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挪亞詛咒他的小兒子,說迦南應該為奴? 這是奴隸制的開始嗎?奴隸制在上帝眼中是對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經文:「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24:22-27)」

挪亞有三個兒子 (創5:32):

  • 閃 (Sham)、
  • 含 (Ham)、
  • 雅弗 (Japheth) –- 他有一兒子名瑪代 (Madai; 創10:2)  

挪亞詛咒他的兒子含。原因是含發現父親在醉酒昏迷後赤身裸體便嘲笑和羞辱他。含本應尊重他的父親,即使他的父親在醉酒後出醜。(可能挪亞以前從未嚐過酒) 但應該注意的是,只有含的一個兒子,即迦南,被挑出來遭受含的詛咒。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ebed badim) 的奴僕。」(創9:24-25)

含 (Ham) 是挪亞的次子;他有有四個兒子 (創10:6):

  • 古實(Cush)
  • 麥西 (Mizraim)
  • 弗 (Put)
  • 迦南 (Canaan) – 只有他是咒詛的对象。

挪亞宣布的咒詛只針對迦南。而不是對迦南的弟兄。迦南是巴勒斯坦地區的居民的祖先。古實和弗可能是埃塞俄比亞 (Ethiopia) 人 和非洲黑人的祖先。

這個咒詛的應驗發生在約公元前1400年約書亞對迦南人的征服,以及波斯帝國對腓尼基和其他迦南人的征服。波斯人很可能是雅弗的兒子 瑪代 (Madai; 創10:2)  的後裔。這似乎是 ‘ebed 這個希伯來字在 “奴隸” 的意義上,在聖經中首次出現。所以創9:25中的「奴僕」是指在政治上的服從外國勢力,而不是指一種社会的合法制度。

在討論奴隸制在古代的道德地位之前, 我們必須承認,幾乎每個古代的民族都有奴隸制的實踐的歷史記錄: 埈及人, 蘇美爾人(Sumerians), 巴比倫人, 亞述人, 腓尼基 (Phoenicians), 叙利亚人, 摩押人,亞捫人, 以東人, 希臘人, 羅馬人, 等。中國历史中也有奴隸的記載,但似乎没有「奴隸制」的社会階級觀念。奴隸制在古代西方文化中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奴隸在商業, 稅收, 寺廟服務等各方面上都有甚佳的表现。

當時的社會良知並沒有「認為奴隸制是錯」的想法。直至人們醒覺到「人有天賦的尊嚴」。這種醒覺,源於聖經的教導,就是,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創造的。隨着基督教的文化滲透到世界上,人們才開始批評奴隸制,並質疑奴隸制的存在權,從而出現了強烈的社會情緒。尤其是盛行美國的人杈運動。據我們所知,沒有在任何基督教以外的文化可以找到有類似的廢除奴隸激情。

根據摩西律法,奴僕服役六年後, 主人必須釋放他們,不能讓他們終生為奴,除非他們因對主人的愛,自願選擇繼續這樣做下去 (出21:2-7) 。聖經因歷史文化之故,没有明文要求廢除奴隸,但上帝对奴隸是滿有憐悯的。

從另一角度来看,我們常常把奴僕視為貶詞。其實在某些情況下,奴僕是受到極大的尊重的。例如,貴族通常被稱為他們國王的 “僕人”,這是一個榮譽的稱號。保羅將自己稱為耶穌基督的奴隸。

新約教導我們,當一個奴僕成為基督徒後,自由的基督徒應把他當作主內的弟兄看待,他們可以一同作上帝國度的繼承人。另一方面,聖經吩咐基督徒奴僕,要存恭敬的心和懷著正確的善意,忠心侍奉他們地上的主人,如同事奉主一搬 (弗6:5-8):「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 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這不是說他們不應該爭取他們的自由。聖經這樣教導,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林前7:21) 。然而,聖經中關於人作為「按照上帝的形象塑造」的個體的概念是固有的,在上帝揀選的計劃中,人是天堂的候選人。條件不在乎膚色,社會地位,財富,學位,乃在乎人的悔改與對神的委身。

反對奴隸是一個動態的歷史過程。首先在基督教世界中得到體現,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其中的一段話:「我們認為這些真理 (指人有神的形象) 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Note) 」這豈不是基督教的語言嗎?然後,其他宗教和文化在基督教的榜樣下感到蒙羞,以至在它們各自在自己的領域內廢除奴隸,最終讓上帝的終極旨意得以實現。

Note: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About Tin-chee Lo

Graduated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 Retired from IBM as engineer, scientist, and inventor since 2006. • Train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Semiconductor Devices, Circuit design, Memory design, Logic design, system-on-a-chip). • Interests after retirement: Christian apologetics, writing and teaching, and the art of painting.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