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C. Lo (盧天賜); January 26, 2015
初期教會是個在動蕩中誕生的教會。然而她也是一個在使徒領導下的興旺教會。甚麼是她成長的秘訣呢?我们要從聖經中尋找答案。
使徒行傳 (Acts 2:42-47)
42他們都專注於使徒的教導和彼此的團契,擘餅和祈禱。43眾人都心存敬畏;使徒們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44信的人都聚在一處,凡物公用,45又賣了田產和家業,照每一個人所需要的分給他們。46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聖殿裏敬拜,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坦誠的心用飯,47讚美上帝,得全體百姓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他們都專注於使徒的教導 (Acts 2:42)
「使徒的教導」在NKJV 版本中譯作「使徒的教義 Apostles’ doctrine」。在 NIV版本中則譯作「Apostles’ teaching」與中文同義。
很多人認為「教義」是個可怕的字眼,是學者和神學家的専利,非一般基督徒應注意的事。很多人說,「不要和我談教義,我不需要教義,我只需要耶穌。」問題是,如果你對教義一無所知,你又如何能真正認識耶穌?
- 祂是你想像力中的耶穌?
- 祂只是一位老師,一位先知的耶穌?
- 祂是西方通靈的泛神論者的(Pantheists of the Western Spirituality) 耶穌?
- Oprah Winfrey 的耶穌?— 不相信祂來到世界是為了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也不相信祂是唯一通天的道路。
- Deepak Chopra 的耶穌?— 相信耶穌是一位通靈的嚮導(spiritual guide),幫助別人逹到啓蒙 (enlightenment) 的境界。這位印度泛神論者曾寫了一本倡銷書 “The Third Jesus — The Christ we cannot Ignore” 為了對 John MacCarther 牧師所寫的 “Jesus You Can’t Ignore” 唱對臺戲。換句話說,Chopra 的耶穌與印度教和佛教的「大師 Guru」無異。
- 祂是歷史上的耶穌?
- 祂是聖經紙頁內所描述的耶穌?
- 你知道耶和華見證人的耶穌和摩門教的耶穌是與基督教的耶穌不同的嗎?
唯有熟悉教義的人才能分辨。除了對耶穌的看法不同外,還有很多事情另我們分心: 在六十年代,靈恩派運動在講枱上大顯身手。靈恩派人仕不談別的,只談屬靈恩赐的外在表現,如方言,神醫等, 讓人分心,對讀經冷淡。另外還有人以「合一」作藉囗,把教義放在一邊置之不理,認為這樣做就可避免爭論,達到屬靈美好團契(Spirit-filled fellowship/church)的目標。他們把各種在聖經上的重要道理降到最㡳層的共同點,如博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基本倫理。至於有爭議的真理, 如三位一體,基督神性,唯一道路,等教義視為不值一談,以達到弟兄和睦的目標。他們稱此為聖靈充滿的和平團契或教會。其實這種平安不是真平安乃是假平安。可是,若信徒不持之以恆地讀經,明白教義,教會是無法成為聖靈充滿的教會的。聖灵充满和明白教義是一体的两面。所以恆心讀經是初期教會的第一個特徴。
眾人都心存敬畏;使徒們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 (Acts 2:43)
教會中每人靈命不同,意見不同。所以教會必須由有屬靈權柄的人來主導。但如何確立屬靈的權柄呢?神在初期教會以神蹟奇事來確立使徒的權柄。今天沒有一個人有像使徒那麼大的權柄,神在這時代用團隊來作教會施行決策的機制。有些教會在大事(如聘牧,建堂)上甚至要求所有帶領同工有一致的看見,否則寧可等待,以此法作為聖靈認許的印記。但沒有一個尺碼可以適合所有的體形。每個教會在聖靈帶領下,自己要決定屬灵權威的系統。
信的人都聚在一處,凡物公用 (Acts 2:44)
初期的使徒教會的第二個特徴是: 門徒們常常在一起,並且分享私有財產。
為什麼他們常在一起?因為他們喜歡在一起禱告。有人説,「一個禱告的家庭是一個不會分裂的家庭。」或許我們可以稍微改說一些,「一個禱告和一起玩耍的家庭是一個不會分裂的家庭。」初期教會是有很多玩耍之樂的。他們一起領受神的愛。他們一起享受基督的平安。他們一起分享從使徒來的教訓(如主日講道內容的分享)。他們一起用飯。當時教會的擘餅聚會是與用饍溶合在一起的。所以主的晚餐桌子不是祭壇,也不是講壇, 乃是一種神聖的喜慶。但有一件事情,我們今天乍看起來很難接受,就是「凡物公用」。早期教會的完滿和被人羨慕,被這件事打了一大折扣。有人甚至認為聖經主張實行共產主義。這是錯誤的解經。現在讓我們思想「凡物公用」的真義:
在無神論的極權制度中,國家擁有一切。國家決定個人的需要和願望。財富和資源在高壓政策下决定如何分配。但聖經的經濟觀是,神擁有一切,因祂是使無變有的創造者和設計師。人賦予自由使用神所賜給他的資源的杈利。我們可以甘心願意地分我們的財物給有需要的人。最後,聖經無論是新約或舊約都同意私有杈是合理合法的。舊約中十誡有一條是「不可偷盜」,另一條是「不可貪戀人的房子…. 並他一切所有的」。這都是說明神是允許並要保護選民的私有財產權(出埃及記20)。新約使徒行傳講述到一對夫妻亞名拿尼亞和撒非拉,他們告訴使徒要把田產賣了,把所有的錢全交給教會。但當他們成交後,卻把一小部分扣押下來作為己用。結果彼得責備他們,「房子本來就是你的私人財産,賣後的錢也是屬你们的;為什麼你所做的與你告訴我們的是不一致呢?你們是在欺哄神了。」從彼得對他們的責備,知道當時擁有私人財產是合法的。現在我們明白「凡物公用」的意義了:
- 聖經並沒有命令我們必須把我們的私有財產 (田產家業) 分給別人。
- 初期教會信徒之所以如此做乃是因為他們甘心願意要這樣做。
- 他們的做法是為了討主的喜悅。因為神愛那些甘心樂意施予的人。
- 在當時基督徒活在極動蕩且受迫害的環境中,這是明智之舉。因為若不把自己有餘的分享給有需要的弟兄姊妹,遲早會被羅馬政府充公沒收。
立約的關係 (Covenant Relationship)
你看,當是教會的光景,真是一個我們羨慕的模式:他們一起禱告,一起用饍,一起擘餅,一起敬拜,一起玩耍,一起團契。我們不能不問,「夠境甚麼東西使他們編織在一起呢?」答案是一個字:「約 covenant」。
舊約時代,神透過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以色列人便成了聖潔的國民。這裹的聖潔有兩個意義:(1)分別為聖;(2)獲得神聖潔的形象。摩西的約(Mosaic Covenant) 是一個有條件的約,神說,「如果你們守約我就賜給你們我聖潔的形象,也就是一種另你們滿足的特權。」這就是神所說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在設立最後晚餐時説,「這是我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在此約中,門徒也成了聖潔的國民。但有一點我們要記着,就是摩西是基督的預表之一,所以耶穌比摩西更美, 更偉大 (申命記34:10),又如希百來書作者所述:他 (基督)比摩西配得更多的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人比房屋更尊榮 (希百來書3:5)。
總㧷而言,在新舊約中,以色列人與今天的基督徒,一起進入約中,都成了聖潔的國民。這個約是有相重方向的。為了幫助弟兄姊妹容易記得,我們可用十字架的標誌來解釋:十架垂直的豎梁代表神與我們立約,十架的橫梁,是弟兄姊妹彼此立約。一梁不正,整個架子便會掉下来。但問題是我們怎樣把這個觀念應用在實際生活上?哥林多前書10:16-17 給我們一些抽象的啓示:
16我們所祝謝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17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然人多,仍是一體,我們同享一個餅。
這兩節經文有兩個重覆的鑰字,或鑰意,就是「同領」和「合一」。這也可以說是一個字,就是「同」。約是「同」的基礎。也可說是「同」是約所結的果子,沒有約就没有同。有件奇妙的事,就是這以基督教立國的美利堅「合衆」國的希伯來文譯意是「約之領土 Land of the Covenant」。但注意「同」不是意見要相同;教會不是思想管制的地方,也不是一個排除異己的地方,乃是一個各人有自由思想的地方。「同」乃是代表各人雖不「同」但在基督裏卻可以有同心的可能性 [A=C, B=C, then A=B; C 代表基督 Christ] 。這是甚麽意思呢?我們現在就要從抽象的層次進入現實的層次了。希伯來書9:16-17 給我們啓示:
16凡有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17因為人死了,遺囑才有效力;立遺囑的人尚在,遺囑就不能生效。
這裏的「遺命」就是「約」的意思。今天「遺囑」的英文全寫是「the will of testament」。我們知道遺囑是無效的,除非立遺囑的人死了才能使它生效。垂直的約是我們與主的關係;此約的有效性全在乎基督的死,巳经实现了。同樣地,橫向的約,就是我們與弟兄姊妹的關係,也在乎我們的死。這「死」就是「捨己」。正如約翰一書3:16節所說的:
16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lay down our lives for our brothers) 。
捨己就是把別人的好處 (interest) 放在自己的好處之先。當然捨己也包括殉道,但是如果你連捨己也不做不到,很難讓我想像到神會揀選你作祂的殉道者。亞里士多德曾說,「我最好的朋友就是當他祝福我的時候,他的祝福乃是完全為了我的好處。」有時我們祝福別人,也 有為了自己的好處的成份。捨己是一種在约中的責任,甚至可說是一種債務。我們由抽像的層面進到現實的層面;現在再由現實的層面進到實踐的層面。新約聖經中「彼此」或「互相」一詞 (one another/each other) 在 NIV 中出現十九次之多:彼此洗脚; 彼此相爱; 彼此建立; 彼此接纳; 彼此勸免; 彼此問安; 彼此服事; 彼此担當; 彼此寬容; 彼此順服; 彼此教導; 彼此安慰; 彼此敼勵; 彼此挑旺; 彼此認罪; 彼此款待; 彼此謙卑; 彼此原諒 (两次)。如果把「彼此」的觀念也包括在內,可能達五十次之多。
態度的更新, 生活形態的更新
這些實踐的行為會給信徒帶來態度的改變。過去是「我」或「我的」的心態,現在是「我們」或「我們的」的心態。(from I, Me, My –to– We, Our, Ours) 正如耶穌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一般,「我們在天上的父。」態度的改變也會帶來生活形態的改變。信徒不但常常在教會見面,也在非宗教形式的環境,如餐廳,運動室,或星吧克咖啡廰等環境有非正式的交誼,為要增進彼此手足之情,戰友(我們是基督精兵)的鼓勵,更重要的是培養「問責性 accountability」。這種在約中的交往不但路加醫生在強調,使徒約翰也重覆這種相向的約的觀念:約翰一書1:3 是例也。
3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傳揚給你們,為要使你們也與我們有團契 (或相交),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
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坦誠的心用飯 (Acts 2:46)
為何他們在家中聚會?當時耶路撒冷有至少三千多基督徒。那裏有如此大的房子作主日崇拜?他們想出「家庭教會 ekklesiola」的觀念。如果每個家庭只可容納20人,那就需要150個家庭和至少150個小組組長。如果每個家庭只可容納10人,那就需要300個家庭和最少300個小組組長。我們不能不問,「那裏來那麼多可作領䄂之才的人?」答案很簡單。因為初期教會注重門徒訓練。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注重教義的研究和追求。唯有願意追求真理的人,才能成為小組長,小牧師。或許在未來的兩年,我們應該注意信徒造就,不要過份注重人數的増加。我常常想,如果我們在過去四年內,把教會重㸃放在根基建造上,我們今天是一個怎樣光景的教會?我們弟兄姊妹都知道愛神, 愛人, 關心未信主的人等道理。我們也知道傳福音的三步曲,就是 3 P:(1)與人親近Presence; (2) 宣吿福音Proclamation; (3) 說服别人 Persuasion。頭兩步我們都做得不錯,但第三步是需要下很多功夫的。我們一般所聽到信徒的辯道大都是粗略且無深度的,談不上甚麼說服力。彼得前書三章15 節說,「只要心裏奉主基督為聖,尊他為主。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要隨時準備答覆」。
可惜我們肉体的天性是就輕避重,急功近利,愛走捷徑,希望甚麼事都可立桿見影。但聖經告訴我們,教義,真理,難題等都需要像初期教會的信徒一般,恆心 (steadfastly) 去學習教義的,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説服别人。
恆心學習,努力讀經是教會復興的先決條件。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小組長,小牧師,神如何把得救的人數加給教會?試想想,如果突然有三十多未信主的人參加主日聚會,我們能夠有足夠的「靈力」去培養他們嗎?如果沒有,他們遲早都會流失,一時的興奮終必變成失望。
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Acts 2:47)
這裏「得救的人」英文是「being saved」。此詞真是耐人尋味;一個人不是得救就是不得救。什麼是「正在得救?」我想那些「正在得救」中的人肯定是未得救的人。但他們是巳被聖靈光照,自己為罪,為義,為審判責備自己的人。因為一個人若不被聖靈光照,若不知道自己有需要是不會來教堂的,要他信主就不用談了。但這一步是聖灵的工作,人只能配合。
我常常把教會比喻為醫院,我們都是病人,教會同工是護仕,耶穌是大醫生。有誰喜歡去醫院?不管醫院的建築物多堂皇,它的位置多適中,交通多方便,停車場多寬闊,仍無人會願意進醫院的。但有一天他發覺自己真的病了,他雖然不願意去,但他卻不去不成。這是他獲醫治的開始。我們應該為本地區的屬靈風氣祈求,求主讓人知道自己是病人。這樣,神會照祂的智慧,把一些「正在得救的人」按着教會的灵力賜給教會,讓我們有做護士的機會。今天的教会有時 “似乎过份” 把時間和能量投资在不信主的人身上而忽畧了教導和建立已經在教會中間的信徒。初期教会把培養领袖視為最基礎性的要務,目的為要讓他们可以回答那防礙失落者相信耶穌的問題。所以得救人數增多不是傳福音的目的,乃是培養領袖和門徒訓練和恆切讀經的必然结果。這不是說我們不用傳福音要等到完全裝備好了才傳福音。這乃是説明一個觀念上的因果関係,是一個邏輯上的先後,而不是一個時間上的先後。在時間上,門徒訓練與傳福音應是同時開始的,因為傳福音也是操練門徒訓練的一部份。正如華倫牧師所說,「不要在意教會增長,有生命的東西是自然會生長的。」這個因果関係的了解成為動蕩中的教會增長的指路明燈。
葛培禮 (Billy Graham) 的佈道會都有數以百計的人決志。 有人問他, “葛培禮博士, 雖有那麽多人信, 但你是知道的, 前門雖大, 後門也不少, 大部份決志者都流失了, 你應注重門徒訓練。” 葛培禮回答道, “神呼召我只做一件事, 就是傳福音. 門徒訓練留給別人做. 但我深知你所講的問題, 所以我常為此事懇切禱告.” 果然在祷告一段時間後,神聽葛培禮的禱告. 後來他遇到Dawson Trotman, 葛培禮極力鼓勵他作門徒訓練的工作。這弟兄後來創辦了導航會 (Navigators), 專作門徒訓練的工作,两人雙管齊下, 為神國奉献一生。
不容易的功課
最後,我們還要面對一個巨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培養在約中的生活行為和新生活的習慣?如果能夠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過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人生?知易行難。但這個「難」是可以克服的。秘訣就是:自動自發 (self-motivation), 和恆切不輟(steadfastness)。除此以外,別無它法。舊約中神的子民屢次背逆神的教訓。神藉耶利米先知向子民演一個喻言故事。見耶利米書35:1-10節:
神叫耶利米先知去見一群名叫利甲族 (Recabites) 的外邦人並請他们到聖殿裏一個房間内喝酒。但神預知他們是不會喝的. 神乃是藉此教訓子民。利甲族人坐下来後,耶利米手持托盤,上面擺設盛滿香酒的碗和杯。但這群人心裏不安,一言不語。後來其中一人,他是群中的領䄂,站起来說,「对不起,我们不能喝。因為我们的老祖宗約拿達 (Jonadab) 吩咐我们子孫们不可喝任何酒,要住帳棚, 不可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 他們决心過遊牧生活, 遊牧人是不可能安居下來種葡萄園的。」结果:
耶和華教訓不順命的百姓
耶 35:14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
耶 35:15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
耶 35:16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
耶和華懲罰不順命之民:
耶 35:17 因此,耶和華萬軍之 神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耶和華賜福順命之民:
耶 35:18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
耶 35:19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你看!神就大大祝福這群外邦人。
我们面对一個發人心省的挑戰:如果這些異教徒能憑他们純粹的毅力能遵守一套老祖宗的强硬規則而獲祝福,難道我们這批被聖靈賦予超自然能力的選民,不能遵守聖經教訓,而受詛咒嗎?他們對死人的教訓尚且遵守, 難道我們對永生神的教訓便置知不理嗎? 當我们决心去实行時,本来的「知易行難」慢慢地变成「行易知道」而本来的「免強而行」慢慢地变成「喜樂的甘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