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天賜 (Tin-chee Lo)
受洗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信他是神的兒子),就必得救。 (羅 10:9)
-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 10:10)
-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10:13)
上三節經文並無提到受洗。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並要奉父, 子, 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太28:19)
這两節經文特別提到受洗。 請注意: 馬可16:16 雖然說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但並沒有說 “不受洗的, 必被定罪。” 只是說 “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見 “信” 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洗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嗎? 答案是: 洗禮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如果受洗是必需的話, 那麽那位耶穌應許在樂園中與衪同在的強盜便被取消資格了, 因為明顯地他沒有受過洗。 又如一個人正在往教堂接受洗禮而途中被車撞死, 難道他就不能得救嗎? 一個人垂死在病床上, 沒有機會接受洗禮, 難道他就不能得救嗎?
但受洗是非常重要的事
馬太28:19 清晰地說明受洗是耶穌的指令。 是基督所設立的聖禮之一, 是奉父, 子, 聖靈的名而執行的。 所以耶穌明顯地認為受洗是非常重要的事。 受洗雖然在得救上不是必要的, 但我相信受洗在順服上是必要的, 因為這是基督的命令。 這就好像有人說, “你是否要上教堂才能上天堂?” 我的答案是, “明顯地不是。” 但如果問題是, “你是否要上教堂才叫服從基督?” 答案是, “是的, 你不能忽略上教堂的習慣。” 如果你無心服從基督, 就是無心遵行衪的旨令, 那就暗示你得救與否, 成了一個問號。 所以教會的參與成為一個非常嚴肅的順服問題。 對受洗的聖禮, 我可以說同樣的話。
一般的基督教概念 (notion) 是: 唯獨信心。但真正的信心是一種以結出順服的果子來表達真誠的品格的信心。 換句話說, “稱義單靠信心, 但不是靠那只有外殼的信心 (Justification is by faith alone, but not by faith that is alone)”。 接受耶穌作救主是包括接受衪的主權 (lordship)。 接受衪的主權就應順服衪。 明白受洗是主的吩咐, 你便應把順服主的吩咐加在信心的定義上。
受洗是記號
耶穌吩咐說, 得救的人要受洗。但同時洗禮又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那麽受洗的意義 (significance) 何在?
英文字 significance 的字根是 sign, 即記號或標誌 (標記) 之意。 標誌是用來指向它自己以外的東西。 就好像路標 (road sign) 指向往目的地的方向,但路標不能把你帶到目的地去。究竟這記號所指的是甚麽東西呢?
- 受洗是神與衪的子民立新約的記號—-舊的時代, 約的記號是割禮。 割禮是信心的記號。 成年人亞伯拉罕的信心早在他受割禮前巳經存在。 但對小孩, 割禮在先, 信心在後; 以撒 (Isaac) 就是如此。 以撒 (Isaac) 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創21:4)。 改革宗的神學 (Reformed theology) 要求成年信主後受接洗禮, 但有些宗派認為基督徒的孩子可先受洗, 日後才宣告他們的信心。 嬰孩受洗是另一個神學大問題, 它的合理性可追溯到舊的時代的嬰孩受割禮。 新約時代—-印證神與選民, 就是信衪的人, 巳經得救並歸入恩典的約中。
- 受洗的基本意義是認同 (identification). 這認同是兩方面的:
- 基督與我認同—-衪站在我的地位上, 為我死, 這就是代贖的死. 這種死產生了新的地位, 就是稱義。 這種認同是我們的罪與內疚能獲潔淨和寬恕的記號。
- 我與基督認同—-我站在稱義的地位上, 與祂同死. 這同死產生了新的人生, 就是成義。
- 受洗的意義是: 受洗歸入基督耶穌 (Baptized into Christ Jesus), 就是參與衪的死, 衪的埋葬, 和衪的復活, 並經歷聖靈內住和被接納於神的家的實際。 這是福音的核心。
-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 6:3)?
-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4)。
- 受洗是身份肯定的記號—-在 (人, 神, 魔鬼, 世界) 面前公開承認我是屬於基督, 從此承担聖職, 履行基督給教會的使命。 基督在衪的受洗, 在衪的受試探, 在衪的登山變相, 在客西馬尼園—-在這許多危機的時刻中, 父神肯定衪是誰, 並衪的使命是甚麼。 基督的職事直至受洗後才正式開始, 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在受洗後, 天上有声音說,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太3:17)。” 同理,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也是從受洗後才開始的。那些得救卻沒有機會受洗的人就沒有事奉的機會。
上述兩種立塲的轉換就是神學上所謂的「雙重歸算論 (doctrine of double imputation)」:
- 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父神算基督為罪人。」
- 基督的義歸在我們身上,父神算我們是義人。」
神賜我們一個寶貴的禮物,就是信心。靠著這個信心 (因為它是神的禮物,所以就不能說是我們的工作), 這個雙重的歸算就奇異地發生了。我們得救是「唯獨因信稱義」,但「因信稱義」的基礎就是羅馬書第五章所論的「雙重歸算」。這一切的轉換全是全杈自主的神的作為。這就是重生,這就是福音的骨髓,這就是救恩論的核心。這就是受洗所指向的東西。
靈洗在先, 水洗在後
- 受洗是受聖靈的洗 (baptized in the Holy Spirit) 的記號: 水洗是我們外在的行動, 靈洗是聖靈用衪的恩典所作的內在工作。 所以受洗是潔淨的記號, 是被聖靈重生 (regenerate) 的記號。這外在行動的本身不是自動或神奇地傳遞它所意味的實體。 被重生就是被聖靈所洗。聖靈的洗在先, 水的洗禮在後。 浸禮的水沒有力量使人重生, 力量單單在於神。 靈洗改變我們內心的性情並使我們的靈活過來—-我們便受聖靈的洗了。
-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 (born of water and the Spirit) 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約3:5)。 這完全是神的作為。
-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 (born of the Spirit),也是如此。(約3:8)
- 受洗是聖靈賜能力的記號: “受聖靈的洗” 主要是指五旬節 (Act 2:1-4) 的事—-述及120人經歷火舌, 巨風, 用萬國的鄉談傳福音—-及其後與五旬節相似的事件, 就是眾人聚集在一起受聖靈的洗。 這些眾人都是信徒。 彼得對此經歷的解釋: 這不是醉酒。這是約珥 (Joel 2:28-28) 預言的應驗。 這是聖靈的工作為了賦予教會去完成基督徒的使命和聖召 (vocation)。 這是聖靈的禮物稱 “charisma”. 所以聖靈的工作不僅是新生 (regeneration), 重生 (rebirth), 內住, 也包括在基督身體內的參與及執行職責的能力的禮物。
-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徒1:5)。
-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 (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 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徒2:4)。
- 聖靈單單內住在被祂所重生的人:
- 同在 (with a person)—-衪可以與一個未得救的人同在, 就是未被聖靈所生的人。 聖靈甚致可與此人同工。 例: 波斯王塞魯士 (Cyrus尼1:1)。 這是以普片恩典之法 (common grace way) 幫助人。
- 內住 (indwelling)—- 這是以救人之法 (a salvific way) 永住在重生 (spiritual rebirth) 者內。 這是論到救贖的方面。 聖靈在成聖 (sanctification) 方面作工于已經被重生的人身上。
- 普遍存在 (in)—- 聖靈是所有生命之終極能源。 除非神的靈藉祂的能力和同在特別地參與, 沒有一樣東西在宇宙可以存在。 神的靈是託住萬有的。 神如果收回衪的聖靈, 全部都必死—-信或不信無例外。 有位格的聖靈是能力的供應和生命本身的源頭。 這是論到創造方面。
基督徒受洗後冷淡的原因:
- 不明白聖靈巳賜給他能力。
- 洗禮的有効性與施禮者的品格, 或被施禮者的品格無関, 而與神信實的屬性有關。如果為你施禮的人跌倒, 不應影响你的靈命。 如果你偶然犯罪, 他不會影响你受洗的有効性。
施洗約翰的洗 (John’s Baptism)
施洗約翰的職事, 四福音均有記載 (太3; 可1; 路3; 約1)。 施洗約翰的職事是作主的開路先鋒。所以一切他所作的必與他的使命有關。施洗約翰的洗禮有三個重要的要素:
- 公然與他的信息認同—-施洗約翰的信息是, “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 (太3:2)”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悔改的人。
- 公然承諾靠神的公義標準過活—-信息是, “毒蛇的種類! 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 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做甚麼呢 (路3: 7-10)?” 約翰就告訴他們應照猶太人所熟知的律法去行。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照神的公義標準過生活.
- 公然表達熱烈歡迎彌賽亞的來臨—-施洗約翰重覆表明他的角色說, “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 (可1:7).” 所以那些公開接受洗禮的人是公開表明願意歡迎彌賽亞的來臨。
耶穌是救主的觀念對施洗約翰時代的人是新鮮的, 是從未聽過和想過的。施洗約翰的洗禮不能使人得救。 但試想想, 那些能夠以洗禮公開願意承認上述三點的人, 是否會比較容易開放接受耶穌作救主呢? 這預備屬靈風氣豈不是作先鋒的職責嗎?彎路難走, 直路易走。現在施洗約翰的信息巳把彎路修直, 屬靈的氣氛巳預備好了, 一旦基督呈現在他們面前, 接受基督作他们的個人救主, 便順理成章了。施洗約翰說他是舊約的應驗, “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 ‘預備主的道, 修直主的路’, 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約1:23; 太3:3)。” 今天基督徒的水洗禮, 其意義遠大過施洗約翰的洗禮—-因為它表明了聖靈的洗 (Baptism by the Spirit) 和歸入基督的洗 (Baptism in union with Christ) 的相重意義。 施洗約翰的洗禮是福音預工, 今天教會在開佈道會前也要作預備工作, 才能使佈道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