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引言
我的孫女自小就喜歡寫作,當他讀大學的時候,我一直以為他是攻讀「英語文學」。今年五月我參加她的畢業典禮,我問她你究竟拿什麼學位?她說她的學士學位是「創意寫作和商業」。我聽了之後,覺得很稀奇。「創意寫作」我明白,但為什麼與「商業」拉上關係呢?稍為思考之後,我發覺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在商業界中,嚴謹的言語是必須的。簽署合同豈非需要準確的語言嗎? 後來我請她發送一篇文章給我,讓我對她的思想有更深的了解。她給了我一篇與彌爾頓的巨著,《失樂園》,有關的寫作。本文是我閱讀孫女作品後的回應並作出一些 對《失樂園》的評論。
《失樂園》的作者和內容簡介
內容:從我孫女的文章中,得知《失樂園》是一本對創世記第三章,即對「原罪」的問題,以史詩 (epic) 形式作出闡述。
作者彌爾頓 (John Milton; 1608-1674) :這本巨著是在1665寫成的。當時彌爾頓是五十七歲。那時他已經雙眼失明,寫作完全靠他許多的執筆者 (dictationist) 用听写的方式完成。我想這也是他用「史詩 (epic poem)」的體裁寫成的原因之一,因為「詩」能用最少的字數,卻能表達最深刻的心思的方法,儘管這種文學手法對神學教義的表達是有限制的,但它也給讀者一些自由度去作出延伸和揣摩。
「推測」的必要性
我從來沒有認真讀過《失樂園》這本書,但從孫女的文章中,我可以稍為窺探到彌爾頓的思想,特別是神學思想。後者是我最有興趣的方面。
創世記第三章是論到始祖亞當夏娃的墮落過程及其後果, 這是對人類墮落的唯一原始資料。請注意,全章經文不到700個字, 然而《失樂園》卻是一本超過80,000 字的著作。因此,我們可想像到書中極大部份的內容都是由推測出來的。讀者必須把這個事實放在腦海中。
推測不是胡思亂想。推測是一個合理的科學方法,所有科學理論都是從推測作出發點而發展出來的,推測是需要「小心的求證」才能使其成為科學理論。對聖經難題的處理方法也是如此。在神學方面, 嚴謹的神學家也可以用推測作為起步點,但他的推測必須符合下面三個原則:
- 它必須符合邏輯和常識。
- 它必須有聖經其他經文的支持,才可以把這個推測視為真理。
- 如果沒有任何經文的支持,我們就退而反問,「這個推測有沒有被任何一切經文所推翻?」
- 如果有,我們就必須摒棄這個推測;
- 如果沒有,這個推測就成了解釋聖經的合法可能性,但是也只是可能性的一種。
我將會用這三個原則來評論《失樂園》作品的內容。
兩件不為人注意的事實
上帝是向亞當頒布禁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 這禁令只是對亞當說的,當時夏娃並不在場。夏娃之所要明白這個禁令是她從亞當那裏學來的。因此,夏娃所獲得的,只是第二手知識,而不是從上帝直接領受的第一手知識。所以我們看到教導夏娃是亞當的職責之一。我們也因此明白到為什麼撒但只引誘夏娃、而沒有直接引誘亞當。
- 當夏娃受造之後,神將它帶到亞當的面前說這人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上帝並沒有給他名字,只稱她為「女人」。夏娃這個名字是亞當給她的,亞當是命名能手 (taxonomists)。而且這是在墮落之後發生的事(創3:20) 。
從這兩個事實,我們可以更深刻地揣摩夏娃的想法。
彌爾頓對夏娃墮落的看法
彌爾頓指出夏娃的墮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 有一天夏娃獨自遊覽伊甸園,在平靜清晰的河水邊,首次看到她自己的倒影,發覺原來她自己是那麼的美麗。於是每天都去觀看。[希腊神话中的那耳克索斯(Narcissus)以迷恋自己的美貌而闻名。這故事可能是源於夏娃。这也是个(narcissism)一词的由来。] 夏娃這種「自我陶醉」或「自恋」成為日後虛榮心 (vanity)的開始。所以第一個導致夏娃墮落的原因是「愛慕虛榮」。
- 撒但日夜在她面前讚美她的美麗,以阿諛奉承的手段去迎合了夏娃的「愛慕虛榮」。所以第二個導致夏娃墮落的原因就是「沾沾自喜」。
- 「虛榮心」使夏娃開始追求「男女平等」的權利。他感到上帝對她不公平的原因:她心裏想,「我丈夫是由上帝直接創造,而我只不過是從我丈夫的肋骨拿出來而已,難道我是次等的嗎?」 又想,「上帝直接和我丈夫說話,而我反而要向丈夫學習才得以明白上帝的心意。上帝呀!你公平嗎?」撒旦從中慫恿,說,「上帝是不公平的;祂所說的話也值得我們去懷疑。」所以第三個導致夏娃墮落的原因是「怨天尤人」。
- 我為什麼要向丈夫學習呢?為了不作次等人,所以「能夠像神」便成了夏娃的終極目標。撒但知道時機成熟, 便用詭詐的語言引誘夏娃。其餘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所以第四個導致夏娃墮落的原因是「不服權柄」」。
彌爾頓對亞當墮落的看法
彌爾頓對亞當的墮落好似說得不多,所以 Grace 的文章也只關注在夏娃身上。但彌爾頓並非完全沒有提到亞當墮落的原因:
- 夏娃的美麗成為亞當敬拜的偶像。所以導致亞當墮落的第一個原因是「崇拜偶像」。
- 夏娃吃了禁果後,其實亞當是可以拒絕重疊覆轍的。但因亞當深愛夏娃,所以他想,「我愛她,我不能沒有他而活着。我們就一同死吧!反正我一個人獨自活着也沒有什麼意思」。亞當因為感情用事,而將他的感情放在他理智之於是也吃了禁果。」所以第二個導致亞當墮落的原因是「藐視上帝」。
彌爾頓的神學謬誤
首先讓我們回顧彌爾頓對墮落的原因的解釋。
夏娃:
- 「貪慕虛榮」(加5:26; 腓2:3)
- 「沾沾自喜」 (箴16:18 ;雅各書4:6)
- 「怨天尤人」 (賽 55:8-9)
- 「不服權柄」(弗5:22-24)
亞當:
- 「崇拜偶像」 (出 20:3-5)
- 「藐視上帝」(創 3;箴1:7)
彌爾頓列出夏娃和亞當墮落的各種理由。乍一看, 我覺得他的推測頗合道理,也可算是合乎常識和邏輯,我們可以說它們是一種「可接受的推測」。但經過仔細分析、我發現以上所有列出的所謂「墮落原因」其實在聖經中 (如經文所示) 都是「墮落之後」 的人類罪性 (sinful nature) 的典型表達。然而彌爾頓卻把這些「墮落後的罪性」放在應該沒有罪性的「墮落前的世界 (Prelapsarian world) 」中。約翰·彌爾頓實際上是在說,「亞當和夏娃處於沒有罪性的狀態,犯了一些罪,導致他們陷入有罪性的狀態中。」我們犯罪是因為我們有罪性。一個沒有罪性的人又怎麼可能會犯罪呢?
這顯然犯了「循環邏輯(circular logic)」的謬誤。因此彌爾頓的整本書的推理受到厳重的挑戰和質疑。
誠然,這是可以了解的。因為我們都是「墮落之後的人」,所以我們的思維都是一種有了「罪性」的思維。我們無法完全知道在「沒有墮落之前」的人類的思想的狀態。只有亞當和夏娃才有這樣的經歷,其他所有的人都沒有,當我們明白這一事實之後,我們就可以對彌爾頓有所諒解。
儘管我們不要把《失樂園》當作是嚴謹的神學解經,但我們可以把它欣賞為一本美麗的文學作品,讓我們讀後可以心靈舒暢。
對年輕人的勸告
彌爾頓對亞當夏娃的分析,也具有屬靈的教訓可讓少男少女可以支取,特別對墮入愛河的男女說,不要重蹈夏娃與亞當的覆轍。年輕女子啊!不要愛慕虛榮,不要把人對你的稱讚感到沾沾自喜。年輕男子啊!不要失去你的理智;只有愚蠢的男子才過不了美人關。年輕的男女啊!失戀不是了不起的事。失戀代表上帝為你預備一個比現在這個更好的對象。世上最愚蠢的人就是因失戀而自殺。通常失戀的人,過了不久,如果丟棄你的人願意再次回到你的身邊,一搬來說,你也不再对他興趣了。當失去彼此相愛的時候,漂亮也成為醜陋,愛也變成恨了。
「原罪」的神學Theology of the original sin
聖經內有兩項重要的斷言:
- 神不是邪惡的創始人 (author of evil).
- 聖經清楚地把過犯和罪的責任放置在人的身上。
隨着這兩個聲明, 產生了一個古今難題: Q: 罪從那裡來? [參考: “Reason to Believe” by R.C. Sproul; pp.117-129]. 歷世歷代對此問題的答案至少可分為五類 (A1 to A5), 如下:
A1: 人之可能犯罪是因他們赋予選擇的自由。
亞當與夏娃選擇罪, 這就是罪之源了。這是基督徒所獲得的一般 “標準答案” 。大部份基督徒停留於此, 並以此答案為滿足。 可是這個答案並非沒有困難: 神造亞當與夏娃時他們是完美的; 為何完美的受造者會選擇邪惡?
A2: 亞當與夏娃是受騙的。
這答案的困難是: 聖經明說亞當與夏是明知故犯。如真被騙或對他們的行為是無知, 為何耶和華神要求他們對自己的罪行負責並加予審判?
A3: 亞當與夏娃是被迫犯罪。
聖經記載並非如此。 如他們是被迫, 罪就不在他們身上, 應只在強制者的身上。
A4: 亞當與夏娃犯罪是因為他們有犯罪的傾向。
這說法產生下列問題: 他們犯罪的傾向從何而來? 如果是從上帝而來, 上帝豈非是不聖潔嗎? 如果是從魔鬼而來, 我們只是把問題往上推一級而沒有真正解決問題的困境。
A5: 亞當與夏娃他們的行動只是一個意外。
亞當與夏娃並無犯罪的傾向, 他們的選擇並非出於理性, 他們的行動只是一個意外。新紀元運動者 (Winfrey Oprah and Eckhart Tolle) 用此說法來淡化罪的嚴重性。意外不涉及道德責任。 但聖經明說他們的選擇是有責任的。如果沒有渴望或傾向, 就沒有選擇的能力。我打開冰箱是因為我想吃東西 (desire)。 我今天想繪畫, 是因為我有喜歡繪畫的傾向 (disposition)。
雖然好似我們還沒有真正回答此問題, 但要牢記的重點是: 邪惡從那裡來? 邪惡之源並沒有另人完全滿意的答案。 我們可窮盡一切的想像力去給別人留下一些印象深刻的 “聰明” 答案, 但人的理性是有殘缺和極限的。 基督教的真理不是可藉詭辯術來提供答案的。 無神論者常說, “邪惡的存在證明全善, 全知, 全能的神不存在。”雖然基督徒不能完全明白邪惡的来源, 但我們沒有理由去忽視對神存在的大量正面的證據。 根據我們不知道的來否定我們所知道的, 這不但是拙劣的神學, 也是拙劣的科學。 基督徒雖不能完全解釋邪惡, 但聖經不斷地警誡我們要提防邪惡的影響力 (1 Peter 5:8-9) 。
邪惡是個奥秘。 有些事是上帝 (用他無限的智慧) 不讓我們在世上知道的, 我相信這是為我們的好處, 比如, 他不告訴我們那一天死, 豈非恩典嗎? 經上說,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 申命記29:29)。 這就是奥祕。但我們不要濫用「奥祕」這個名詞, 只要一碰到難題便不假思索地說, 這是個奧祕我們不用討論了, 這樣我們便不會長進了。 要達到 「這是個奧秘」 的結論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就是要的確達到了人有限理性的窮巷時, 才可以用這句話, 有時這個過程可長達數世紀之久。 我認為過程比答案更重要, 因為我們反正將來在天上與主面對面時, 一定會從主裡得到正確的答案, 但在世上所經歷的過程就成為我們長進成聖的机会了。 有位神學家說得好, 「神給我們知道的是足夠讓我們踏出信心的一步, 但祂也為我們保留一些東西好讓我們認識祂的偉大而去敬拜衪, 讚歎衪, 並遵行衪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