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C. Lo (盧天賜); November 22, 2013
前言
物質宇宙由物理定律管理. 但是我們與神的關是由屬靈定律管理. 但這兩種定律是有互相關係的. 物理定律引導我們去到造物主的面前, 而屬靈定律教導我們怎樣親自去認識衪, 在今天以至永恆裏不斷地認識衪.
有人把整本聖經與救贖有關的內容歸納為五大重點, 被人稱之為屬靈五律, 幫助人如何與神和好. 這五律是:
-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天賦的目的
- 人類的根本問題就是與神隔離
- 人類欲自救却無能為力
- 十字架才是惟一的救法
- 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和生命中的主
每當我再思屬靈五律時, 我似乎都有新的領會和感受. 如果你把第三律和第四律合併為一律, 那就是一般所說的屬靈四律了.
第一律: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天賦的目的
明白神現在對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目的, 就是盼望我們有永生; 盼望我們能經歷與神和好; 盼望我們有一個豐盛的生命. 甚麼是永生? 永生就是有耶穌那復活的生命.
•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翰一書 5:12-13). 耶穌就是神的兒子.
• John 10:10b—-“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 (耶穌) 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 10:10b). 可見豐盛的生命是從耶穌而來.
但在我們與人傳福音 (好消息) 的時候, 往往在第一律上便碰到困難, 無法再談下去, 因為無神論者認為生命是無目的和無意義的. 生命真有目的嗎? 有两個不同的答案出自不同的世界觀:
• 第一個答案是: 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 乃是照祂的智慧, 公義, 聖潔所造, 並賜予人管理萬物的權柄, 衪是全能者. 這是1647年的威斯特敏斯Westminster 信仰告白的第十條問答. 如果我是被神塑造, 而這個塑造是有目的的, 我就必需要藉着認識衪去了解我被造的目的. 在這個目的的裏面, 便產生了對與錯的道德觀念. 在這個有目的的生命中, 我有神所任命的使命和履行這個使命的責任. 我是命定與神在天堂中永遠與衪同在. 這是一個答案.
• 但是有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答案, 就是: 人基本上是能動的物質 (所以被稱為動物), 是由原始無生命的液體, 經過很長時間和機緣巧合的連鎖進化, 變成分子和氨基酸, 再由氨基酸變成疍白質, 然後再從疍白質變成單細胞的微生物, 然後再從微生物變成底等動物, 然後侷促不安地從古海中蠕動上來, 再爬上樹上, 然後又從樹上下來, 瞧呀! 我們在這裏, 是黑猩猩的堂兄弟姊妹, 是免子和老鼠的遠親.
如果我們既是物質和機遇率的產品, 並且受着物質決定論的程序 (material determinism) 所支配, 那麼人生的目的何在? 道德又有何意義? 如果沒有神, 沒有來生, 沒有審判, 我幫助一個老太太過馬路, 與我用車子把她撞死又有何區別? 這是無神論領導者, 存在主義哲學家, Albert Camus 和 Jean-Paul Sartre 的看法. 在神以外去搜尋道德和快樂, 實際上是三者皆失: 失去神, 失去道德, 也失去快樂.
這两個答案的選擇, 代表了两個不同的世界, 代表了两個不同的世界觀. 那一個答案比較合理?
當我們—甚至無神論者—相信人是萬物之靈, 這就代表人是特別的, 人有他超越的價值. 這種意識其實是巳經同意生命是有目的的, 我們都知道用毒氣煙燻白蟻是可以的, 但不能如此對待人呀! 其實我們巳經是直覺地承認我們是具有神的形像. (創世記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
• 我對娛樂世界的新聞不感興趣, 但2008年初, 有一段新聞, 當時只要你一打開TV, 你便逃不了收看這段報導: “來自澳洲的一位電影男明星, Heath Ledger, 於一月廿二日 (2008) 被人發現暴斃於紐約公寓中, 年僅28 歲. 他被影壇認為是下一代的新明星.” 社會人士, 對這前途似錦的年青人, 英年早逝, 感到震驚和悲悼. 認為他的死是浪費了有價值的生命.
• 1997 年, 英國 Diana 公主因車禍身亡, 全世界都深感惋惜.
• 如果你預到一個人, 他想自殺, 你總會去勸勸他吧! 你會问他為甚麽看不開而糟撻生命?
• 當我們看到一位可愛聰明的小孩, 因患癌症去世, 我們都感到可惜.
但我們可以問: 生命如果真的沒有終極的目標, 又為何會被浪費? 被感到惋惜? 覺得是糟撻? 覺得可惜?
護教學或傳福音, 不單單是回答別人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用問題去回答別人的問題, 其實這是耶穌的策畧. 也是近代作家, 哲學家 C.S. Lewis 最能善用的護教方法. 其實, 這種方法的目的是: 當你用問題去回答別人時, 你便幫助了他, 使他對他所發的問題背後的假設重申鑑定和評估. 一旦思想打開了, 福音的內容便容易被人接受了.
人生有目的是基督教世界觀的基本要素. 這信念如可能被人所知? 就是人裏面都有直覺的知識, 儘管口裏說, “人生沒有目的,” 但當他裏面的直覺知識被接觸到的時侯, 他也無法自圓其說了. 所以, 直覺知識的挑起, 便成為福音的橋樑了. 其實, 直覺的知識是不需要學的, 乃是天賦的. 這直覺的知識被稱為 “不證自明” 的真理.
再者, 當我們相信某些東西是真實時, 我們常常會將生命投資在我們所相信的東西上. 即使我們相信生命是無目的及無終極的意義時, 我們巳假設 “生命是無目的及無終極的意義” 是一個有意義的真理宣告. 這時 “有意義的宣告” 與無意義的 “宣告內容” 發生了矛盾. 這豈不是一個不健全的推理嗎?
這個杯子是人手所造的, 它被造的目的就是盛茶盛水. 如果它沒有達到這個目標, 不管它的外表多漂亮, 在人看來, 它就是垃圾. 所以我們可以給 “罪” 下這樣一個定義: 罪就是違反目的 (Sin is the violation of purpose). 我們是受造的, 所以我們必需要找到受造的目的是甚麼, 否則我們在神眼中, 也只不過是廢物 (被隔離, 遺棄). 聖經告訴我們, 神在我們身上定了五個目標, 都是以神為中心的, 因為神是我們的創造者, 而我們是祂的傑作:
• 歸屬基督 (進入神的大家庭, 成為神的兒女)—Member of His family.
• 効法基督 (要像救主基督一般, 有完美的品格)—Model of His character.
• 在生活中榮耀基督—Magnifier of His glory.
• 在教會中事奉基督—Minister of His grace.
• 在社會中傳揚基督—Messenger of His Good News to others.
第二律: 人類的根本問題就是與神隔離
認識我們的根本問題就是與神隔離. 我們是照衪的形像所造. 但衪並沒有造我們像機器人一般, 按着電腦程式的指示去自動愛衪和遵行衪的旨意. 衪給我們自由意志去選擇. 但人類選擇違抗衪, 故意偏行己路, 古代人是如此. 現代人仍是如此. 其結果人類都是與聖潔的神隔絕.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3).
•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馬書 3:23).
•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以賽亞 59:2).
觀看世上的數大宗教, 沒有一個像基督教那樣對罪有如此清淅明確的啟示.
• 某一世界觀認為罪只不過是在伊甸園內失足跌倒, 只要爬起來就平安沒事了.
• 另一世界觀認為你可以用道德與行善把你自己提升起來, 在將來的世界裏為自己設計一個更完美的生命.
還有很多把罪淡化的哲學:
• 罪不是真實, 只是幻覺. 根本否定罪的存在.
• 罪是好的化装, 為要顯明神的恩典.
• 我不過是被撒但利用, 罪不應歸我.
• 人都是不完全呀! To err is human.
耶穌却進入事情的核心, 直言不諱地說, “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太15:19). 這豈不是我們在現實世界每天所見到的嗎?
如果神對罪的嚴重性沒有看得那麼重要, 衪為甚麼要勞師動眾, 多方多次警告世人? 衪甚至差派祂的愛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 為要對付人類罪的問題? 如果神對罪的看法真的那麼嚴重, 為甚麽人不能感覺到它的嚴重性呢? 我想: 人對罪的領會的深度是與他跟神的距離成反比. 他與神的關係越近, 他對罪的領會便越深.
• 不信的人: 我沒有犯法, 何罪有之?
• 信主的人: 我是蒙恩的罪人.
• 愛主的人: 只要我愛主, 我便是一個 “蒙恩的好罪人”.
• 馬丁路得: 如果 “盡心, 盡意, 盡性, 盡力愛主” 是最大的誡命, 那麼, 我雖然愛主, 但沒有盡心, 盡意, 盡性, 盡力去愛衪, 那麼我便是最大的罪人了. (他從法律觀點, 說出這樣一句了不起的話, 真能發人心醒)
• 忠僕保羅是我們屬靈的模範: 他说, “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提前1:15).
蘇珊娜衛斯理 Susanna Wesley 是一個平凡的女子, 但却有一個非凡的屬靈生命. 她生了19個孩子. 其中两個兒子John和Charles日後成為屬靈的偉人, 你可以想像到她必定有一種內在的屬靈能力. 童年時代的John和Charles常坐在母親的膝蓋上向她學習如何與神同行. 有一天John 問母親說, “媽媽, 甚麼叫做罪?” 她說, “我兒, 凡是能減弱你的理性, 損害你良心的敏感, 使你對神的意識變成暗淡, 或消除你的屬靈胃口; 換句話說, 如果任何東西會增加肉體的權威和能力, 大過聖靈在你身上的主權, 那麼, 這些東西, 不管它們看來有多善或有多美, 對你而言, 都是罪.” 我大胆地猜想, 很可能沒有任何一位神學家會回答John 的問題比蘇珊娜回答得更好. 約翰衛斯理的母親把對罪的敏感性深深銘刻在的她兒子的心裏. 這個定義, 成為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一生的指路明燈.
第三律: 人類欲自救却無能為力
人類一直想 “通天”, 想 “揚名” (創世記 11:4), 叛逆的人不斷篡奪神的特權, 其结果是與神分離. 歷世歷代, 人類用各樣自己的方法 (humanism) 試圖用自以為正的策畧來彌合神與人之間的裂口峽谷: 善行, 宗教, 哲學, 道德, 教育等, 但一切都是徒勞. 正如聖經所說, “有一條路, 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箴言14:12).
道德:
道德 (我們的義) 都不是得救的途徑. 聖經說,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以賽亞 64:6). 真正的道德乃是人得救後, 聖灵使人更新成聖, 在這過程中, 人願意反照神的屬性, 並尊敬我們所事奉的上帝, 的果子. 但道德不是得救的條件. 人的善行永遠達不到神的標準, 但人不論罪有多深, 神總是愛人. 這就是恩典.
政治:
聯合國自1942年一月一日創辦以來, 到今天 (2013) 巳有71年的歷史. 世界和平的目標並沒有達到, 而且, 照聖經所預言的, 每况逾下. 神是完美的, 是不變的. 很可能因為一句政治口號 “CHANGE”, 讓Barack Obama 于2009年登上美國總統的寶座, 但 單單是 “改變” 不能解决人的問題, 只有依靠那 “不改變” 的神, 才能.
善行:
天主教巳往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 就是把 “稱義” 與 “成聖” 混在一起. 稱義是白白的, 完全是神的恩典, 是一次的經歷. 成聖是得救後的好行為, 是一生的功夫. 善行就好像一大群人, 從加州太平洋岸, 游泳到夏威夷去, 有些人一下水便淹死, 有些人可以游一段距離, 但所有的人都必滅亡於汪洋中. 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善行得救, 我們是藉信心靠耶稣的善行得救.
哲學:
被稱為偉大三重唱 (the great trio) 的德國頭腦極富想像力的三位無神論哲學家, 馬克斯 (Marx), 佛洛伊德 (Freud), 尼采 (Nietzsche), 他們提供對十九世紀人類行為 的解釋.
• 馬克斯: 經濟 (錢) 是人類問題的答案.
• 佛洛伊德: 性慾 (色) 是人類心理問題的根源.
• 尼采: (權) 力的意志是解决人類問題的方法.
事實上, 這些以人為本的哲學, 不但沒有解决人類問題, 反而投下了一個有破壞性的陰影, 波及到今天. 其實這三個哲學思想所提出拯救人類的方法, 正是聖經所指出的罪. 就是說罪 “就像肉體的情慾 (色), 眼目的情慾(錢), 並今生的驕傲 (權).” 而且特别指出 “這都不是從父來的, 乃是從世界來.” (約一2:16).
教育:
蘇格拉底 (Socrates) 對人類的墮落和人心的罪性的觀念沒有深刻的體驗, 所以他很天真幼稚地說: “知識就是美德.” 但知識從那裏來? 從教育而來.
加爾文說, “提倡教育的目的乃是使人透過工作與生活去認識神, 並把神當作神來榮耀衪.”
又說, “人的真智慧在於認識神是創造主和救主. 因此, 什麼是教育的內容? 就是始於神的第一本書—-聖經. 然後領悟到全部真理都是由神而來. 然後, 我們應該學習神的第二本書—-大自然—-所啟示的真理.”
所以, 加爾文強調教育必需與基督的屬靈教導, 神恩典的更新能力, 基督十架的救贖連接起來. 如果缺乏這些因素, 教育確實地只能製造更大的破壞.
看看上一世紀你便知道 1941 年納粹主義的德國是文化修養最高的國家. 他們的領袖都看歌劇, 聽Wagner 的交響樂. 其中你可以找到最高標準的教育體制. 但文化的修養, 教育的發達, 却沒有辦法去防止 (Auschwitz 奧許維次 ) 集中營中所發生的悲劇. 估計有一百萬到四百萬的猶太人在其中被毒氣燻死.
全世界偉大的學府—-Oxford, Cambridge, Harvard, Yale, Princeton—-都是基督徒開辦的, 最初的宗旨乃是以傳揚基督為目標. 但是它們今天却反對基督教. 請不要忘記, 它們的存在都是基督徒血汗和犧牲的結果.
第四律: 十字架才是惟一的救法
人既無法自救, 神就親自下來拯救我們.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從耶穌的宣告可獲两個明顯的推論: 第一, 真理是絕對的, 是排它的. 其次, 真理是可知的. 既然道成肉身的耶穌是可以被我們認識, 衪又是真理, 所以真理是可以被我們認識的. 因此我們的信仰不是撲朔迷離的玄學, 而是符合現實, 或說是與現實一致的.
論到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必需明白十字架的三個重要因素:
• 人的罪: 耶穌在十架上的地位應屬我們, 但衪代替你我受苦受死
• 神的公義: 神不以有罪為無罪. 衪的憤怒必從天而降. 問題是降在誰的身上? 降在你我的身上? 還是降在掛在十架上的基督身上? 客西馬尼 (Gethsemane) 園是耶穌上十字架前禱告的地方. 語言學家都知道—-客西馬尼—-此字是榨油機之意. 客西馬尼園內種滿了橄欖樹, 並有榨油機. 正如橄欖被壓出油, 耶穌甘心為你我被壓出血. 衪心被重担所壓. 甘願遵行父神旨意, 為你我壓碎. 當時魔鬼給主的試探是 “繞過” 十架. 但耶穌禱告說, “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
• 神的愛: 宇宙的創造主竟然為我們死! 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這是一個敬虔的奧秘. 十架是不可愛的, 是被人鄙視的. 但今天人把小小的十架鑲上小粒鑽石作裝飾品, 因為它的價值乃是在記念耶穌曾經被掛在其上, 是重價的珍寶, 比鑽石更寶貴, 而且是白白賜給我們的.
除了聖經之外複印數目最多的是那一本書? 就是偉大的著作之一的 <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 這本流芳百世的書. 作者是 約翰本仁 (John Bunyan). 他的一生中, 大部份的時間都用在修補壺子鍋子上. 這本 <天路歷程> 是寓言故事. 內中主角名字叫 Christian, 他背着重擔啓程. 目的是要到達一個完美的天國城 (Celestial City). 整個故事是描述他在漫長的途中所遇到生命中各種不同的盛衰興敗, 痛苦與試探, 和一生中不斷对世界, 对肉体, 对罪的奮鬥和爭戰, 最終到達那榮耀的目的地. 我相信書中的描述是他親身經歷過的, 否則他很難會寫出這樣一本書.
他以很深的洞察力告訴我們, 這位朝聖者 Christian, 穿着破爛的衣衫, 背負難以忍受的重担, 來到一個小山, 他在那裏遇見十字架. 但他正在尋找往天國城的路的時候, 他竟然發現除非經過十字架的道路, 否則沒有辨法進入天國城. 當他舉目仰望十字架, 他就不由自主地跪下來, 轉眼之間, 重担也從他的背上滑下來. 他發現他與神的交通變得非常個別和很親近. 但這不是故事的結束! 當朝聖者Christian 除去他內疚與罪的重担後, 他發現有新的重担加在他身上. 這個重担雖然重, 但却輕省, 好像有人幫他背負一般. 原來這是他蒙召的開瑞. 他看見有三位光明的天使迎接他.
• 第一位是黎明的天使, 他對朝聖者 Christian說, “你的罪巳獲赦免了.”
• 第二位是白天的天使, 他把朝聖者的破爛的衣服剝去, 給他一套新衣服.
• 第三位是黃昏的天使, 他在 Christian 之額上蓋上印, 再給他一幅卷軸—-就是指引他旅程的地圖, 使朝聖者知道進天國城的門當行的路.
這三位天使到底代表了甚麼?
• 第一位天使滿足他屬靈的需要.
• 第二位天使提供他物質上的需要.
• 第三位天使參予他理性上的需要, 並給他工具來指示他的行程.
基督徒的生活包括三個領域—屬靈的領域, 現實的領域, 或邏輯的領域. 這三樣東西都不是互相排斥的. 我們的神是非常現實的神. 衪供應我們屬靈的需要, 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 衪用理性和智慧引導我們. 讓我們蒙愛的人今生有豐盛的生命, 將來有榮耀的歸宿. 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這是神賜我們的恩典的道路. 總括言之:
- 我們不是說這條路是世界上有很多通天的宗教道路, 而基督教只是其中的一條.
- 也不是說這條路是上帝有很多通天的道路, 而衪只不过是選了這一條道路.
- 這條路是十字架的道路. 神的公義, 聖潔, 慈愛, 和人的罪性, 還有邪惡與苦難是不能完全和諧的, 只能单单在十字架上能夠同時聚集會合 (converge) 而獲得協調. 所以十字架的道路是惟一通天的道路. 這是神的智慧.
- 這條路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 (希伯來書 10:19-20), 因為它能夠更新人的生命並给人永生的盼望.
- 這條路是人與神和好的惟一出路.
- 這條路是以耶稣命名的道路. 所以使徒保羅說, “除祂 (耶穌)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4:12).
- 這條路是基督教 (福音) 的核心信仰. 初期 (第一世紀) 教會稱基督教為 “這道 (使徒行傳 4:12)”. 因此保羅說,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 神的奧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哥林多前書 2:1-2).
第五律: 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和生命中的主
論到基督教的信仰, 魯益師寫 (C.S. Lewis) 道: “虛假是毫無價值的, 真理是具無限的重要性. 沒有一樣東西是近乎重要的 (moderately important).” 他是在強調基督的信息是獨特的, 這獨特的信息驅使我們要面對一個信仰上的決擇, 因為如果這信息是真實, 我們就必需以行動來嚴肅地回應此真理. 我們應有的回應是:
- 承認自己是罪人.
- 自已願意悔改歸神.
- 相信耶穌基督之死及復活是為了我.
- 透過禱告來親自接納衪作我個人生命的救主和生活中的主 (嚴格地說, 不是我們接納祂, 乃是祂先接納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