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C Lo 盧天賜 (revised April 21, 2012)
天堂內有無層次之區分? 這是經常被問的問題 (FAQ—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 之一. 藉着這等次之別, 是否某些基督徒, 由於他們一生的善行, 與那些在臨終前勉強過關的基督徒相比, 可以在天堂內獲得較高的地位或更優等的存在質素? 也許神學家史鮑爾 (R.C. Sproul) 的答案會出人意外. 他認為天堂中的獎賞的確有程度上不同的. 他不但相信天堂的獎賞有分別, 他同時也相信地獄的刑罸的嚴厲性也有分別.
這個問題之存在可能是由於改革宗 (Protestant) 所強調的 “因信稱義” 的教義所至. 我們不斷地被提醒: 我們的好行為絕不能作我們進天堂的依據, 而唯一能進天國的途徑是藉相信基督, 使祂的功德 (merits) 歸到我們身上. 我們強調這個基礎教義到一個程度使人不知不覺地傾向一種想法, 以為好行為是無足輕重的和對基督徒將來的生命是全無關聯的. 但歷史性的改革宗是把 “因信稱義” 如此詳加說明的—-我們進天堂之道是靠基督之功, 然而神所應許給我們的獎賞是依据我們個人之功.
聖奧古斯丁說, 我們之所以能作任何 “接近好” 的事都是靠神的恩典, 而我們所作的任何好事都不能全好, 只是向好方向接近, 所以在神的要求下是不能達到配得獎賞的程度. 然而, 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 神根据我們的順服巳經决定給我們獎賞, 祂這個決定就是奧古斯丁所謂 “神為祂自已所作的工在我們裏面加冕 (crowning His own works within us).”
這句話似乎引發了一條解經的線索: 既然我們的善行是出於神的恩典, 我們便一無所誇. 所以一切含有自誇成分的善工, 都不蒙獎賞. 如果我們的善行是讓神的工作冠上榮耀, 使神榮上加榮, 那一定是件討神喜悅的事. 所以懷着不配的態度去做一些榮神益人的事, 便一定不會有功利主義的成分了.
顯然地, 當一個人在長期的年日中忠心事奉他的主人, 數十年如一日, 將來在天上主人會表揚他, 說, “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但那些勉強合格的基督徒也只能靠他臨終前的小小寶貴善行來期待他的賞賜了. 两種人的容量大大不同. 所以當我們的孩子自年幼便信主, 這是何等的福份. 當我們的長輩尚未信主, 我們不焦急嗎?
還有, 當我們思想這FAQ時, 我想我們應帶着一個透視性的眼光去看這等次上的分別: 在天堂中第一等次和第十等次的區別, 與能進天堂和不能進天堂之差距, 相比之下是微不足道的. 有人這樣說: 在天堂, 每個人自己的杯都是滿溢的, 但不是每個人的杯大小都是一樣. 所以在天堂裡每個人都會滿意主的安排, 沒有妒忌, 沒有心裏不平. 新約聖經中至少有25次 (例: 太5:12; 路6:23等) 論及我們所得的獎賞 (reward) 是根据我們的工作, 此真理不容忽視.
這裡又引發了另一個 FAQ: 犯人信耶穌就可以上天堂, 好人因不信耶穌就下地獄, 公平嗎? 馬可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一個故事: 有一個少年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 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所以答案是: “好人” 的 “好” 只不過是人為相對的善 (relative human goodness), 與上帝絕對的善是完全不同的. 在上帝面前, 人人 (甘地, 希特拉, 保羅, 等) 都是罪人. 唯有相信耶穌才能獲得上帝的良善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參考:
• “Now, That’s a Good Question!” by R.C. Sproul; pp. 287-288.
• “True For You, But Not True For Me” by Paul Copan, page 146.
• 本 blog: “論地獄” (August 25, 2011)
• 本blog: “天堂與地獄 (December 13,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