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一章中的 “日”

By T.C. Lo (盧天賜); September 21, 2012

我常常被問, “你對創世記第一章所論到的 “日” 有何看法? 是24小時嗎? 是一段漫長的時段嗎?” 我的答案是, “我個人持開放的態度.” 我以為這樣的回答可以緩和爭論, 保持 “以和為貴” 的原則, 因為這千古難題, 是見仁見智的. 殊不知我所獲得的回應却是增加了爭議 (甚至這篇文章也可能會), 他們說:

• 你的回答就等於两者均對. 難道你不知道邏輯學関鏈性的第一律是 “Law of noncontradition” 嗎? 既是24小時, 又怎可能是億萬年?

• 只要你不完全相信創世記第一章的 “日” 是現今的24 小時, 你就對字面解經原則妥協, 一旦此門一開, 奇奇怪怪的解經就出現了. 甚至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 你這樣的答案就等於沒有主見. 你的答案也可以應用在聖經所有難題上, 結果, 答等於不答, 只是一種逃避 (cop-out). 倒不如說 “我下知道” 更令我尊重你.

• 你是科學主義者 —相信科學至上, 或相信科學大過聖經. 你一定是太信任 C14 的年代確定法呀!

隨着人類對神透過大自然 (the created universe) 所顯示的一般啟示 (general revelation) 的了解增加, 我們對創世記第一章所論到的時間問題會應比前人有深一層的看法. 處於21世紀有利的地位, 或許我們會看到一些奧古斯丁, 加爾文, 及James Ussher主教 (他用舊約年代算出地球始於 4004 BC) 等神學大師所不能看見的. 首先舉两例子 (Ref. 1) 說明之:

• 當宇宙射線以高速度從太空碰撞地球的大氣層時會產生一種粒子, 我們稱它為介子 (muon). 這些介子在靜止時它的生存期平均只有一百萬分之二秒 (two-millionth of a second). 問題是它們怎能通過150哩厚的大氣層而大量地抵達地面呢? 原因是當介子以近光速進行時, 它內在的時鐘 (internal clock) 會慢不來, 比地球上靜止的時鐘慢了幾百倍, 所以介子可以射到地面. 這是一個時間擴張 (time dilation) 的強烈證據.

• 相對論的空時效應 (space-time effects) 導至另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預言. 例如有一對双胞胎, 他們20 歲那一年, 哥哥決定乘火箭以近光速的速度往另一星球去玩, 然後返回地球, 全程花了地球時間20年之久. 哥哥回家後, 發現弟弟巳是40歲的中年人而哥哥自己只不過是21歲半的年輕人 (實際時差與火箭速度有関). 聽起來似神話, 但這思想上的實驗 (thought-experiment) 巳被證明, 只是不是用双胞胎而是用两個開始時被調準同步的時鐘.

我們會問, 這雙生兄弟年齡多大? 21歲半還是40歲? 答案是兩者均對. 這是20世紀以前的人無法想象的. 近代科學的發現—“時间並非絕對”—就可能解開了創世記第一章中的 “日” 謎. 同時, 一般相對論 (General Relativity) 中的 “空時 Space-time” 觀念—“你所看見的時间, 就是我所看見的空間”— 這種時空互換的理念, 更把時间的奧秘提高到另一難以想象的層次. 所以當我說, “我個人持開放的態度” 時, 我實在是有兩者 (24 小時 vs. 長時段) 皆對的意味在內, 而非相方討好的 “騎牆派.” 我為何不視自己是 “騎牆派” ?

1. 首先, 這不是否定邏輯第一律. 因為這律的正確表達是: 沒有两個互相矛盾的聲明 (statements) 在同一個意識上 (in the same sense) 同時是對亦是錯 (both true and false at the same time) 的. 注意, 這律的有效性在乎 “在同一個意識上” 和 “同時” 這两鑰句上. 創世記第一章簡短的創造史中, 上帝並無指出 “日” 的參照架 (reference frame), 所以每一個 “日” 字都可能在不同的參照架內說的, 那就非 “in the same sense” 了. 為甚麼上帝不詳細說明參照架呢? 因為摩西無法明白. 但到了新約, 彼得透露了一個玄機, “神視千年如一日, 一日如千年.”

2. 其次, 我声明我是相信如果神果真用六個地球日 (日 = 24 小時) 創造天地, 祂是絕對可以的. 我也相信神絕對可以在一瞬间造一座山而使人看起來似是一座千萬年的古老山.

3. 最後, 科學不能勝過聖經. 聖經是真理, 但聖經外 (如科學) 也有真理, 只是如果聖經外的真理與聖經內的真理有矛盾時, 我相信聖經是對, 這就是 “聖經權威” 之意. 神學家 Francis A. Schaeffer 說得好 “All Truth is God’s Truth,” 只要是真理, 不論是聖經內或聖經外, 都是上帝的真理, 所以我認為科學與聖經不是敵對的 (Note). 我們有科學的原因是因為上帝賜下自然律, 蘋果今天在中國的樹上掉下, 明天在美國的樹上也同樣會掉下來, 這樣我們便可以研究萬有引力了. 魯益師 (C.S. Lewis) 說得對, “Men became scientific because they expected law in nature and they expected law in nature because they believed in lawgiver.” 這句話更隱藏一個更基楚性的涵意, 就是科學的存在指向創造主 (lawgiver) 的存在.

以上三點就是我的 “開放態度” 的內涵了.

Ref.1: “Physics For The Rest Of Us” by Roger S. Jones; pp.16-17.

Note: 加爾文 (神學家) 和伽利略 (科學家) 都承認, “神給我們两本書, 一本是大自然, 一本是聖經.” 兩者同源, 所以它們一定是互相和諧的. 羅馬書一章二十節早以肯定這個說法.

About Tin-chee Lo

Graduated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 Retired from IBM as engineer, scientist, and inventor since 2006. • Train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Semiconductor Devices, Circuit design, Memory design, Logic design, system-on-a-chip). • Interests after retirement: Christian apologetics, writing and teaching, and the art of pa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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