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C Lo 盧天賜 (July 16, 2011)
無神論者John Stuart Mill說: “如果邪惡與苦難存在, 那麽基督徒所信的全愛, 全能, 和全知的上帝一定不可能存在. 若存在, 衪不可能同時具三屬性.” 基督徒如何回應?
邪惡係依据两個拉丁字 (negatio, privatio) 來定義. 英文的两個字 “negation否定” 和 “privation虧欠” 是由此衍生出來的. 這两個拉丁字對邪惡的定義有樞扭性的意義.
首先讓我們用 “否定” 這負面來看邪惡. 當我們論到邪惡時, 我們趨向用負面的術語來表達, 例如: 不義 (UN-righteous), 不神聖 (UN-godliness), 不道德 (UN-ethical), 不虔 (IRR-religious), 不順服 (DIS-obedience), 甚至敵基督 (ANTI-Christ) 一詞也是如此. 這些字首都有一個共同點: 它們都牽涉到對一個正面字根的否定. 要明白不義, 我們首先要對義有些認識. 要明白不人道, 我們首先要對人的行為有些認識.
沿着同樣的思路, 讓我們用 “虧欠” 來描述邪惡. 虧欠就是缺乏或缺少 (less) 一些正面的東西. 以威斯特敏斯的教義問答 (Westminster Catechism) 對罪的定義作例, 說罪是 “any want of conformity to or transgression of the law of God 任何對神的律法的缺乏遵從或違反”. 罪是缺乏順服, 或 “無法無天 lawlessness” 之意.
Lee Strobel在他的書 “The Case For Faith” 中 (p.63) 引用C.S. Lewis的一句話, “如果我給一個學生90分, 另一個80分 , 那就是我無形中假定了100分是真標準. 如果神不存在, 我們判斷善惡的標準從何而來?”
可見我們的言語透露一個事實, 就是當我們思想或把邪惡概念化時, 我們必需以良善作背境. 邪惡是因良善而獲得了解. 因此, 邪惡的觀念是依靠我們對良善的認識引發出來. 邪惡是以良善的反面或缺乏來表達. 它是依靠良善來被下定義的.
但是這類 “否定” 和 “虧欠” 的述語會無意地帶來一種不正確的想法, 就是視邪惡是不存在的 (無實體). 如果它只不過是一些正面東西的缺席, 那它就根本不是一樣東西. 這是不附合聖經的幻影說. 為着這個緣故, 新教改革 (Protestant Reformation) 人仕把上述的拉丁字加上一個修飾語 (qualifier) 來表達, 其意: “雖然邪惡是寄生在一些正面良善的東西上, 然而它是真實的和有力的.” 其重點是邪惡不可能是本質地及自我地獨存的; 它的存在和能力是靠着 “腐化一些美善的東西而產生意義的.”
如果這些說法全屬真實, 基督徒如何去緩和 John Stuart Mill的進退兩難的重擔? 我們必需承認重擔困境不能完全除去, 但這些事實却使重擔較容易承擔. 雖然問題的嚴重性仍然存在, 但鑑於良善才能使邪惡成為難題, 基督徒的困局便只及非基督徒的一半了. 不信者不但對邪惡之源沒有解答, 他們對良善之源也沒有解答. 基督徒可以解釋良善之源 (上帝) 而不可以解釋邪惡之源. 但非基督教徒對两者之源均無法解釋. 因此, 邪惡的實體反而諷刺地成證明神的存在的間接證据. 邪惡的存在當然不能直接證明神的存在, 但如果邪惡是真實, 它是指向良善, 而良善是指向上帝.
邪惡仍然是令人費解的謎, 但這個謎不足要求我們否決三件事中任何一件, 就是: “支持神存在的大量正面證据. 良善的真實性. 和邪惡的真實性.” 有很多難題, 我們無法獲得完全滿足頭腦的答案. 但聖經的答案總是比其它世界觀所能提供的答案有較強的 “解釋能力 explanation power”, 因此它比其它世界觀更可信.
[取材: “Reason to Believe” by R.C. Sproul; pp.1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