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12/10/2022

如何將創世記第一章所述的「六日」創造與地層中的化石所指示的「巨大年代」相協調?

地層中的化石和可裂變礦物 (fissionable minerals)指向地球歷史是數十億年之久。而創世記則認為史前的歷史是「六個 24 小時的日子」,而人類的歷史最多是一萬年左右。聖經與地質學呈現巨大的差異,使人們(特別是科學家) 懷疑聖經的可信度。但科學家們中也有異議;本文將分析各家說法,顯示這個 “衝突” 只是外观上的,而不是真實的。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完全字面」的解經方法是唯一正確的解經原則。如果聖經真的是無誤並完全地可靠,那麼,現代科學與聖經就絕無調和的可能。

但對「聖經無誤」的真實和正確的信念,是既不涉及「文字的解釋規則」也不涉及「喻意的解釋規則」, 解經者所需要知道的是聖經作者所用詞句的實際含意。

例1: (馬太19:24) 耶穌說,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穿鍼眼」與「進神國」是平行的短句。「穿鍼眼」是人人熟悉的形象。「駱駝穿鍼眼」是修辭形象,說明某事情的難度或不可能性。如果富人對自己的物質財富感到自豪以致不願悔改,依靠上帝,那麼天國就與他無份。這樣的屬靈解釋,大家都公認它是比「絕對字面主義 (absolute literalism)」者的解釋更合理。

例2: (約2:19-21) 當群眾挑戰耶穌行一些神蹟,祂便指着聖殿說,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 但耶穌這話、不是一個字面的預言。祂自己解釋道,「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當時門徒還是一頭霧水,直至主耶穌復活後,才明白「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是指主的身體復活 (bodily resurrection)。在圣经诠释上,我們當然支持「字面解經」,但不能與「絕對字面主義 (absolute literalism)」認同 。

當我們打開創世記第一章時, 我們是有責任去盡可能清楚地確定作者 (摩西) 要向我們表達那被聖靈引導所寫下來的語言的意思。如果我們只看頭五個創造日 (創1:3-23) 的記錄,而不顧別處的經文,那麼,把創造日解釋為24小時 (或更短) 的一天,完全沒有問題。有些創造,如光的創造 (創1:3), 只須一瞬間, 不須24 小時。

現在讓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第六個創造日:如果這個創造日也是如前那五日一樣,指24小時的一天,那麼,我們會發現很多難以理解的事情。首先,讓我們仔細看看第27節,論及人 (亞當,夏娃) 的創造,這也是上帝最後和最高峯的創造。在第六日的創造中,上帝首先做各樣的動物,然後到那日快結束前不久,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一起造亞當和夏娃。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沒有甚麼問題,難道24小時還不夠上帝作這些事情嗎? 根據(1:27) 的純粹字面解經,亞當夏娃是在同一天受造。但到了創世記第二章,我們發現創造亞當和創造夏娃之間有段相當長的時間介入在其中。在亞當還是單身漢時,上帝派他做以下的事情:

(2:15) 「耶和華 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伊甸園是個巨大的地域,內中有優秀的樹林,豐富的水果和作物,又有四條大河流向近東其他地區。亞當一直勤奮地負責從事耕種,修剪,維護,收割,還要常常保持地面沒有野草等。環境雖理想,卻是一項巨大的勞作。 開始時,他對管理這個美麗的大自然感到興奮, 但很快意識到工作的巨大,實在獨力難當。他漸漸內心開始不滿,久而久之,亞當產生孤獨感。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心理狀況的改變,不是兩三小時的事,乃是經過長年累月發展出來的。

這些上帝都知道。為了彌補那使人厭煩的勞工,上帝給他另外一個要用頭腦的創新性工作。就是對園中每一種哺乳動物,爬行動物,飛蟲和鳥類,進行分類和命名。這是重大科學巨業。瑞典科學家林奈 (Carl Linnaeus; 1707-1778) 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對18 世紀歐洲科學家已知的所有物種進行了分類。雖然, 毫無疑問, 亞當時代的動物群範圍 (range of fauna) ,還未發展到像18世紀時那麼複雜,若不是幾十年,至少也需十年的功夫才能完成這工作, 絕非數小時就可告成。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亞當沒有前人所建立的科學基礎支持他 (沒有巨人的肩膀可站),也沒有個人電腦幫助他點數。他自己必須單獨檢查每個樣本,確定合適的名稱。今天我們都知道命名學 (nomenclature) 和分類學 (taxonomy) 是所有科學的重要初階。所以,亞當的工作不比林奈所作的容易。他能在一天內完成這項工作嗎?  這項引人入勝的任務終於成功,但亞當感到一種新的空虛感, 因為每隻被帶到他面前的動物都與他不相配。

(2:20)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經過這漫長而令人不快的經歷,亞當,這孤獨的單身漢,在情感上已經準備好了。上帝就把-個合適的幫手賜給他。上帝讓亞當沉睡, 從他的身體中最接近心臟的地方取出一條肋骨塑造了女人, 起名夏娃。 [筆者的基督徒朋友, 黃力夫教授, 是著名的藥物和生物學家,他認為肋骨是身體中含幹細胞 (Stem cell) 最多的地方; 幹細胞是發展噐器官的原動力。] 寂寞的亞當看到這位純潔的美女便欣喜若狂,愁容消散。這是人類第一次的婚姻記錄。

當我們把 創世記1:27 與 2:15-22 進行比較,我們就發現創世記第一章從未被作者打算把「第六日」等同於二十四小時的一天。如果我們硬要把亞當的所有經歷擠在一日的最後幾個小時,那就近乎「純粹的非理性」了。唯一合理的結論就是:創世記第一章的重點不是要我們知道宇宙被創的速度,乃是上帝透過摩西啟示給希伯來人,宇宙有一位創造主,祂是耶和華,祂願意與人建立關係,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至高無上的獨一真神,與周圍的異教神形成顯明的對比。

摩西在異教文化中長大,他熟悉古代世界中很多虛構的「創世史」,大致所提到的都是一些異教文化英雄與萬神殿中的神明 (pantheon of gods), 就是牛鬼蛇龍之類的鬼神混戰,與聖經中的「空虛混亂淵面黒暗」有相似的語言。但聖經沒有神話類似的胡語,卻強調神一開口說話 (and God said),就克服了混亂,形體不明的狀態經過有條不紊和系統的方式,由一周中連續的幾天來表示祂創造過程的進展,終於成為「神看為甚好」的宇宙。創世記第一章也強調神的創造是從無到有 (Ex nihilo) ,不像異教徒所相信的,從「先前存在的物質」,被某些神秘的力量激励和驅動,形成現存的世界。換句話說,創世紀第一章是摩西要希伯來人知道,他們的神是與其它眾神明不同的耶和華上帝。在舊約中,這一點常被強調。所以當摩西提到希伯來人的神時,總是以「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作稱號,以明確區別於一切當時的偶像眾神明。

在希伯來語文本中, 六個創造日全部都沒有明確的冠詞 (如英語中的the)。這意味著這個「日」字不是嚴格限定的時間單位, 乃是指序列 (sequence)。希伯來語學者認為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等,是錯誤的翻譯;應譯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一」。就好像中文語中的:首先 (1); 其次 (2); 再次 (3); 然後 (4); 還有 (5); 最後 (6) 等一連串的次序表達「階段」的字眼。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可量度的時間」而沒有冠詞, 在希伯來文散文中, 是不合文法的,除非用在詩歌的文體上。筆者不懂希伯來文,讀者如想再深入研究,可請教希伯來文專家。所以我們有理由說,第一章可能是以詩歌體裁作出創造的概論。而第二章是專注於人的记叙文。無論如何,到此地步,我們巳有足夠的證據使被說服: 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乃是指「階段」, 而非24小時。現在讓我們詳細觀察六個創造階段的內容。

第一階段的創造 (1:2-5)

光的形成:太陽和天體。陽光是發展極大部分的動植物生存的必要先決條件。

第二階段的創造 (1:6-8)

蒼天的形成。懸浮在天空中的水分,隨著地球慢慢冷卻,一部份水凝結留在地球表面。這種分開就是大氣層的形成。

第三階段的創造 (1:9-13)

地球繼續冷卻,空中更多的霧氣凝結成水,水向低處流,形成海洋和湖泊,旱地也暴露出來。地震壓力產生了山脈和丘陵。陸地和海洋之間作出進一步的分離。不同的地勢為不同的動植物作出準備。這種分離造成更多的乾地,有助於植物增長。雖然大地仍然被烏雲籠罩,但少量的陽光足夠為植物產生光合作用。在此環境下,上帝創造了很多各式各樣的植物,並第一次提到「各從其類」。

第四階段的創造 (1:14-19)

上帝將雲層盖子分開,足以讓陽光直射照到大地。首次從地球可準確地觀察到日月星晨的運行。我們不應將第 16 節理解為第一次天體的創造,而是說明在這階段中, 上帝放置巳經被造的各天體,在它們指定的位置,以期它們最終充當時間的指示器,以作記號、定節令。第16 節中,「神造了兩個大光」,原文專家認為應把它翻譯為「神 “巳經” 造了兩個大光」。

關於太陽被造的時間,有異議認為「光與人類的生活和生命息息相關,所以在先民的傳統中,拜太陽神一直是人類文明的重要部份。但太陽不是光的本身、它只是光的載體。上帝藉此教導人不去拜偶像,所以祂先在第一階段創造了非物質的光 (1:3),然後延至第四階段 (1:16) 才創造實體的太陽。」這說法聽來頗有道理,但這不是原文所要表達的,特在此一提。

第五階段的創造 (1: 20-23)

創造主充分發展了海洋生物,淡水生物, 並引入飛行生物,甚至蜥蜴和有翼的鳥類。這階段的時間有多長,我們無法知道。但聖經寥寥數字的描述,看不出有任何「進化」的蛛絲馬跡。

現在我們看看聖經以外的紀錄:沉積岩是是考古學的時間指標。離地面越深就越古老。最深的岩層代表古生代 (Paleozoic era)。古生代又再細分成很多時期。如果沈積岩含有化石,又如果達爾文的進化論是正確,我們一定會發現這樣的化石分布:單細胞生物在最深層,然後由下至上相繼是:海洋生物,淡水生物,昆蟲,飛鳥,陸上生物,猿類,遠古人類, 等次序。令進化論者大失所望的是,人們從未發現有如此的分布。在古生代中,其中有一時期稱為寒武紀時期 (Cambrian period),在此時期之前,沒有找到化石。令人驚訝的是,在對應寒武記時期的地層中,卻找到五千多種海洋和陸生動物化石樣本混在一起,完全沒有從簡到繁的順序模式。學者稱此發現為「寒武記生物大爆炸」。這仍然是達爾文主義者的頭痛!

第六階段的創造 (1: 24-26)

這是創造的最後階段。上帝帶進陸生動物的出現, 並強調「各從其類」。最終是造男造女,達到整個創造過程的高潮, 正如上面更廣泛地討論過的那樣。

創世記第一章,有個重複出現的公式,來結束每個創造階段。就是用「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n 日; n=1 to 6.」。這是把每階段 ”象徵” 為24小時, 從先前的日落到今天的白晝直至日落之前。這是猶太人對「日」的算法。[例:安息日是從禮拜五日落之後到禮拜六日落之前。]所以,這公式「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n 日」可翻譯作「從開始到結束,這是第n階段」。這是為了表明上帝的創造過程是有明確而不同的階段的。

有人爭議說,十誡中的第四條,「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8)」, 因為上帝是在第七天安息。這豈不是強烈暗示字面性質的「日」嗎?用這說法來支持24小時的字面解經沒有多大的說服力。試想想,如果上帝命令我們要從每週中抽出一「天」,把它分別為聖,專注於對祂的敬拜和事奉,那麼,它必須是24小時的一「天」。還有別的方法嗎?

讓我們再看看聖經:「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 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2-3)。」在此,奇妙的是, 我們找不到「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七日」的結束公式。這就意味著上帝不是教導我們只安息24小時,乃是用這舊約中的24小時提醒我們此安息乃持續到教會時代,到那時,信徒要永遠地在基督𥚃安息。 這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 神的子民存留(來4:9)」。這個「另有一安息日」是指持續的安息,不是舊約所指的二十四小時安息日。

最後一項關於 ”yom” 的觀察:「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創2:4) 」詹姆斯國王版 (KJV) 的聖經正確地把「來歷」譯作 「世代 (generations)」。而「神造天地的日子」中的「日子」與第一章中的六個創造「日」是用同一個希伯來字 “yom”.  比對之下,可見第一章中的「日」不宜解釋為24小時的一天,而是一個沒有指定長短的時段。

人類的遠古性 (The Antiquity of the Human Race)

我們巳經在上文肯定了創世記中的六個創造日是指六個不同的「階段」。現在我們有足夠的基礎去進行討論亞當有多古老或人類在何時開始。根據聖經中家譜的推算 (創5),雖然譜系鏈偶爾出現空白,但我們計算到亞當不能過份地早過距今一萬年。但古人類學家(paleoanthropologist) 根據不同的人猿物種骨骼的化石,估計人猿是上百萬年的遠古時代的物種。造些人猿究竟只是「似人的猿」還是如達爾文式的進化論所相信的,是指「似猿的人」? 因此,亞當與人猿的關係產生了相當大的爭議問。現在讓我們俯瞰古人類學家的發現的两個例子:

路易斯·利基 (L.S.B. Leakey) 透過鉀-氬分析 (potassium-argon analysis) 確定坦噶尼基亞的東非原始人 (Zinjanthropus of Tanganykia) 的起源為175萬年。他在另一個名叫奧杜威峽谷的地區 (Olduvai Gorge) 所發現的樣本年齡比這個更老。

尼安德特的穴居人 (Neanderthal cave man) 被認為是五萬至十萬年前的遠古人,他們有製作石箭頭和斧頭的技能,知道用火煮食,並涉及藝術,在阿爾塔米拉洞穴 (caves of Altamira) 中發現他們的非凡的壁畫。儘管有考古專家認為這些壁畫是比較近代的克羅馬農人種族 (race of Cro-Magnons) 的產品。這些差異對本文將要表達的觀念無影響。

這些遠古人種在大學中的人類學上有不同的名稱,如「原始人 (hominids)」,「智人 (homo sepians)」,「早期人類物種」,「類人猿 (anthropoids)」等。但為了方便討論起見,本文把在亞當之前的所有「人」通通總稱為「人猿」。

當然,人猿年代的估計,因測量方法,本身就有很大的爭議,本文暫時不討論。但不論他們誤差多大,沒有一個考古學家鑒定人猿的存在是晚於亞當和夏娃的創造,即距今少一萬年前左右。在這一點上,考古家的結論是與聖經是一致的。因為在上帝創造過程中,亞當與夏娃是在第六個階段最末後時創造。所以我們將所有這些早期人猿視為「前亞當物種」。這一個事實意義重大。

根據聖經的記錄,「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2:7)」,上帝 「吹入生氣」的動作是前所未有過的;祂從未向「先前的創造秩序」做過這種事。聖經還強調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受造,這是否指在解剖結構層面上與上帝相似?當然不是。因為神是個靈(約4:24), 祂不是血肉之體。在身體結構上和本性上,亞當與人猿無大差異,甚至與其它動物一樣有各樣的激情動力,但因著神所吹進的氣,他就成了第一個有靈魂的活人,他可以站在上帝面前與祂建立「約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斷言,亞當是真真正正第一個人。從此,凡從亞當而出的後裔便稱為「人類 (human race)」。

我們不能否定猿人中也有相當智慧的物種,他們足智多謀,能製造工具,用火煑食,又有藝術技巧,甚至會組織社會,並互相交戰,自相殘殺; 同类相食,如克羅馬農人(Cro-Magnon),東非人 (Zinjanthropus) 等,但他們不是聖經所定義的「人」。那麼,到底他們是甚麼物種呢?讓我們再看看第六日的創造 (創1:24-26)

24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25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這些猿人就是24 和25節(節第六個創造日的頭一段落)中有較高智能的的「牲畜」和「野獸」,我相信恐龍也包括在這些野獸中,而不是26節中有神的形像的人。所以「猿人」是一種在亞當以前的「似人的猿」。當「人」的定義弄清楚後,科學與聖經是可以調和的。

此時, 我们發現另一個難题: 我们如何去理解創世記第六章中的偉人?「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6:4) 」

筆者認為這些「偉人」是 pre-Adamic beings 的後人,他們的物質身體 (physiology 包括DNA) 與亞當後裔無異,只是亞當有神的靈氣,他們沒有,所以他們在生理上可以互相交合生子,顯然神不喜悅。所以神用洪水滅絕所有的人,除了挪亞一家。所以現在的人類都是純粹的亞當的後裔。

About Tin-chee Lo

Graduated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 Retired from IBM as engineer, scientist, and inventor since 2006. • Train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Semiconductor Devices, Circuit design, Memory design, Logic design, system-on-a-chip). • Interests after retirement: Christian apologetics, writing and teaching, and the art of pa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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