下定義的.

但是這類 “否定” 和 “虧欠” 的述語會無意地帶來一種不正確的想法, 就是視邪惡是不存在的 (無實體). 如果它只不過是一些正面東西的缺席, 那它就根本不是一樣東西. 這是不附合聖經的幻影說. 為着這個緣故, 新教改革 (Protestant Reformation) 人仕把上述的拉丁字加上一個修飾語 (qualifier) 來表達, 其意: “雖然邪惡是寄生在一些正面良善的東西上, 然而它是真實的和有力的.” 其重點是邪惡不可能是本質地及自我地獨存的; 它的存在和能力是靠着 “腐化一些美善的東西而產生意義的.”

如果這些說法全屬真實, 基督徒如何去緩和 John Stuart Mill的進退兩難的重擔? 我們必需承認重擔困境不能完全除去, 但這些事實却使重擔較容易承擔. 雖然問題的嚴重性仍然存在, 但鑑於良善才能使邪惡成為難題, 基督徒的困局便只及非基督徒的一半了. 不信者不但對邪惡之源沒有解答, 他們對良善之源也沒有解答. 基督徒可以解釋良善之源 (上帝) 而不可以解釋邪惡之源. 但非基督教徒對两者之源均無法解釋. 因此, 邪惡的實體反而諷刺地成證明神的存在的間接證据. 邪惡的存在當然不能直接證明神的存在, 但如果邪惡是真實, 它是指向良善, 而良善是指向上帝.

邪惡仍然是令人費解的謎, 但這個謎不足要求我們否決三件事中任何一件, 就是: “支持神存在的大量正面證据. 良善的真實性. 和邪惡的真實性.” 有很多難題, 我們無法獲得完全滿足頭腦的答案. 但聖經的答案總是比其它世界觀所能提供的答案有較強的 “解釋能力 explanation power”, 因此它比其它世界觀更可信.

[取材: “Reason to Believe” by R.C. Sproul; pp.1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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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反對到信服 (From an Antagonist to an Advocate)

By T.C. Lo (盧天賜) – July 15, 2011

Christianity stands and falls on one person—Jesus Christ
Without Siddhartha Gautama there could still have Buddhism. Without Mohammed there could still have Islam. But without Jesus, there could never have Christianity. For those who tried to debunk Christianity by aiming their guns at Christians, they should know that there is a more effective way—they should aim their guns at Jesus directly. If they find Jesus is indeed falling short of being God or morally questionable, the entire system of Christianity will collapse. I challenge all skeptic friends to do thorough investigations. In history, there were such persons:

Sir Lionel Alfred Luckhoo (1914-1997) is considered one of the greatest lawyers in British history. He’s recorded in the Guinness Book of World Records as the “World’s Most Successful Advocate,” with 245 consecutive murder acquittals. He was knighted by Queen Elizabeth II – twice (’66 and ’69). After years of debunking the resurrection, Luckhoo declared in his book (Ref.1):

“I humbly add I have spent more than 42 years as a defense trial lawyer appearing in many parts of the world and am still in active practice. I have been fortunate to secure a number of successes in jury trials and I say unequivocally the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is so overwhelming that it compels acceptance by proof which leaves absolutely no room for doubt.”

Ref.1: Sir Lionel Luckhoo, The Question Answered: Did Jesus Rise from the Dead? Luckhoo Booklets, back page.

Dr. Frank Morison, a skeptical and rationalistic lawyer, thought the resurrection was a fairy story until he spent years of careful studies looked at the evidence and became convinced that Christ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He had originally set out to write a book debunking the whole thing, but ended up publishing a brilliant defense called “Who Moved the Stone?” It talks about an unexplainable fact:

“This fact is that, sometime between the close of the thirty-six hour gap (after Christ’s death) and a period we cannot reasonably place more than six or seven weeks later, a profound conviction came to the little group of people…that Jesus had risen from the grave.”

History has borne witnesses to the validity of Christianity
• Just few years after these events (crucifixion and resurrection), the Christian church stretched from Jerusalem through Asia Minor to Rome itself—a phenomenal growth in face of tremendous persecutions.

• In 1949 persecution of God’s people in China commenced and the churches have suffered from all kinds of attacks since. By 1958 the government had closed all visible churches. Mao’s wife Jiang Qing, told foreign visitors, “Christianity in China had been confined to the history section of the museum. It is dead and buried.” In the 1970s a visiting Christian delegation from the United States reported, “There is not a single Christian left in China.” The simple fact that the Chinese church has grown into a force tens of millions strong today is a sign not only of God’s existence but also of his matchless power. In the 1970s the Chinese church, like a rosebud that has been closed for a long time, started to open up and reveal its beauty and life to the world again.

從反對到信服
高玲譯

耶穌是基督教的核心. 那些试图推翻基督教的人常常把矛头指向信徒们。其实有一个更有效的办法:他们应该把矛头直接指向耶稣。如果他们发现耶稣不配为神,或道德上有缺陷,那么的整个基督教系统将崩溃。我挑战你的朋友做这种的调查。历史上的確有这样的人:

阿尔弗雷德.莱昂内尔.卢克胡公爵
他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律师之一。他连续245次成功地为谋杀案做无罪辩护,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记为“世界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 他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两次封为爵士 (66年和69年)。他多年从事推翻耶稣复活之事的研究,卢克胡在他的书中这样宣称(注):
“我谦卑地说,我己经花了超过42年的时间在世界许多地区做辩护律师,我现今仍然还在工作。我有幸成功地辩护了很多案件。我毫不含糊地说,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如此之多,我们不得不接受它,绝对没有怀疑的余地。”

注:选自《问答:耶稣确实从死里复活吗?》的封底,作者:莱昂内尔 卢克胡公爵。

弗兰克 莫里森博士是个凡是持怀疑态度和唯理主义律师,他认为复活是一个童话故事。他花了很多年精心研究,仔细取证,最后相信了基督既从死里复活。他原本打算写一本书推翻复活之事,但最终出版了一本为它辩护的书,叫做《谁移动了石头?》。它讲述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

“这一事实是,在基督死后三十六小时,到随后不超过六、七个星期的时间段里,一组人已经深信…耶稣已从死里复活了。”

历史就是见证:
• 这些事件(指受难和复活)仅仅几年后,基督教会从耶路撒冷通过小亚细亚蔓延到罗马全地。

• 中国近代史见证神的存在:逼迫基督徒始于1949年, 教会在中国大受各样的攻击。及至1958年,政府関闭所有有形的教会。 毛泽东夫人江青告诉外国訪問者, “基督教在中国已经局限在博物馆的历史部门内。它已经死了并且埋葬了.” 在七零年代,从美国来的基督教代表團报道, “在中国已找不到一个基督徒了。” 今天教会在中国已经增长到几十憶的力量,这个简单的事实说明神的存在和祂无与伦比的大能。七零年代后,中国教会如玫瑰花的花蕾合闭了很长的时间,现在开花了, 再次向世界展現她的美丽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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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獨特性

By TC Lo 盧天賜 (July 14, 2011)

懷疑論者或許會問, “耶穌聲稱衪是從天而降, 我們如何信此為真?” 聖經提供了至少三個重要的史實, 使耶穌與其它歷史中的宗教領袖們分別出來:

• 衪有獨特的起源—-童女所生 (下詳述之).
• 衪有獨特的品格—-無與倫比的純潔和無罪, 可從多人口供中獲得證實: 比拉多 (路23:14-15); 比拉多夫人 (太27:19); 猶大 (太27:4); 十架上的強盜 (路23:41).
• 衪的身體從死裡復活—-<以後專題討論>

耶穌由童女所生. 此獨特性暗示衪的源頭與凡人不同—-來自真正永恆的源頭:

• 馬利亞宣稱如此奇妙的懷孕實在對自己的生命和嬰孩的生命冒了大險. 未婚而懷孕使她遭受被約瑟拋棄 (put away 即相當於離婚) 的可能性. 說是從聖靈 (神) 懷孕使她遭受誹謗神的罪名, 其代價是被處死刑.
• 施洗約翰的父母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慶祝耶穌的生日為救主奇妙的降生, 是冒了很大的險. 在一個重視權力與地位的文化中, 很自然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活在表弟耶穌的陰影下. 他們大冒帶來恥辱及被社會排斥之險. 被社會拒絕常會導致選擇自殺來維護真理.
• 耶穌的門徒和新約的作者們, 若宣稱童女生子, 會冒他們的信息被拒絕之險. 特別是他們的信息是要證明數百個舊約預言獲應驗. 若不是真實, 童女生子便成為一個不必要的絆腳石. 若童女生子不奇妙地附合舊約的測驗, 反對耶穌的人便很容易地以此來敗壞所有其它信息的可信性.
• 也許最令人驚奇的支持來自伊斯蘭教. 數個世紀以來, 伊斯蘭教一直反對基督教的福音. 甚至在主後六百年才寫成的可蘭經也申明童女生子之事 (Surah 19:19-21). 這種聲明是不必要的, 而且對伊斯蘭教毫無好處. 註: Surah 是 “章” 之意; 可蘭經只有 “章” 沒有 “書”.

馬利亞, 約瑟, 撒迦利亞, 以利沙伯, 約翰, 然後眾門徒們願冒失去一切之險來接受這個真理: 拿撤勒人耶穌的源頭是天, 衪從天而來, 衪與父神一樣, 衪是神.

有人問一位頗受大眾歡迎的電視訪談節目主持人Larry King 一個問題, “如果你只能採訪一位人物, 歷史上那一個人你最喜歡採訪?” 他的回答是, “耶穌. 我且要問他究竟是否由童女所生, 因為此問題的答案確定並對我解釋了歷史.” 答案聽起來很平庸, 但却非常有洞察力. 這位名氣大的 King 先生, 認為這是鑑定人類歷史轉動的樞紐. 如果耶穌基督真的如他所宣告的, 任何對其信息所施予的嚴厲批評, 必終於徒勞. 反之, 如果他所宣告的是謬誤, 整個基督教及頗大的人類歷史己經建立在一個謊言上了.

取材: “Jesus Among Other Gods (Youth Edition)” by Ravi Zacharias and Kevin Johnson, pp.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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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文化

(T.C. Lo 盧天賜 7/12/2011)

耶穌和保羅時代的世界:
• 希伯來人以光來代表他們的理想. 詩篇Light字在NIV出現 25 次: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詩 27:1).
• 希臘人以知識 (Knowledge) 引以自豪: 蘇格拉底, 柏拉圖, 和亞里斯多德是他們知識的代表.
• 羅馬人以榮耀 (Glory) 為他們的記號. 看啊, 羅馬大帝國的榮耀! 看啊, 條條大道都可以通到的羅馬城的榮耀!

保羅生下來便是希伯來人, 他在希臘受高等教育, 他是羅馬公民. 在這背景之下, 他在林後四章六節寫道: “那吩咐光 (Light) 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 (Knowledge) 神榮耀 (Glory) 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林後4:6).

我們中國人也注重: 光, 面子 (榮耀), 和知識學問. 有那一位父親不希望兒子能 “光宗耀祖”? 中國人豈不以 “五千年文化” 及 “孔孟老莊哲學” 自豪?

但這三樣珍寶 (光, 知識, 榮耀) 都聚集 (converge) 在耶穌基督的身上.
• 耶穌基督是世上的光 (約9:5; 11:9)
• 耶穌基督是知識的鑰匙 (key to knowledge) (路11:52)
• 耶穌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He.1:3).

我們應在生命中作光明之子; 追求聖經真知識; 在生活中把榮耀歸神. 我自已出生在中國, 在香港成長, 在台灣念大學, 先是加拿大移民, 然後在美國就學就業並落地生根, 親身感到基督教的超越文化性, 最後發覺到人必需知道的是: 人的需要 (the need of men) 和神的恩典 (and the grace of God).

取材: 聽CD講道 mp3作為參考—-(Who Is Jesus? RZIM. 2004. CD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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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律法

(盧天賜 Revised 7/9/2011)

美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所以我們常常聽到一些 “律師笑話.” 其中一個:
每一種職業都有它危險的一面. 在街坊鄰里的派對中, 醫生是最容易被人濫用的一群. 他們要忍受朋友們提出他們各種需要醫治的奇難雜症. 律師也有同樣問題, 他們很易成了剛剛在派對裏認識的人的免費法律願問. 一次有一位不斷地被人剝削而激恕的醫生向一位律師朋友訴苦, 她問律師在此種專業材幹被人濫用的情形下應如何辦理. 律師說, 很簡單, 寄給那濫用特權者一張帳單就好了. 醫生很高興並感激律師, 然而她的高興是短暫的, 因為两日後她收到那位律師寄給她一張服務收費帳單. (Note 1)

Note 1: “Can Man Live Without God” by Ravi Zacharias. P.13.

聖經中有律法, 律例, 典章, 法度, 判語, 命令, 誡命等字眼, 都是神經過摩西公佈給以色列人的. 研究原文的學者把這些字彙的意義分成三大類 (note 2):
民法: 以色列政府的法律. 他們沒有立法機關或國會去通過新法或在現有的法律附上修正案. 以色列是神治的國家. 神就是立法者. 當我們讀舊約的時侯, 民法是很易被認出來的, 因它常提到違法者所招致的刑罰—-如罰欵, 鞭打, 處死. 違法者不能辯護其無知. 如果你犯民法而被逮住, 你曉得刑罰如何並知立刻會被處理. 古以色列沒有監獄 (巴比倫, 亞述, 羅馬 有), 但有逃城作保安之策略. 神治政府到 A.D. 70 年被毀, 民法隨之被廢.
禮儀法: 記於五經. 就是各樣不同的祭祠 (預表基督). 自基督死而復活後, 動物的犧牲祭祠巳停止.
道德法: 以十誡來體現. 它代表神的道德性格. 神是前後一致的, 神是公平的, 神的性情堅定到永遠的. 衪今天與3500年前是一樣的, 以後也不更改. 神並把此律法寫在我們心板內 (He 8:10)

Note 2: “God’s Absolute Best For You” by D. James Kennedy. P.23-25.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也提到神把律法刻在我們心版上. 我想這是指道德律. 這也是指一種 “客觀 (或 無偏見的) 的道德價值觀 Objective Moral value.” 不論任何國籍, 種族, 地理環境, 文化, 教育水準等, 人們都有一套基本的對錯觀念. 如果上帝不存在, 客觀的道德價值觀從何而來? 所以, 人心版上的法律, 在護教學上, 可用來指向上帝存在 (the existence of God) 的重要論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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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轉乾坤的禱告

扭轉乾坤的禱告
TC Lo (盧天賜)
在歷代志上第四章那冗長乏味的家譜中, 突然出現了两句話, 如同在沉睡中突然被雷聲喚醒:

1Ch 4:9 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他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意思說:“我生他甚是痛苦。”
1Ch 4:10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 神說:“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 神就應允他所求的。

然後又回復到單調的家家譜的敍述. 作家Bruce Wikinson不禁自問, “這有沒有特別的屬靈意思?” 他思考後寫了一本小書來回答此問題, 此書一問世 (published 2000), 即成為當時的暢銷書 (Note 1).

盡我們所能判定, 雅比斯 (Jabez) 住在南以色列, 當時是迦南被佔領後的士師時代. 他出生在猶大支派, 此支派最後成為整個宗族之首腦. 然而雅比斯的歷史真正由他的名字開始: 他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 意思說: “我生他甚是痛苦.” (代上4:9).
雅比斯在希伯來文是 “痛苦” 之意. 照字面可直譯作, “他引起痛苦.” 聽起來這是否一個大有可為的人生的開始嗎?

生孩子都會帶來某些程度的痛苦, 但生雅比斯所帶來的痛苦一定是異常的—-以至他的母親選擇用她的兒子的名字來記住. 為何? 分娩很可能帶創傷性. 或許嬰孩出生時臀部先出 (born breech). 或許母親的痛苦是精神上的—-或許家庭落在經濟困境中, 要多喂一口的景象帶來畏懼憂慮. 只有神才知道甚麼原因引起這位感到極度痛苦的母親的痛苦. 對年輕的雅比斯, 這些對他沒有太大分別. 他帶着一個每個男孩都憎恨的名字. 試想想, 如果你渡過你的童年, 忍受取笑和惡霸欺侮, 每日都被提醒着你的來臨是不受歡迎的, 和一些嘲弄的問題如, “哦, 小子, 你的母親在想些甚麼?”

然而,顯然地雅比斯這名字最重的擔子就是如何定義他的前途. 在聖經時代, 一個人和他的名字是何等親密地相関, 以至舊約時代這句話 “剪除 (cut off) 某人的名字” 就相當於把他殺掉. 名字被認為是對孩童前途的願望或預言. 譬如, 雅各 Jacob 意即 “強奪者 grabber,” 對這個詭計多端的族長而言, 這是個很好的 “單字傳記.” 拿俄米Naomi和她的丈夫給两個兒子起名叫瑪倫 Mahlon 和基連Chilion or Kilion. 翻譯? 意即 “弱小的Puny” 和 “Pining.” 他們的確如此. 倆人均英年早逝. 所羅門Solomon意即 “平安,” 果真, 他是以色列第一個王, 在他冶理下, 國家沒有參戰. 痛苦之意的名字不會給雅比斯的前途有好的兆頭.

儘管他的陰暗前景, 雅比斯找到出路. 在他長大過程中, 聽到以色列的神如何把他的列祖從奴役中和列強中救出來, 更把他們安置在豐富之地. 到他成年, 雅比斯相信並強烈地寄望於這位行神蹟和賜人新開始的上帝. 為何不求? 這正是他所作的. 他禱告了一個最大的, 想像中不大可能的請求.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神說: “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 神就應允他所求的。(代上4:10).

賜福在聖經的意識上意指要求或傳授超自然的恩惠. 當我們向神祈求, 我們不是要求多過我們能夠為自己獲得的. 我們乃是大聲呼喊祈求奇妙, 無限的好處只有神才有能力知道或給予.

有人說人和人之間的差別實在很小, 但小小的不同可能產生極大差異. 雅比斯並無橫跨穩站如舊約的摩西或大衛, 或像初期基督徒一般在使徒行傳中大放光茫, 翻動全世界. 但有一事是確實的: 在他生命中, 小的差別產生了所有的差別.

請注意 雅比斯的祈求賜福激進的一方面: 他完全交托給神, 讓神决定何種, 何地, 何時, 和如何接受這些祝福. 這種徹底的信靠神對我們的意圖是完全與受歡迎的福音 (popular gospel) 沒有共同之處—-就如向神祈求一部名牌汽車, 六個數字的收入, 或一些物質的記號, 就是你找方法來利用你和神的連接關係來達到利己的目的. 他向天舉起相手, 大聲呼喊, “父呀! 請你祝福我! 我真的意思是…大大祝福我!” 雅比斯的簡單, 直接向神的祈求改變了他的一生, 給以色列歷史留下一個難以去除的記號: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神說: “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 神就應允他所求的。(代上4:10).

第一瞥眼, 這四個祈求可能以誠懇, 合情理, 甚至高貴來打動你, 而沒有極其非凡之感. 但在表面的深處, 隱藏着一項巨大的範例突破 (a giant paradigm breaker), 是與你我一般的想法正好背道而馳的.

有些牧師認為 “雅比斯的禱告” 的作者帶有成功神學的色采, 我却不以為然. 因為書中的例子, 都與大膽求擴展福音有關, 並無大膽求財富與地位. 我甚至可以這樣說,你我的禱告若不以國度(福音)為念,都可能落在「成功神學」的陷井中而不自知, 此書對我學習禱告有幫助, 特在此分享.

Note 1: “The Prayer of Jabez” by Bruce Wik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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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位大陸學者的對話 Dialogue with An Athesist

Recorded by TC Lo 盧天賜 (2011年二月)

AT: 一位無神論者 (Atheist) 的見解/問題
TC: 盧天賜用英文回答, 高玲譯成中文

AT:
本人相信科学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因为科学是最能被我们检验的知识体系。
TC:
This is a philosophical statement. This is not a scientific statement. If your entire thought is based on science, then why do you use a philosophical statement as your foundation? When you say “science is the most testable knowledge system,” you have implied all other knowledge systems are scientific knowledge system; this obviously is not true. Are history, psychology, poetry not part of the knowledge system? Setting apart science as the only discipline of certainty is in itself not a scientifically verifiable truth. 
这是一个哲学声明,而不是科学声明。如果你的整个思维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那你为什么用哲学声明作为基础呢?当你说“科学是最能被我们检验的知识体系”,你隐含着所有的知识体系都是科学的知识体系,显然这是不正确的。比如历史,心理学,诗歌,这些不属于这个知识体系,对吗?

AT:
科学的知识体系众所周知,它由科学事实与科学理论两方面构成。由于它在这两方面都是开放的,都在不断的扩充,因此它会永不停止地揭示世界的奥秘。
TC:
You are making a correct statement. But the problem is that some of “scientific facts” may not be facts due to the limited accumulated knowledge at that time. Another thing is that “scientific theory” may not be right due to incomplete observations. For example, Newton’s Law of motion is incorrect when object is moving at near speed of light. Statistics shows that scientific theory in average needs to be revised every twenty years.
你说的对。但问题是,在每个时期因为当时知识积累的有限,有些所謂 “科学事实” 有可能不是事实。另一方面,由于观察的不完全彻底,“科学理论” 未必都正确。例如,当物体在近光速移动时,牛顿的运动定律是不正确的。统计显示,科学理论平均每二十年就需要修改。

AT:
世界上最经得起检验的知识,就是科学事实中可重复检验的科学实验结果。
TC:
No one can repeat history. Is history not part of the knowledge system? If what you say is right, then no one can solve a murder case. Furthermore, in logic, there are at lease two avenues to arrive at reality: deductive logic and inductive logic. They are not repeatable scientific tests. After all, I don’t see any numbers, equations, functions, and any scientific notations in your assertion “The most testable knowledge is scientific facts–世界上最经得起检验的知识,就是科学事实” Is this what you think as the most testable scientific truth?
没有人能重复历史。历史豈不是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吗?如果你的论述是对的,那么就没有人能破解一宗谋杀案。此外,在逻辑上至少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结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它们与重复的科学试验不同。在你的宣言 “世界上最经得起检验的知识,就是科学事实” 中, 並沒有找到數字, 方程式, 函數, 和科學符號, 此宣言豈非经不起检验嗎?

AT: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你具备了实验所规定的条件,遵守实验步骤,你就能重复该实验结果。
TC:
You are merely stating the definition of natural science. When we come to the question of the origin of the universe and morality, you know this statement does not apply. You seem to imply that whatever this statement does not apply is not real. Yet you lack of scientific proof for the validity of the statement you just made.
你只是阐述了科学的定义。当我们提到宇宙的起源或道德等问题,你知道这语句不适用。你似乎在暗示,只要这项声明不适用地方,是不真实存在的。然而,你缺乏科学论证来证明你的声明的有效性。

AT:
无论你是什么信仰,想否定这部分知识都找不到借口;即使向你所信仰的神祈祷一万次,都改变不了这个结果。
TC:
If God has to be subjugated to scientific laws, he is no God. C.S. Lewis put it well, “Men became scientific because they expected law in nature and they expected law in nature because they believed in lawgiver.” You believe in law but refuse to admit that there is a law giver—this is the crux of the problem. Can natural laws (and moral laws) come by themselves?
如果神还要受制于科学规律,那祂就不是神。路易斯说得好,“人变成了科学性,因为他们相信在大自然中有规律;他们相信大自然中有规律,因为他们相信有位规律制定者”。你相信规律,但拒绝承认有规律制定者—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难道自然律(和道德法律)来自它们本身吗?

AT:
科学理论是依据既有科学事实提出的系统学说,因此它并没有科学实验结果那么颠扑不破,可以被证伪,可能被修改。
TC:
If systematic theory is derived from scientific facts, then what is the process? It must be a process of logical deduction or logical induction. Logical process is not scientific process. Logical process is a layer above the scientific process. Process is tangible. Behind any tangible thing must be an abstraction. You must have an idea (intangible) first, before you can build a super computer (tangible object) like WATSON. Hence, behind the universe, there must be a MIND. Do you know that in religion there is such thing as “Systematic Theology”?
如果系统的理论是从科学事实推导而来的,那么它的过程是什么?它必须是一个逻辑演绎或逻辑归纳的过程。逻辑过程不是科学过程。逻辑过程比科学过程更高一个层次。过程是有形的。任何有形东西的背后必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你必须首先有一个想法(无形),然后再建立一个像沃森一样的超级计算机(有形)。因此,宇宙背后,存在着智力(智慧)。在基督教教義止, 有一门叫 “系統神學”, 作知道嗎?

AT:
证伪的过程还是收集和分析科学事实的过程,被修改过后的理论还是必须依据新的既有科学事实,这就决定了科学理论只会越来越经得起检验。
TC:
You dwell on the validity of the scientific process that no one argues. Behind the physics there is a metaphysics which you repeatedly ignored. Shocking news for you: in the realm of Quantum physics, there is an aspect of philosophy and mete-physics. Scientists still yet not find a “unified theory” that applies to things at cosmic level as well as “atomic level”. Robert Jastrow is a famous scientist. He once said, “For the scientist who has lived by his faith in the power of reason, the story ends like a bad dream. He has scaled the mountains of ignorance; he is about to conquer the highest peak; as he pulls himself over the final rock, he is greeted by a band of theologians who have been sitting there for centuries.”
你详细论述了科学的过程有效性,其实没有人对它持反对意见。在物理学的背后,有一个你一再忽视的超物理学(或翻做形而上学)。令人震惊的是:在量子物理领域中就有哲学和超物理学的成份。科学家们至今仍然没有找到一个“统一理论”,可以适用于大到宇宙,小到原子。名科學家羅伯持加斯曹說, “對那些只靠推理來攀登無知的山的科學家们, 他们的故事是以惡夢作结束—當他们爬登到山峯尖顶时却發現一群神學家巳坐在那裡等待他们達數世纪之久了.”

結論: 科學非萬能

科學萬能?最大科學家也不同意這種說法。愛因斯坦曾說:「人不能單靠科學尋獲聖經的神,科學家單慿科學方法,不可能發現神,或証明神存在–這證明不了甚麼,只不過證明他們採用的方法錯了。」

有一部分科學家沒有宗教信仰, 或者是唯物論者有 “科學主義 (Scientism)” 的態度, 認為科學是唯一獲得知識的途徑, 是萬能的, 宗教信仰可以在博物館陳列了, 對人類生活沒有它的必要了. 其實科學與科學方法有它的限度與限制. 下列是自然科學無法处理的例:

  • 審美觀: 是質的問題, 不是量的問題. 欣賞: 圖畫, 交響曲, 彫刻, 舞蹈, 電影, 詩詞.
  • 道德的良善好壞.
  • 愛與愛情.
  • 玄學問題 (Metaphysical issues); 超自然問題; 超自然現象 (e.g. 地心吸力) 等都是知其然, 但不知其所以然.
  • 科學可探討 (What; When; How) 但不可以答复 Why. 為什麽宇宙存在? 人活著為什麼?

參看: 劉杰垣 (Stephen C.Y. Liu) 註, “科學與基督徒信仰—-過去, 現在與未來”; pp.332-333.

(譯者 高玲 註:元理论研究先在西方国家兴起。“元” 的西文为 “meta”,意即“……之后”、“超越”。它与某一学科名相连所构成的名词,意味着一种更高级的逻辑形式。具体说来,又可区分为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这种逻辑形式具有超验、思辨的性质。这源于 “metaphysics” 一词。据说,后人在编辑整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时, 首次运用 “metaphysics”--“物理学之后”,作为亚里士多德《物理学(physics)》之后著作的名称。它探讨的是超经验的世界本体的终极原理。我国《易•系辞上》有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的说法 ,于是 “metaphysics” 就被译为 “形而上学”。从此,形而上学被等同于本体论,它要回答宇宙的起源、世界的本源、人的本质、生命的绝对价值和终极意义等问题,其中充满了思辨的色彩。形而上学因而也常常代表着思辨哲学。就西方哲学的历史而言,其起点是本体论(形而上学)占主导地位的古希腊哲学, 于是形而上学往往又成了哲学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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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洗的意義 The Significance of Christian Baptism

盧天賜 (Tin-chee Lo)

受洗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信他是神的兒子),就必得救。 (羅 10:9)
  •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 10:10)
  •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10:13)

上三節經文並無提到受洗。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並要奉父, 子, 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太28:19)

這两節經文特別提到受洗。 請注意: 馬可16:16 雖然說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但並沒有說 “不受洗的, 必被定罪。” 只是說 “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見 “信” 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洗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嗎? 答案是: 洗禮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如果受洗是必需的話, 那麽那位耶穌應許在樂園中與衪同在的強盜便被取消資格了,  因為明顯地他沒有受過洗。 又如一個人正在往教堂接受洗禮而途中被車撞死,  難道他就不能得救嗎?  一個人垂死在病床上,  沒有機會接受洗禮,  難道他就不能得救嗎?

但受洗是非常重要的事
馬太28:19 清晰地說明受洗是耶穌的指令。 是基督所設立的聖禮之一, 是奉父, 子, 聖靈的名而執行的。 所以耶穌明顯地認為受洗是非常重要的事。 受洗雖然在得救上不是必要的, 但我相信受洗在順服上是必要的, 因為這是基督的命令。 這就好像有人說, “你是否要上教堂才能上天堂?”  我的答案是, “明顯地不是。” 但如果問題是, “你是否要上教堂才叫服從基督?” 答案是, “是的, 你不能忽略上教堂的習慣。” 如果你無心服從基督, 就是無心遵行衪的旨令, 那就暗示你得救與否, 成了一個問號。 所以教會的參與成為一個非常嚴肅的順服問題。 對受洗的聖禮, 我可以說同樣的話。

一般的基督教概念 (notion) 是: 唯獨信心。但真正的信心是一種以結出順服的果子來表達真誠的品格的信心。 換句話說, “稱義單靠信心, 但不是靠那只有外殼的信心 (Justification is by faith alone, but not by faith that is alone)”。 接受耶穌作救主是包括接受衪的主權 (lordship)。 接受衪的主權就應順服衪。 明白受洗是主的吩咐, 你便應把順服主的吩咐加在信心的定義上。

受洗是記號
耶穌吩咐說, 得救的人要受洗。但同時洗禮又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那麽受洗的意義 (significance) 何在?
英文字 significance 的字根是 sign, 即記號或標誌 (標記) 之意。 標誌是用來指向它自己以外的東西。 就好像路標 (road sign) 指向往目的地的方向,但路標不能把你帶到目的地去。究竟這記號所指的是甚麽東西呢?

  • 受洗是神與衪的子民立新約的記號—-舊的時代, 約的記號是割禮。 割禮是信心的記號。 成年人亞伯拉罕的信心早在他受割禮前巳經存在。 但對小孩, 割禮在先, 信心在後; 以撒 (Isaac) 就是如此。 以撒 (Isaac) 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創21:4)。 改革宗的神學 (Reformed theology) 要求成年信主後受接洗禮, 但有些宗派認為基督徒的孩子可先受洗, 日後才宣告他們的信心。 嬰孩受洗是另一個神學大問題, 它的合理性可追溯到舊的時代的嬰孩受割禮。 新約時代—-印證神與選民,  就是信衪的人, 巳經得救並歸入恩典的約中。
  • 受洗的基本意義是認同 (identification). 這認同是兩方面的:
    • 基督與我認同—-衪站在我的地位上, 為我死, 這就是代贖的死. 這種死產生了新的地位, 就是稱義。 這種認同是我們的罪與內疚能獲潔淨和寬恕的記號。
    • 我與基督認同—-我站在稱義的地位上, 與祂同死. 這同死產生了新的人生, 就是成義。
  • 受洗的意義是: 受洗歸入基督耶穌 (Baptized into Christ Jesus), 就是參與衪的死, 衪的埋葬, 和衪的復活, 並經歷聖靈內住和被接納於神的家的實際。 這是福音的核心。
    •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 6:3)?
    •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4)。
  • 受洗是身份肯定的記號—-在 (人, 神, 魔鬼, 世界) 面前公開承認我是屬於基督, 從此承担聖職, 履行基督給教會的使命。 基督在衪的受洗, 在衪的受試探, 在衪的登山變相, 在客西馬尼園—-在這許多危機的時刻中, 父神肯定衪是誰,  並衪的使命是甚麼。 基督的職事直至受洗後才正式開始, 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在受洗後,  天上有声音說,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太3:17)。” 同理,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也是從受洗後才開始的。那些得救卻沒有機會受洗的人就沒有事奉的機會。

上述兩種立塲的轉換就是神學上所謂的「雙重歸算論 (doctrine of double imputation)」:

  • 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父神算基督為罪人。」
  • 基督的義歸在我們身上,父神算我們是義人。」

神賜我們一個寶貴的禮物,就是信心。靠著這個信心 (因為它是神的禮物,所以就不能說是我們的工作), 這個雙重的歸算就奇異地發生了。我們得救是「唯獨因信稱義」,但「因信稱義」的基礎就是羅馬書第五章所論的「雙重歸算」。這一切的轉換全是全杈自主的神的作為。這就是重生,這就是福音的骨髓,這就是救恩論的核心。這就是受洗所指向的東西。

靈洗在先, 水洗在後

  • 受洗是受聖靈的洗 (baptized in the Holy Spirit) 的記號: 水洗是我們外在的行動, 靈洗是聖靈用衪的恩典所作的內在工作。 所以受洗是潔淨的記號, 是被聖靈重生 (regenerate) 的記號。這外在行動的本身不是自動或神奇地傳遞它所意味的實體。 被重生就是被聖靈所洗。聖靈的洗在先, 水的洗禮在後。 浸禮的水沒有力量使人重生, 力量單單在於神。 靈洗改變我們內心的性情並使我們的靈活過來—-我們便受聖靈的洗了。
  •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 (born of water and the Spirit) 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約3:5)。 這完全是神的作為。
  •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 (born of the Spirit),也是如此。(約3:8)
  • 受洗是聖靈賜能力的記號: “受聖靈的洗” 主要是指五旬節 (Act 2:1-4) 的事—-述及120人經歷火舌, 巨風, 用萬國的鄉談傳福音—-及其後與五旬節相似的事件, 就是眾人聚集在一起受聖靈的洗。 這些眾人都是信徒。 彼得對此經歷的解釋: 這不是醉酒。這是約珥 (Joel 2:28-28) 預言的應驗。 這是聖靈的工作為了賦予教會去完成基督徒的使命和聖召 (vocation)。 這是聖靈的禮物稱 “charisma”. 所以聖靈的工作不僅是新生 (regeneration), 重生 (rebirth), 內住, 也包括在基督身體內的參與及執行職責的能力的禮物。
    •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徒1:5)。
    •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 (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 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徒2:4)。
  • 聖靈單單內住在被祂所重生的人:
    • 同在 (with a person)—-衪可以與一個未得救的人同在, 就是未被聖靈所生的人。 聖靈甚致可與此人同工。 例: 波斯王塞魯士 (Cyrus尼1:1)。 這是以普片恩典之法 (common grace way) 幫助人。
    • 內住 (indwelling)—- 這是以救人之法 (a salvific way) 永住在重生 (spiritual rebirth) 者內。 這是論到救贖的方面。 聖靈在成聖 (sanctification) 方面作工于已經被重生的人身上。
    • 普遍存在 (in)—- 聖靈是所有生命之終極能源。 除非神的靈藉祂的能力和同在特別地參與, 沒有一樣東西在宇宙可以存在。 神的靈是託住萬有的。 神如果收回衪的聖靈, 全部都必死—-信或不信無例外。 有位格的聖靈是能力的供應和生命本身的源頭。 這是論到創造方面。

基督徒受洗後冷淡的原因:

  • 不明白聖靈巳賜給他能力。
  • 洗禮的有効性與施禮者的品格, 或被施禮者的品格無関, 而與神信實的屬性有關。如果為你施禮的人跌倒, 不應影响你的靈命。 如果你偶然犯罪, 他不會影响你受洗的有効性。

施洗約翰的洗 (John’s Baptism)
施洗約翰的職事, 四福音均有記載 (太3; 可1; 路3; 約1)。 施洗約翰的職事是作主的開路先鋒。所以一切他所作的必與他的使命有關。施洗約翰的洗禮有三個重要的要素:

  • 公然與他的信息認同—-施洗約翰的信息是, “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 (太3:2)”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悔改的人。
  • 公然承諾靠神的公義標準過活—-信息是, “毒蛇的種類! 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 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做甚麼呢 (路3: 7-10)?” 約翰就告訴他們應照猶太人所熟知的律法去行。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照神的公義標準過生活.
  • 公然表達熱烈歡迎彌賽亞的來臨—-施洗約翰重覆表明他的角色說, “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 (可1:7).”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歡迎彌賽亞的來臨。

耶穌是救主的觀念對施洗約翰時代的人是新鮮的, 是從未聽過和想過的。施洗約翰的洗禮不能使人得救。 但試想想, 那些能夠以洗禮公開願意承認上述三點的人, 是否會比較容易開放接受耶穌作救主呢? 這預備屬靈風氣豈不是作先鋒的職責嗎?彎路難走, 直路易走。現在施洗約翰的信息巳把彎路修直, 屬靈的氣氛巳預備好了, 一旦基督呈現在他們面前, 接受基督作他们的個人救主, 便順理成章了。施洗約翰說他是舊約的應驗, “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 ‘預備主的道, 修直主的路’,  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約1:23; 太3:3)。” 今天基督徒的水洗禮, 其意義遠大過施洗約翰的洗禮—-因為它表明了聖靈的洗 (Baptism by the Spirit) 和歸入基督的洗 (Baptism in union with Christ) 的相重意義。 施洗約翰的洗禮是福音預工, 今天教會在開佈道會前也要作預備工作, 才能使佈道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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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父慈子” 的錯誤神學

by: T.C. Lo 盧天賜 (June 27, 2011)

以賽亞書是主耶穌所喜愛的舊約書卷之一. 當主出來傳道時, 衪首先引用以賽亞書 (路4:17). 整本聖經有66卷, 其中舊約有39卷, 新約有27卷. 這使我們聯想到乘數表中的 “三九二十七”. 更有趣的是, 有位弟兄把 “以賽亞書” 與全部 “新舊約全書” 並列, 他發現一些有趣的數字遊戲: 以賽亞書有66章,
• 頭39章的內容重於對罪的審判,
• 後27章的內容重於在恩典中榮耀的盼望.

這使我們又聯想到有些人提及上帝的 “嚴父慈子” 两幅圖像: 舊約的神 (特指聖父) 是嚴暴的神, 聖父衪向我們嚴厲地發怒, 而新約的神 (特指耶穌) 是慈愛和恩典的神. 草讀聖經, 的確使人有這種印像或感覺, 因為舊約記載了很多戰爭的故事而新約中主耶穌却吩咐衪的門徒不但要 “收刀入鞘” (太26:52), 還要愛仇敵, 為仇敵禱告. 一個大眾化但嚴重扭曲的觀念是: 聖子密切地與我們墮落的光景認同. 衪在我們的需要上, 站在我們這一邊, 作我們的中保 以鎮定聖父的怒氣. 聖父準備施懲罰, 把送我們到地獄去, 但聖子求情, “罰我吧! 讓我承擔祢的憤怒.” 這種觀念造成神格 (Godhead) 中有張力, 把衪們分裂. 又好像聖父有衪自己的議程 (agenda) 而聖子要求聖父改變祂的主意. 這種說法導教致某種廣泛和盛行的信念—-子比父更有愛心, 忍耐, 憐憫. 在這意識上, 基督徒似乎對聖子存 “一位論(Unitarians)” 的擁護者的傾向, 而對父神在學習, 灵修, 和禮儀上, 完全不顧. 這顯然是錯誤的神學觀.

可見, 如果我們把印像或感覺當為真理, 那就很容易產生不良的蝴蝶效應 (butterfly effect: 蝴蝶在這裏振翼, 數天後却在百哩外導致龍捲風), 這些似乎輕淡的想法却能大大扭曲了神學上的正统觀念.

但詩篇 145:8明說, “耶和華 (父神) 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 祂豈非與主耶穌的性情一樣嗎? 還有, 約翰三章十六節明說, “神 (父神) 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誰差耶穌到世上來拯救我們呢? 所以, 嚴父慈子是一個錯誤的神學觀. 三位一體的神的性情是一致的, 是和諧的, 是無張力的, 是一切關係 (relationship, fellowship) 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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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事奉

By TC Lo 盧天賜 (June 26, 2011)

哥林多後書六章一節說, “我們是與上帝同工的”. 這不是說神需要我們幫衪忙才能把事情做好, 乃是神高抬我們, 給我們事奉衪的機會. 神人同工是聖經一貫的思想. 由亞伯拉罕接待天使 (創18) 的故事, 我們可以學習事奉的途徑:
• 不計較舒適—-那時正熟 (V.1)
• 警醒等待—-坐在帳棚門口 (v.2)
• 謙卑熱切—-拿水洗脚 (V.4)
• 慷慨細心—-拿餅招待 (V.5)
• 發動全家—-撒拉, 僕人(V.6-7)

注意的是, 事奉的價值不在乎工作的性質. 大衛戰勝亞瑪力人; 論到分財物給他的士兵們, 大衛說, “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 (撒上30:24). 可見事奉不在乎工作的性質, 乃在乎忠心與否.
(取材: 黄錦祥牧師 7/22/2007證道簡述)

還有, 我們不可以光說服事神而不去服事人. 聖Laurence 是一位教會執事. 他對窮人相當慷慨大方. 他是第三世紀的羅馬人, 住在一個名叫 Aragon 的地方. 在一次迫害中, 他被命令要把教會的珍藏拿到羅馬官府面前. 他便把一大群的窮人, 受壓迫的人, 和跛腳的人帶到官長面前, 說, “這些就是教會的珍藏.” 他的回答導致他在鐵烤架上被烤死. 今天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Fort Lauderale 城內, 有一間為無家可歸人士而設立的庇護所, 取名Saint Laurence Chapel. 它為無家可歸人士設立信箱, 提供職業指導及推薦, 供應淋浴場所, 私人祈禱室, 及電話服務等. 服事人就是服事主耶穌.
取材: “What If Jesus Had Never Been Born” by D. James Kennedy and Jerry Newcombe, Page 28.

最後, 事奉要心手並重, 我們要作一個有馬利亞的心的馬大. 要作一個有馬大的手的馬利亞. 我們要有馬大的手和馬利亞的心. 馬大的問題不在於工作, 乃在於心裡忙亂, 即分心之意 (路10:38-42). 論到心態與動機, 劉志雄長老說得好, “服事神的事都必會有果效,祇是有時候我們看不到,這是為了不讓我們驕傲.” 這真是神在我們走成聖道路上所賜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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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 (Faith)

By TC Lo 盧天賜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哥林多後書 5:7)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

我們如何理解這節經文?

許多年前,我遇到了一位非常真誠地愛主的教會兄弟。 他給 “信心” 下了一個相當深奧的定義:「“信心” 就是要大膽地向上帝求,並且同時確認上帝 “已經” 回答了你剛才的懇求。」他對信心的定義特別強調 “已經” 這兩個字。

碰巧這位兄弟後來丟了工作,但很快他從另一家公司得到了面試的機會。 面試後,在他收到正式的聘書之前,他大膽地告訴我們他 “已經” 找到了新工作。 聽到他說這話的人都傻眼了。

在我們每星期五晚的團契聚會會中,此弟兄公開地做了感恩的見證; 他衷心感謝上帝給他一份新工作! 他那真誠的感恩精神的確令人欽佩,也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但是他那「過早的信心宣告」卻使每個人都不敢吭聲。 幾天后,不幸的真相肯定他果真沒有得到那份工作。 此後就沒有人再敢提起這件事情。我認為他的「尚未卻已經」 的信心是有問題的。 然而,我喜歡Lee Strobel (史特博) 對信心所下的定義。(Note).

史特博說:「“信心” 乃是朝著證據所指的方向邁出的第一步。」 在生活中,無論大小,我們都在不經意間將這一說法付諸實踐。例如,我口渴了,正在考慮喝一瓶水。 我手裡拿著的這瓶水有毒嗎? 是的,可能性不為零。 但是我對現有證據進行一些非正式的評估:當我拿到瓶子時,它是被密封的; 裡面的水看起來很清澈; 附在上面的商標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品牌; 最重要的是,這瓶水是我妻子給我的。 她愛我,我知道她絲毫沒有要傷害我的想法。 現在,我打開了瓶子,沒有聞到任何臭味。 監此,基於上述所有的證據,儘管絕非詳盡無遺,但我還是邁出了第一步,充滿喜樂地品嚐了一口,發現水真的很清涼解渴。我的信心得到證實。

同樣,聖經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篇34:8)。” 真實的信心,不僅需要您的理性支持,還必須伴隨著行動。 “嘗嘗”和“投靠”是證明您有信心的行為。

有大量證據表明聖經和福音的可靠性和可信賴性。 此博客網站(blog) 的目的是致力於展示基督教世界觀的合理性。 因此,我們應該朝著與證據指向相同的方向邁出信心的第一步,並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您的個人救主。

實際上,聖經並沒有迴避給信心下 “定義”。 希伯來書(11:1)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應如何去理解這節經文呢?

許多基督徒和我對這節經文都耳熟能詳, 但仍 讓我感到困惑,因為我似乎了解,但實際上我並不完全了解。 在Covid鎖定在家期間 (lockdown),我花㸃時間仔細思考這節經文。 (Ref. 2).

第一部分:“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

我們「所望」的是什麼? 在隨後的經文中所給出的描述和例子並未提及我們生活中的所望和心愿,諸如我們都希望疾病得到治愈或病毒及早消除, 等。 然而它所指的卻是上帝的品格和作行。 這一點很重要。

  • 我們盼望復活
  • 我們盼望基督的再來
  • 我們盼望為聖徒得榮耀
  • 我們盼望這座天堂般的城市

這些都是上帝的應許。 因此,在談論信心之前,我們必須先確定上帝給我們的應許。 我們如何確定? 我們可以藉用瓶裝水的比喻來指出(但不能完全證明)上帝應許的現實。 有許多證據巳表明上帝之道的可靠性。 因此,第一節的第一部分實際上就是說:“信心的起步點、就是在相信任何時之前, 首先要相信上帝的應許是确实的。”

第二部分:信就 “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我們看不見的事物是什麼? 在隨後的經文中所給出的描述和例子並不涉及我們的職業生涯或投資組合和銀行賬戶等,而是涉及由上帝那無形之手所施行的大作為,例如:

  • 通過基督的寶血我們的罪得赦免
  • 基督在天上為我們代禱
  • 神在我們的受苦中與我們同在

這些都是上帝未見之事的作為,我們必須首先相信,然後才能開始談到信心。 我深知這句話難明。我們怎能先要有「信心」才可以談到「信心」呢?但這就暗示著信心是一種 「還沒有, 但卻是已經有」的東西。也就是 (not yet but already) 的表達。因此,當我的朋友認為自己的信心是 “已經但尙未” 時,他並不是完全不對的。 他的錯誤在于他的信心足專注於他所希望要成就的結果(是人不能確定的結果), 而不是專注在上帝的屬性。因為信心是首先必須相信上帝的屬性是絶對不變的真理。

當先知但以理和他的朋友被邪惡的人陷害時,但以理的朋友祈禱如(但3:17-18)所述:

v. 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 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兠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v. 18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我們看到,但以理的信心並沒有放在結果上,雖然他並不確定結果如何,但他卻對上帝的確定性有信心,就像他說的那樣:“即使上帝不拯救我們,我們仍然對上帝有信心—上帝是他們信仰的對象。” 但以理的信心是建立在他對上帝的屬性的肯定的信心。 這種迴旋状 (convolute) 的的信心概念(您需要先有信心才能解釋信心)體現了上帝的智慧,並激發了我們的思想。 簡而言之,信心的對象必須是上帝。 我那位弟兄將他的信心放在事情的成果上—工作的獲得。 所以,我説他的信仰方向是錯誤的!

我們通常把希伯來書 (11:1) 認為是「信心的定義」的想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作為「定義」的語句不應該包含「所要定義的單詞」。 我們怎能用包含「信心」的句子去定義「信心」呢? 因此,對希伯來書11:1而言, 與其說它是信心的定義,不如說它是對信心的功能的說明。

信仰在我們生活中的功能是什麼呢? 信仰巳能激勵著過去有信心的聖徒為上帝而活,並相信上帝能履行祂的應許(希伯來書11:2-40)。 這就是「靠信心而不是憑眼見過生活」的意思(哥林多後書5:7)。

在一個冬天的湖面上,水被冰凍得不均勻。 一個孩子在稀薄的冰面上自由行走。 他父親看見了便緊張地大喊:“我的兒子呀,這很危險! 快回到岸邊吧。” 孩子回答説:“我不害怕,因為我有堅定的信心。” 另一個在厚冰層上滑冰的膽小孩子緊張地大喊:“我很害怕,我沒有信心,我想上岸呀!”

這兩個孩子中, 你認為那一個是處於安全的環境呢?我們都知道答案。因此,信心與我們宣稱自己擁有的聲音大小無關,而是信心的對象至關重要。 如果您沒有大的信心,甚至沒有信心,您可以祈求上帝給您一些或給您更多。 但是,如果您信心的對象是錯誤的,那麼您的信心越大,危險就越大了。 我們信心的對像是耶穌基督,他是我們應站在其上的厚冰。

Note: “A Conversation with Lee Strobel”, Decision, Nov.2007, 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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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的盼望, 真正的解脫

by TC Lo 盧天賜

印度教的目標就是從無知 (ignorance—非指 stupidity) 中解脫出來, 以達到極樂世界 (Moksha Nirvana) 的境界. 這種解脫是融合輪迴 (rebirth) 與 宇宙统一 (Oneness of the universe) 的結果. 佛教是一個有巨大變化的宗教, 但它的中心教導是苦難是人內在的一部份, 而解脫苦難之法來自道德及精神上的自淨 (self-purification). 兩者根據何在? 但基督教的 “解脫” 乃是基於耶穌基督復活的歷史事實和聖經的可靠性.

葛培禮牧師的夫人 Ruth 於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歸回天家, 安息主懷. 她的追思禮拜是由她的牧師 Richard White 在 Monreat 主持. 私人性的葬禮是在次日, 由葛培禮牧師的老友, 巳退休的倫敦 All Souls 教會的教區主任牧師, 表華斯 (Richard Bewes) 主持. 他在葬禮儀式中用了一節聖經, 是很少人用在喪禮的, 但却有奇妙的安慰能力. 表華斯牧師所用的經文是引用舊約最後一章其中的一節: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註:原文作“翅膀”)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瑪4:2).

這節聖經提醒我們, 肉身的死亡是喜樂的釋放, 解除了人生的勞碌, 和痛苦的監禁. 我們還活在地上的人, 是死亡暫時離開我們; 巳被主接到榮耀中的人, 是他們永遠離開了死亡.

多年前葛培禮牧師的夫人在公路上看到一個牌子, 上面寫着, “End of construction. 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她說 “我希望這就是我的墓志銘”. 今天如果你到她在 Charlotte 的墓地, 你會看到這句話 “建造完畢, 多謝忍耐”. 這就是她的碑文, 刻在石碑上.

我們每個人都有面向死亡的一天, 勿忘我們有那榮耀復活的盼望, 正如哥林多後書 5:1-10 其中一節所說的: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 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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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馨香之氣

by: T.C. Lo 盧天賜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2:14-15)
香氣是甚麽意思? 我想是指重生的生命. 就是活潑的, 被接納的, 被赦免的, 有把握的, 和有盼望的人生. 有於內而形於外.

對撒瑪利亞婦人的生命改變, 可用幾句美麗的話來表達 (Note 1; p.85)
• 她來時手拿水桶, 耶穌打發她回去時, 給她活水泉源.
• 她來時被人離棄, 耶穌打發她回去時, 給她神的接納.
• 她來時心靈受傷, 耶穌打發她回去時, 給她完全醫治.
• 她來時重担疑難, 耶穌打發她回去時, 給她答案之源.
• 她來時活在絕望, 耶穌打發她回去時, 給她滿溢盼望.
福音既然是基督馨香之氣, 為何被世人厭惡? 護教家 Ravi Zacharias 曾寫下這樣一段的話 (Note 1; p.vii)

處於今天外觀敏感的世代, 如不小心便很容易引起鋒利的爭辯. 從哲學的觀點, 你可相信任何的東西, 只要你不要宣稱你所信的是真理, 就平安無事. 從道德的觀點, 你可作任何事, 只要你不要說你比別人更好, 就沒有問題. 從宗教的觀點, 你可堅持任何東西, 只要你不把耶穌帶進來, 就不會樹敵. 如果你對靈界的觀念是屬東方的, 或許你不會受到挑剔, 如果你的靈界觀念是屬於西方的, 定必受到全面的批評. 新聞記者可進入基督教的教堂, 盡其嘲弄的能事, 但他一定不敢對東方式的禮儀崇拜諸多批評. 還有, 誰感公開評論回教? 這就是20世紀末葉的社會色調 (mood or feeling). 一種色調可以成為思想的危險狀態, 因為在感情的重量下它能壓碎理性. 而這恰好 就是人們所相信的後現代主義 (postmodernism) 所代表的東西, 就是色調 (或 氣氛).

印度人有句成語, “如果你把別人的鼻子割掉, 那麼給他一朵馨香的玫瑰花也沒有多大意義.” (Note 2)

今天的社會色調巳把人的鼻子割掉了不少. 但基督徒不能完全責怪社會的氣氛, 因為多少時侯我們傳福音的方法也常拒人於千里之外. 真理若不以愛作底層的支持, 真理的雍有者會另人討厭, 而所傳的真理也會另人反感, 如果基督徒以持真理而自負, 便把人關閉於福音的門外, 人對福音便難以容納了. 人怎嗅到基督的馨香呢? 所以

西 4:5 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西 4:6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

我想, 馨香還有一個特點, 就是柔和而不是过份的强烈. 我們基督徒在非信徒的眼中是否也該如此? Bill Graham 說得好, “If there must be an offense, let it be the offense of the gospel, not the manner in which gospel is presented.”

Note 1: “Jesus Among Other Gods” by Ravi Zacharias.
Note 2: “The Case For Faith” by Lee Strobel; p.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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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

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
T.C. Lo (盧天賜). June 16, 2010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 1:18)

大網:
五方面的比較:
• [有神論] 比 [無神論] 更合理
• [啟示宗教] 比 [人本宗教] 更合理
• [信耶穌是神] 比 [信耶穌不是神] 更合理
• [接受耶穌是救主] 比 [不接受耶穌是救主] 更合理
• [趕快接受] 比 [延緩接受] 更合理
思想: 人可否離開上帝而活?

[有神論] 比 [無神論] 更合理

• 見鬼是古今中外人類共同的經歷. 鬼從何處來? 除了聖經所給的肯定答案, 無人知道. 誰能忘記比彼拉多 (Pontius Pilate) 因懼怕送耶穌上十字架而試圖洗手除罪的形象? 甚至今天, 在瑞士有一座山因他而命名為彼拉多山 (Mount Pilatus). 根據傳說彼拉多葬於此, 不時有鬼魂從陸森市(Lucerne) 的水上來洗滌彼拉多的罪疚. 鬼是靈界的活體, 人公認牠是邪惡, 可怕, 可憎的東西. 如果你信污鬼的存在, 那麼相信聖善, 可敬, 可畏, 可愛的靈體的存在也不難了. 所以從有鬼可以指向有神.

• 無神論是一個自我矛盾的名詞—-證明一樣東西確不存在比證明一樣東西確存在難多了. 你必需是無所不在, 無所不知, 才能斷言某樣東西不存在. 如果你能斷言神不 存在, 你必需是無所不在, 無所不知. 如果你真是無所不在, 無所不知, 那麼你便是神了.
• 魯益師 (C.S. Lewis 1989-1963) 在他的 “Mere Christianity (返璞歸真)”一書中觀察到所有的人都會關心到倫理的問題. 雖然對道德的領會因人而異, 因社會而異, 但所有的人都在對與錯的問題上搏鬥. 所有的人都有些共同的道德責任感. 稱之為 “客觀道德價值觀.” 這共同的道德律從何而來? 既是共同, 它一定是從同一個源頭而來. 道德與人格有關, 所以道德的賜予者 (moral law giver) 必需是一位有位格的活體. 這論點就指向神的存在了.

• 魯益師以 “德律從何而來?”為論點指向神的存在. 康德(1724-1804, 德國人) 雖然他抱着懷疑的態度面對人能單憑理性去改進道德的技能, 他却提供一個關於 “死後還有生命 life after death” 的精巧論點. 他以 “如公義不能取勝, 合乎道德的意義何在?” 為論點指向神的存在. 康德察覺到公正是使倫理變為有意義的必要成份. 但他也注意到公義在這世界上常常不得盛行. 他觀察到無數的人所觀察的, 就是義人受苦, 惡人在此生昌盛. 他現實的推論不斷地爭辯, 如果公義在這世上不能伸張, 一定會有另一個地方它可以伸張. 如果公義最終能存在, 必定會有很多因素 (至少有兩個無懈可擊的論據) 來說明.
o 死亡之後仍然生存—如果公義存在, 我們必定是那公義的接納人. 我們既然在世上沒有接納到, 我們必需在墳墓之後仍然存在才能使公義得伸張. 如果倫理是現實的, 那麼公義便要求死後還有生命 (life beyond death). 如果死就是一了百了, 那麼道德倫理的指令 (ethical mandate) 便是毫無意義了.
o 一定要有一位法官—公義需要有審判, 審判需要有一位審判官. 要怎樣一位審判官才能保證判斷是公正? 康德的答案是這位審判官必需是全然公義的. 他必需徹底地和完全地公正, 才能確保最終的公正判斷. 但公正的法官也可能會誤判而導致不公平的判斷而不自知. 誠實的法官判決無辜者有罪之事是會發生的; 這些無辜者可能是被人陷害或被一大堆勢不可擋的間接證據所包圍. 我們的審判官必需是絕不可能會犯錯誤的. 要提供完全的公義, 審判官必需對事實和真相有全備的了解. 完美的審判官不能次於全知的屬性. 這描述豈不是與基督教所相信的神相似嗎?

• 如果宇宙沒有創造主就沒有創造的時刻. 萬物都由進化而來. 無起點又無第一因. 表示宇宙從無限的過去進化到今天. 那麽到現在應有足夠的時間使宇宙進步到完美地步了, 因為過去無限的長年歲月應完全征服了邪惡. 但罪惡和苦難和不完美迄今仍然存在, 可見 “沒有創造的時刻” 和 “沒有第一因” 的進化論是不合理的. 這論點指向創造主的存在.
• 如果有神, 為何世上有那麽多苦難?” 奧古斯丁, 以其人之道還自其人之身, 簡明地反問道, “如果沒有神, 為何世上有良善?

• 誠然 , 邪惡的問題是有神論和無神論之間最大的爭論點. 無神論者Sam Harris 說: “紐奧良 (New Orleans) 於2005年被巨風 Katrina 大大的毁壞, 上帝在幹甚麽? 衪不是聽那些巳逃到屋頂的人但後來又慢慢被淹死的人的禱告嗎? 在大災難中 的倖存者相信神救了他但讓其他的人 (包括小兒床上的嬰孩) 死亡实在是一件可恥的 (disgraceful) 事.” 他的論點是:
1. 世上有邪惡 .
2. 如果有上帝, 衪一定會對邪惡有所限制
3. 邪惡並沒有受到限制.
4. 因此上帝必定不存在.
這論點是被人假設為證明神不存的證據. 合理嗎?
讓有神論者提出這樣的反駁:
1. 是的, 世上的確有邪惡.
2. 如有邪惡, 就必有良善 (這是無神論者必需解釋的問題).
3. 如果良善與邪惡都存在, 那麽必定有一道德律用來判斷何為良善與何為邪惡.
4. 如果道德律存在, 必定有道德律的給予者.
5. 道德是與人有關, 所以這位道德律的給予者必定是有位格的.
6. 對有神論者而言, 這就指向神的存在了.
以此作起步點, 有神論者豈不是能緩和從辯論邪惡所產生的威脅力嗎?

[啟示宗教] 比 [人本宗教] 更合理

自然主義者 (Naturalists) 主張透過科學的觀察和探索便足夠描述人類的經驗. 無神論者斷言神不存在. 自然主義者較緩和, 認為神存在與否是無關重要的. 科學是萬能嗎?
我的阿姨烤了一個美麗的蛋糕. 我們把它交給世上最棒的科學家以作分柝:
• 營養科學家: 計算它含多少卡路里並告訴我們對身體有何影响.
• 生化學家: 告訴我們關於蛋糕內的疍白質和脂肪的分子結構.
• 化學家: 描述蛋糕原料內的元素及其原子的結合 (bonding).
• 物理學家: 可以依據基本粒子 (fundamental particles) 來分柝.
• 數學家: 無疑地提供一組方程式來描述基本粒子的運轉狀態.
我們可否說, 這疍糕巳經完全被解釋了? 不. 至少我們不知道為何姨烤了這個美味的蛋糕. 單單只有她才能提供正確的答案.
還有別的例子:
• 小孩子迷路. 你認為小孩找爸媽容易? 還是爸媽找小孩容易?
• 瞎子摸象: 他們以為象是樹幹, 掃帚, 篩網等. 無一瞎子能知實情, 除非有位開眼人 告訴他們.
• 你怎樣知道你的媽媽真是你的媽媽? 除非她親口告訴你.
涉及生命的目的, 倫理的價值觀, 愛, 審美觀等, 都不是科學可以了解的. 上述說明了啟示的必要性. 所以神給人類兩本 “書”:
• 一般啟示 (General Revelation): 給一般聽眾, 內容是一般性. 那就是, 神的創造.
• 特別啟示 (Special Revelation): 給那些虛心願意聽的聽眾. 那就是藉耶穌及聖經所說的話.

[信耶穌是神] 比 [信耶穌不是神] 更合理

時差越大, 可靠性越小:
• 佛 (Buddha) 是主前第六世紀的人物, 佛經直至基督教時代才被寫成. 佛的第一本傳記是寫於主後第一世紀.
• 穆罕默德一生年日是A.D. 570 至A.D.632. 雖然他的言論記在可蘭經內, 但他的傳記寫於A.D.767—-死後超過一世紀之久.
• 兩本最早的亞歷山大 (Alexander) 大帝的傳記是由 Arrian及Plutarch 所寫. 是寫於他死 (323 B.C.) 後超過400年之久. 然而史家認為這兩本書是可信的, 其中巳攙有傳說事物在內.
但耶穌在新約的記載與事件的發生的時距只不過是數十年. 可見福音書比其它經典更是可靠的. 如果把舊約中有關彌賽亞的預言提取出來, 可重組成四福音. 可見, 耶穌尚未出生, 祂的傳記巳經寫成. 這是祂與其它宗教教主不同之一.

我們在可靠的福音書內找到甚麽呢?
• 福音書見證耶穌是神
• 耶穌自己說衪是神
• 魔鬼說衪是神
• 信衪的人生命的改變

這些特點均指向耶穌是神. 還有, 政治系統的力量只能在表面上鎮壓宗教. 但歷史告訴我們, 基督教愈受抑制, 便愈益興旺. 這是神蹟.

[接受耶穌是救主] 比 [不接受耶穌是救主] 更合理

如果你承認人有罪, 且人是不可救藥的; 是無法矯正的, 那麼你便需要一位救主.
只要你到世界各地一遊, 就不難看到偶像 (有形, 無形) 的普遍性. 因為人裡面有 “神形” 的空虛和一種渴務敬拜超越者 (Transcendent) 的心. 這個事實就指向一位永恆而且是個人的救主. 所有宗教中, 唯獨耶穌與信徒建立個人關係, 衪是我們個人的上帝Personal God:
• 耶穌是, “我是好牧人”
• 詩篇23論到這位神關心我們
• 主禱文中我們稱上帝為父, “我們在天上的父”
小信心踏在厚冰上強過大信心踏在薄冰上. 信心的對象比信心的大小更重要. 神學家R.C. Sproul說:
• 摩西 (Moses) 可以誠心傳達律法;
• 穆罕默德 (Muhammad) 可以持劍耀武揚威;
• 佛陀 (Buddha) 可以提供親切勸導;
• 孔夫子 (Confucius) 可以教導人生慧語;
但沒有任何教主有資格献上贖罪祭叫世人與神和好. 唯獨耶穌基督配得無限的敬拜與事奉. 為何需要救主? 如果我們自知缺陷, 並明白神的性情或罪的嚴重性, 就必然會斷定贖罪的必要性. 耶穌是完美的祭物, 也是完美的祭司. 衪是無以倫比的救主.

[趕快接受] 比 [延緩接受] 更合理

不信耶穌至少有十二大理由, 只舉其四:
• 我一生信 “無神論,” 怎能一下子相信有神呢? 你會不會自問, “我在大陸一生 “受苦,” 我怎能一下子在美國過舒適生活呢? 答案是 “不會的.” 聖經說, “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Psalm 43:8)
• 我一生拜佛, 怎能如此反叛改信耶穌? 請問如果你開車發覺自已走錯方向, 回頭嗎?還是持續往前? 真理比誠心更重要.
• 我還未完全明白, 怎能相信? 奥古斯丁 (Saint Augustine) 說的, “我相信是為了明白.”
• 馬克思說, “宗教是人民的鴉片.” 信耶穌是弱者的依靠. 但人不信耶穌, 是因為不願相信死後有審判, 讓他門可以在今生為所欲為. 其實這樣的人, 他們真正的安慰是相信死後一片空白, 全然化為烏有. 這豈不是另一種鴉片嗎?
大佈道家D.L. Moody在三天佈道會中的頭一晚說, “你們今晚回家想想吧! 明天再作決定.” 當晚芝加哥大火爆發, 數百人死. 他回想感嘆道, “我以後不再叫人延緩. 你有沒有明天是個大問題. 財主與拉撒路, 你願意那一種結局? 不作決定本身就是一個決定. 不作正面的決定就等於作了負面的否決. 所以你是不能逃避的. 神延緩耽擱, 為了給我們機會, 但我們不能延緩耽擱.

人可否離開上帝而活?

可以. 但一定活得不好. 尼釆說, 因為上帝在十九世紀巳經死了, 必有兩個必然的結果發生在廿十世紀內:
• 他預言廿十世紀將會是殺戮最多的世紀—-有人認為廿十世紀因意識形意不同所導至在戰場上死亡的人數多過以前十九個世紀的死亡人數的總和. 回顧歷史, 他的預料果真實現了.
• 普片性的瘋狂將會爆發—-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尼釆自己是瘋狂爆發的第一步. 他一生最後十五年活在精神錯亂中, 死於1900年.

尼釆在上帝死後高呼這是一個建立在基督教倫理和道德哲學廢墟中的超人世界 (world of supermen). 如果上帝不存在, 其結果是:
• 人是不能了解自己的. 哲學家G.K. Chesterton 說, “一個人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就好像早晨起來照鏡子, 只見一片空白.” 蘇格拉底 (Socrates) 的格言, “認識自己know yourself” 無法實現.
• 人是不能有意義地活下去的. 哲學, 心理學, 社會學都認為如果沒有上帝, 我們必需發明另一位上帝以防止我們互相殘殺. 有人說, 在早期的希臘和羅馬, 對群眾而言, 任何宗教都是對的, 對哲學家而言, 任何宗教都是錯的, 對地方行政官而言, 任何宗教都是有用的. “有用” 是指有 “籬笆功能 fence function” 或社會的界限 (boundary in society).
根據统計, 每週去教堂的人, 心藏病發作機會滅低50%. Q: 人可否離開上帝而活得豐盛生命? A: 不可以.

決志的禱告 (Decision Prayer) 不是咒語, 不是魔法, 不是背誦符, 乃是在密室內自己單獨向神用心靈誠實去呼求:
親愛的天父:
我是罪人.
我為我的罪抱歉.
求祢赦免我.
我願意回轉離罪歸向祢.
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
我承認衪是我的主.
從現在起, 我願跟從衪.
奉耶穌基督名求.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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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溝 (The Chasm)

鸿溝
By TC Lo 盧天賜 (June 14, 2011)

哲學教授 Peter Kreeft博士曾說了一個比諭 (Ref. 1):
[想像有一隻熊彼困在羅網中, 一個有同情心的獵人想釋放它. 首先他設法羸它的信任, 但無法達到目的, 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 獵人只好向熊發射大量迷药. 熊以為是獵人對它的襲擊而想殺死它. 豈知獵人是出於憐憫與同情. 為了使熊脫離羅網, 獵人必需把熊用力按下才可以把夾子彈簧的張力放鬆. 如果熊還在半醒睧迷狀態, 它一定更肯定獵人不懷好意使它痛苦加深.]

你看, 熊真是大錯特錯了, 它之所以有此錯誤結論, 因為它不是人. 誰敢說這不能作為人與神之間的比擬? 我相信神有時也對我們作類似之事. 而我們不明白衪的心意與動機, 正如熊不了解獵人心意一般. 人與神間的距離豈不比熊與臘人的距離更大嗎? 我們不信任神的程度豈不比熊不信任獵人的程度更嚴重麽?

當我們意識到神人之間的分歧如此殊深, 我們便不敢隨隨便便妄作這類愚蠢的推理: “如果神是滿有慈愛, 而世上的確又有苦難, 那麽慈愛的神是不存在的.”

透過歷世歷代的哲學家, 神學家, 文學家, 透過每個人自己的經歷, 透過聖經人物如摩西, 約伯, 耶利米, 我們可以發現各種苦難的線索, 但最終必會集在耶穌及神的眼淚上. 神用它無限的智慧, 有時讓我們經歷短暫的痛苦以成就長期的益處.

人類的根本問題就是與神隔離. 我們是照衪的形像所造. 但衪並沒有造我們像機器人按電腦程式的指示去自動愛衪和遵行衪的旨意. 衪給我們自由意志去選擇. 但人類選擇違抗衪, 故意偏行己路, 現代人仍是如此. 其結果便是與聖潔的神隔絕 (alienation). 神與人之間出現了的鴻溝 (c.f. Romans 3:23; 6:23).

盡管人與神間的鸿溝如此巨大, 但神藉著耶穌基督降世為人, 為我們建立通天的橋樑, 使我們明白祂要我們明白的道理.

Ref.1: “The Case For Faith” by Lee Strobel. 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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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約翰三章十六節

約翰三章十六節的再思
By: TC Lo 盧天賜 (June 9, 2011. Latest revision: February 16, 2012)

引言:
約翰三章十六節是福音精簡的敍述. 幾乎任何人都可以明白. 它不但是永生道路的指標, 更教導人如何走上蒙恩得救的途逕. 它雖簡明, 但內中却有極深奧的神學, 使人一生學之不盡. 從中我們可思想: 神的存在, 神為什麽愛我們, 獨生子的意義, 十字架的道理, 天堂地獄靈魂的問題. 常常默想這節聖經, 能喚起我們傳福音的付担和動力, 更能激勵我們對基督從感恩而來的敬拜.

如果我只能介紹:
一本書: 這就是約翰福音 (道成肉身)
一個人物: 這就是約瑟 (有趣故事. 似乎預表基督)
一段耶穌所說的話: 這就是登山寶訓 (天國憲法)
一位先知: 這就是以利亞 (為神行大事. 但他的性情與我們一樣. 大鼓勵!)
一篇詩歌: 這就是詩篇23 (美麗對稱, 感受神愛, 適合靈修. Ruth Graham 喜愛)
一位偉大的神學家: 這肯定是保羅 (多元文化的代表)
一節聖經: 這肯定是 John 3:16 (金句中的金句)

神 GOD”  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三十個字中頭一個字 “神” 說明宇宙中有一位神.
使徒信經 (Apostles’ Creed) 第一句: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怎麼知道有神?
神的存在至少有三大證据 (可用三個以 “O” 字母來表達, 以助記億): Origin, Order, Objective Moral Value.

Origin 宇宙之源說明神存在的合理性:
請參看本 blog 內另一文章. 題目是: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創世記一章一節)” (1/27/2012)

Order: 宇宙複雜及精密的程度說明必有一位設計者:

在過去五十年, 隨着DNA的發現和太空工程的突飛猛進, 科學家對大自然的複雜性感到驚歎. 他們發現大爆炸不是一些雜亂無章的原始事件, 而是由龐大的資訊所引導的高度有條理的事件. 否則大爆炸便與人體炸彈 suicide bomber的爆炸無異了.

1. 著名的科學家 Steven Hawking 寫道, “跟據他的計算, 大爆炸發生後一秒鍾, 如果宇宙膨脹速度降低一點點 (1 除以天文數字: 一後面有17個零) , 宇宙馬上倒塌成一個大火球.”
2. 英國物理學家 (P.C.W. Davies) 巳斷定大爆炸時的初始条件 (initial conditions) 是剛好適合星球的形成—-行星 (planet) 和生命形成的必要性. 達到這樣精確的開始狀態的可能性是1與天文數字之比. 這個天文數字是: 1後面至少有21個零.
3. 物理學家Davis 也估計如果萬有引力 (或 weak force) 的強度改變一點點, 生命不能發展下去. 一點點就是1與天文數字之比. 這個天文數字更大: 1後面至少有100個零.
4. 有50個宇宙常數和衡量必需在數學上達到無限小的誤差才可能容許生命的存在.
如單單從科學的立場而言, 宇宙應是阻止生命的發生而非維持生命的存在. 所以生命是平衡在刀片那麽薄的邊緣上. 這些天文數字的準確性排除了進化論的隨機選擇的可能性而指向一位聰明設計者存在的合理性.

參看本 blog 的另一文,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Jan. 23. 2012)

Objective Moral value 客觀 (or 無偏見的) 的道德價值觀說明必有一位有道德觀念的神
不論國籍, 種族, 地理環境, 文化, 教育水準等, 人們都有一套基本的道德對錯觀念.
參看本 Blog 另一文, “客觀道德律—上帝的存在, 苦難的困惑” (Feb. 7, 2012)

結論: 神的存在可以由萬物的起源, 生命的起源, 宇宙的複雜性, 和人的良心表明出來. 叫願意追求真理的人無可推諉.

神 “愛 SO LOVE” 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有人說, “神就是愛, 衪需要愛的對象, 所以衪造人, 好讓衪的愛可以發表.” 這是錯誤的神學. 三位一體的神, 位格可以互愛, 不需靠人來滿足. 不但如此, 衪們之間完全的愛和完全的交通, 成為信徒相交的最高榜樣.
神為什麽愛我們那麼多?

如果我們站在神的觀點去想, 這是一個難題. 試想想:
• 我們是照着衪的形象所造.
• 我們在受造的地位有責任: 是要向全世界反照衪的榮耀和公義.
• 我們多方, 多次, 多處的叛逆和抵擋神.
• 我們如此做, 是否向宇宙錯誤地代表衪的性情?
• 我們還連累了整個自然界: 整個大自然界都歎息、勞苦,等侯我們得贖的日子. 因為大自然都在我們的不義之下忍受着痛苦. (Rm.8:22).

當我們思想到我們叛逆的光景, 真不明白甚麼東西會激起神如此愛我們. 現在讓我們看看一個對比—-基督怎樣愛我們:
• 完美的基督為害衪的人捨命, 並為那些殺衪的人祈禱.
• 無罪的基督求父赦免那釘衪十字架的人.
• 當保羅想到基督的愛的時候, 他甚驚訝地說,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Rm.5:7).

試想想,這種愛是超越任何我們在這世界上所能經歷的東西. 要回答神為什麽衪愛我們這難題, 我想我唯一的結論是: 愛是神的屬性, 愛是衪內在, 外在的性情. 新約聖經說 “神就是愛.” (I John 4: 8 & 16.) 這一句更是不可思議. 我們不可以說, “愛就是神.” 我們可以說, “某某人很在愛心,” 但我們不能說, “某某人就是愛.”
然而 “神就是愛” 這句話在猶太文化中所要表達的是:
• 神是如此有愛心 (so loving),
• 衪的愛是如此一致 (so consistent),
• 衪的愛如此深奧 (so profound),
• 衪的愛如此深厚 (so deep),
• 衪的愛如此超越 (so transcendent),
• 衪的愛如此地成為神的性情中不能分割的一部份.
當我們說 “神就是愛”, 乃是要以最大的可能性把神愛的本質表露出來. 簡言之, 神就是愛的終極標準. 神就是 “愛” 的定義. 神的愛真是敬虔的奧秘!
1. 神用衪的聖絜來復甦我們的良心.
2. 衪用衪的真理來作我們思想的營養.
3. 衪用衪的榮美來淨化我們的想像力.
4. 衪用衪的愛打開我們的心靈.
5. 衪用衪的旨意作為我們順服的目標.
因此, 我們理當用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來敬拜那愛我們的主.

神愛 “世人 THE WORLD“,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通天的道路只有一條, 代表真理的排它性 (the exclusivity of Truth).
Ac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Jn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但神的愛是覆蓋萬民的 (the inclusiveness of God’s love).
2Pe 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1Ti 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福音的普世性却貫串了整本聖經.

神愛世人,”甚至 (EVEN TO THE EXTEND)” 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約翰福音 3:16 中的 “甚至” 意味着 “一早就預備好了.” 你以為神造人造到一半, 忽然想到人會犯罪, 就不得不設立救恩. 這樣的上帝
• 是一直在收拾殘局的上帝
• 根本不是上帝
上帝不但預先知道人會犯罪, 甚至在衪還沒有創造世界以前, 巳經為人預備了救恩. (預備) 两個字多好! 嬰孩未出生, 爸媽為他預備一切
Q: 為什麼需要等到人犯罪之後才差遣耶穌基督來?
A: 汽車還未被製造以前, 工程司知道它有一天它會壞, 所以他預先設計了一本維修手冊. 到有一天汽車真出了毛病, 手冊便用得上了.
• 全知全能的上帝往往用衪的智慧順從人所能了解的程序行事. 但工程司與上帝不同:
o 汽車不完美, 有一天它一定會壞.
o 亞當是完美: 有自由意志, 有不犯罪的可能性.
所以奧古斯丁講到四種階段的自由:
1. 原造的亞當: 可能犯罪, 可能不犯罪 (最先中性的自由).
2. 亞當犯罪後: 只有犯罪的自由, 沒有不犯罪的可能性.
3. 人重生以後: 可以不犯罪, 雖然還有可能會犯罪.
4. 新天新地: 永遠沒有犯罪的可能性.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 “獨生子 ONLY SON” 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生 (約 3:16)

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上帝的獨生子是甚麽意思?
• “獨” 表示只有這一個, 給了就沒有
• “生” 表示非受造
• “子” 表示同樣的生命
天下人間只有一位不是被造而有神生命的人, 就是耶穌基督. 這個金句中的 “獨生子” 的 “生” 字是首生, 恒生, 之意.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 (firstborn) 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 (西1:15):
• 你不能作爸爸, 除非你有兒子.
• 你不能作兒子, 除非你有爸爸.
• 所以爸爸和兒子是共存的. 但如果你是獨生子, 爸爸和兒子的共存是同時的, 是無先後之分的. 但如果你是弟弟, 那麽你還未出生時, 你的爸爸巳經是爸爸了.
• 所以父與子無先後次序的共存, 只有在頭生的兒子 (或獨生子) 的個案中出現.
• 肯首生也代表基督的超越性, 即 “The Supremacy of Christ.”

作家羅惠強寫道: 聖經形容的神兒子是放在本質上, 而不是個體的數量上, 例如父親是人, 父親是100% 的人, 父親沒有因兒子的出生而在本質上減少而成80%的人, 兒子也沒有因是兒子而只是80%的人, 父親和兒子的本質相同, 同是100%的人. 所以, 聖父和聖子的關係是表明祂們的本質相同的意思.

順便一提: 那你問聖靈是怎樣呢?”
聖靈與基督不同的是: 聖靈是上帝的第三個位格, 但衪却不是生的, 是從父差來的. “差” 根据:
•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 (send) 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 (goes out from) 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John 15:26).
• 但保惠師 (Counselor),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John 14:26)
所以我們可以說: 父差子、子差聖靈,並且父與子在差聖靈這事上都有份.
聖父, 聖子, 聖靈這三個位格在神性的本質上沒有區別: 同尊榮, 同永恒, 同權柄. 但在於工作的差派上就有很大的區別.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 “賜給他們 GAVE“,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 賜: 代表由上到下. 不但是恩典, 也是恩慈.
• 給: 基督道成肉身被釘在十架上. 倒空自己成為代罪羔羊.
• 他們: 就是所有罪人, 也就是所有世人. 也就是人類.

論到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必需明白十架的三個重要因素:
• 人的罪: 耶穌在十架上的地位應屬我們, 但衪代替你我受苦.
• 神的公義: 神不以有罪為無罪. 衪的憤怒必從天而降. 問題是降在誰身上. 你我身上? 還是掛在十架上的耶穌身上?
• 神的愛: 宇宙的創造主為我們死! 不可思議的事. 這是一個敬虔的奧秘.
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時候, 是神來做人, 所以衪有神性又有人性, 因為衪要站在神和人中間作中保.
• 有神性無人性: 無法向我們顯現.
• 有人性無神性: 不能在神前代表我們.
• 人性: 在神面前代表人, 代表人向神交賬—-耶穌如果沒有人的身體, 衪怎麽會死呢? 因為神是個靈, 是不能死的, 所以為了要替你, 替我死, 衪必須披戴人的身體.
• 神性: 在人面前代表神—-如果耶穌基督只是人不是神, 怎麽會復活呢? 衪是神, 衪得勝死亡, 從死里復活, 這樣耶穌就成就了其他宗教家 (or 教主) 沒有辦法成就的事情.
宗教都是人去找神, 但基督教是神來做人, 神來找人. 若不是神向我們啓示, 我們無法知道. 基督是上帝賜給我們獨一的救主.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 “信祂 WHOSOEVER BELIEVES IN HIM” 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6)

使徒信經中, 信字出現多次, 說明了信的內容: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我信聖靈, 等. 人生都有苦難, 信心可以幫助我們承担苦難.
•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 11:1).
•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來 11:6).
Q: 是不是一個人要完完全全明白基督教才信耶穌呢?
A: 到你死那天都不能完全明白. 奧古斯丁: 我信是為了明白 (不是明白才信). 如果在我們一生有限之年可以完完全全了解那位至尊至大, 絕對無限的上帝的話, 我們就犯上把有限與無限混為一談的錯誤.
• 我手上拿一本聖經, 聖經是有重量的, 我如果沒有找到重心, 聖經一定從我手掉下來, 任我的力量多大. 但是如果找到重心, 雖然力量很小, 我還是可以把整本聖經托住的. (唐崇榮)

信仰也是如此, 叫我明白基督教一切的道理之後才信, 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們却可以在聖靈引導之下, 明白那重心點並抓緊信仰的重心. 就接受基督, 這就是基督與我的關係的起點, 以後再從這個起點的本質上進到份量了, 一直的長進, 進到更豐盛的生命.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 “滅亡 PERISH“,反得永生 (約 3:16)

地獄是個永遠痛苦的地方. 如果地獄不會有痛苦就不叫地獄了. 聖經告訴我們, 在那里要咬牙切齒.
Q: 為何良善的上帝把人送往地獄去?
這個問題假定上帝強迫人入地獄. 但事實非如此. 神願人人得救 (2 Peter 3:9). 那些不得救的人是他們不願蒙拯救. 耶穌說, “耶路撒冷啊, 我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23:37).

魯益師 (C.S. Lewis) 的幾句話:
• 地獄的門是從裏面鎖的. (意: 所有進去的人都是他們自願的.)
• 最終只有两類人: 第一類是那些向神說, [願祢的旨意成全.] 第二類是神對他們說, [願你們的旨意成全吧!] 凡在地獄的, 都是自己的選擇.

我不信教. 我只信睡覺. 那些不適合天堂的人, 天堂對他們來說便是地獄. 因為天堂是一個不斷贊美和敬拜神的地方 (啟4-5). 但對那些連一個禮拜一小時的聚會都受不了的人, 你要強迫他在天堂上永遠敬拜, 簡直是活受罪, 比地獄更慘!

• 神不能強迫人去愛衪. 只能用衪的愛去吸引人. 神的愛要求地獄的存在好讓那些不願愛神的人能够與神一刀兩斷, 神就尊重他們, 可對他們說, [願你們的旨意成全吧!]

地獄是個痛苦的地方, 但我們是可以選擇不進去的. 沒有一個認真渴望, 恒切追求永生的人會錯過永生的機會. 因為尋找的必尋着, 叩門的必為他開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 “永生 EVERLASTING LIFE ” (約 3:16)

物理學家Richard Feynman 有一次去檀香山渡假. 他參觀佛廟, 管理彿堂的和尚說, “每人都給予一把開天堂的門的鑰匙; 但同一把鑰匙也可開地獄之門.” 那麼這開天堂的門的鑰匙的價值何在? 真的, 如果我們沒有清晰的指示那一個門是天堂, 那一個門是地獄, 有價值的鑰匙便成了一件危險的東西了.

但耶穌給我們清晰的指示, 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John 14:6). 衪把去天堂的道路清楚告訴我們, 並且說衪自己就是那通天的道路.

我們相信: 永恒的安全 (eternal security). 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凡因信心所作成的救恩是安全的, 是不會失落的, 因為沒有東西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保羅說,
•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腓1:6)
•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Phil.1:13).

聖靈的印記是甚麼意思?
• 這印記就好像買房屋時的分期付款的定金, 或保證金. 既付了, 衪必保證交完借款: 完成在你身上巳經開始了的善工.
• 印記也好似古代皇帝的圖章戒指. 當皇帝蓋上認可的印在某東西上, 那東西就成為皇帝的擁有物. 我們有了聖靈的印記, 就永遠屬於神了.

Q: 我們既有永生的盼望和應許, 應如何過今生的日子?
A: 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 神不是審判他的罪, 神乃是審判他以後的見證與事奉忠心的問題. 但是如果一個得救的人還是繼續隨便犯罪的話, 不必等到審判那天, 神的管教會臨到他, 因為 “主所愛的, 衪必管教 (He.12:6).” 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 基督徒離世後, 到主面前, 那時就有基督臺前的審判, 那時不是審判你我的罪, 為罪的審判巳經結束了, 乃是要審判你我的事奉.

要傳福音

明白John 3:16 後, 我們應努力去傳福音. 福音使者的特色 (參: CWTS 基督工人神學院. Jan. to Mar., 2007院訊):
• 傳福音的意志:
戴德生 (Hudson Taylor) 將福音帶入中國, 是因強烈的意志. 若無意志, 便無動力, 也無行動. 所以你我要有 “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I Cor.9:22)” 的心志.
• 傳福音的情懷 Passion:
德蘭修女在印度定居, 以貧人, 病人為工作的對象. 她的名言: “寧可燒盡, 不願銹死.” 沒有情懷, 工作怎能持續?
• 以福音為重的生活方式:
保羅說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I Cor.9:23). 今天宣教行動之所以不成功, 是因為宣教士沒有用生活方式去配合他們的宣講, 因為人們開始時不一定對教義有興趣, 他們只想看看福音如何被活出來.
• 傳福音的眼光:
用心靈的眼睛和真誠信實的態度看人對福音的需要. 並抬頭觀望收割的機會.
• 傳福音的口舌:
撒瑪利亞婦人蒙恩後開口向族人傳福音. 腓利開口向埃提阿伯太監傳福音. 只要心裡尊主為大 (I Pt.3:15), 用平凡簡單的話去觸動人心.
• 傳福音的行動:
保羅不以福音為恥. 撒瑪利亞婦人認識彌賽亞後, 立刻放下水罐. 不再害怕別人對她的目光. 她不是靠學問, 學位, 只重於行動, 結果多人信主.

我們不要揚言 “愛世上所有的人.” 這是口號. 傳福音應先從自己的家開始, 但並不只停留在家人身上. 你向別人傳福音, 別人便向你家人傳福音. 耶穌先向以色列迷失的羊傳福音, 但從不拒絕外邦人. 被稱為 “外邦人的使徒” 的保羅, 每當到一個地方, 總是先到猶太人會堂傳福音. 應按着次序去做, 且要有超越文化種族的胸裏, 為神國打美好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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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的人

新造的人
(盧天賜 6/8/2011)
最近 “人生下半場” 似乎是熱門問題. 但甚麼時侯是下半場的開始? 見仁見智. 因為 神可用照衪所喜悅的任何方法來塑造我們.
衪在王宮內興起摩西為着要在沙漠中使用他; 衪在沙漠中興起約瑟為着要在王宮內使用他. (Note 1).
同樣地, 神在東方栽培我們為着要我們在西方受造就; 神在西方讓我們信主, 是否為着要我們在東方傳福音? 值得思想!
但呂紹昌牧師 (Note 2) 認為, 一旦信主便是下半場的開始了. 我很喜歡這個定義, 因為從信主那天起, 我們便是 “新造的人” 了. (林後 5:17). 但 “新” 是什麼意思呢? 不是把現有的翻新, 乃是把現有的除掉, 而賜給我們全新的東西. (Note 3):
• 新地位—-因信稱義
• 新生命—-重生而來的永生
• 新生活—-以福音為重的生活方式
• 新性情—-成聖而來的; 與所蒙的恩相稱的
• 新身份—-嗣子 (adoption). 兒子名份待將來身體得贖才有
• 新家人—-神家中成員的一分子
• 新胃口—-神不單改變我們的所作, 更改變我們的所願

Note 1: “The Grand Weaver” by Ravi Zacharias; page 114.
Note 2: 呂紹昌是正道福音神學院教授.
Note 3: 張乃千牧師之系統神學中的 “救贖論”; 李孔猷從 CD作筆記: 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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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Bible vers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John 3:16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I am heavy-laden with sins which like as red as crimson. I am oppressed by the burden so heavy that I am not able to stand up before God. But once I turn and behold the precious Cross of Christ, I at once discover that God had already prepared for me a Way: From the dark, dank marshland of hopelessness, I saw a ladder reaching up to the Third Heaven where the Divine throne is firmly set. Therein, I saw reconciliation between God and men. I then look around on earth and realize that my sins have been forgiven and the desolate land is shined with great light of love. My spiritual eyes are opened; I saw God’s face and His glory. Wow! I am saved! I see the smile of My Heavenly Father who rejoices together with a vast number of holy angels. A meaningless life has transformed into meaningful life. I am awed by the Creation and inescapably marvel at the beauty of the blue sky and silver clouds. The Bible becomes the guide of my life. I am constrained by Christ’s love and illumination; I have a glorious hope laid before me. I begin to come to realize what Grace is all about. Amen. 

我罪惡深重紅如丹颜我被罪所压双脚無力我在神面前站立不住但當我仰望十字宝架發現原來神巳為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在死蔭之地竟然有獨一無二的天梯上達三层天就是神宝座之所在在那裡我看到天人合一在地上我看到神巳與我和好並我罪得赦死陰之地竟然有愛的大光照射這光開啟了我的灵眼看到神的面神的榮耀我得救了不但天父高興連天使也歡呼原來绝望黑暗的生命現在竟变得有意義我看到神創造的青天白雲的偉大而赞歎我有聖經神的話語作我生活的準則我有基督的愛的激勵和光照我有永生的盼望這豈非是神兒女感恩的心声嗎? (TC)

“Jesus Paid It All – Kristian Stanfill” Lyrics

 I hear the Savior say, Thy strength indeed is small;

Child of weakness, watch and pray, Find in Me thine all in all.

Chorus:
‘Cause Jesus paid it all,
All to Him I owe;
Sin had left a crimson stain, He washed it white as snow.

Lord, now indeed I find Thy pow’r and Thine alone,
Can change the leper’s spots and melt the heart of stone.

’cause Jesus paid it all,
All to Him I owe;
my Sin had left this crimson stain, He washed it white as snow.

It’s washed away! all my sin,
and all my shame

And when before the throne I stand in Him complete,
“Jesus died my soul to save” my lips shall still repeat

Jesus paid it all,
All to Him I owe;
(Sin had left a crimson stain, He washed it white as snow)2x
(He washed it white as snow)2x

(O Praise the one who paid my debt
And raised this life up from the dead)5x
well praise the one who paid my debt and raised this life up from the dead
Jesus(2x)
You are the one(2x)
The son of God!
conqueror of death!
King of kings!
The sacrificial Lamb!

(O Praise the one who paid my debt
And raised this life up from the dead)3x
well praise the one who paid my debt and raised this life up from the dead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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