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C. Lo (盧天賜); March 3, 2014
耶穌是「討神喜悅」的模範
新約聖經中有三次神從天上用人可聽到的聲音向耶穌說話。
第一次是耶穌受洗後從水裏上來,天開了,聖靈如鴿子降在耶穌身上,有聲音從天上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
第二次是耶稣的登山變相:一天耶穌帶着三個門徒— 彼得,雅各,約翰– 來到山頂上,耶穌在他們面前變象,面耀如日頭,衣服潔白如光,突然摩西,以利亞顯現與耶穌對話,三門徒俯伏在地上,有彩雲覆蓋他們,然後有聲音從天上説「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你們要聽他。」(太17:5)
第三次是在耶稣得勝地進了耶路撒冷聖城,向群衆講道後,説「父呀,我榮耀你的名。」然後父神在天上回應說,「我巳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8)
我們有甚麼事情比榮耀神的名和討神的喜悅更能獲得神的稱許?討神喜悅應是我們人生的目標。我們如何討神的喜悅呢?有一節聖經可以把答案的精粹表達出來:「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這是耶穌教訓門徒所說的話。
甚麽叫做「求」?
未得救的人是不㑹追求神的。因為人的墮落天性是抵擋神,遠離神,逃避神,經上說「世上無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世人不會明白神,也不會追求衪(羅3:10-11)」。但他們的確在追求,究竟他們在追求甚麼?他們所追求的不是神自己, 乃是神的好處:今生的快樂,心裡的平安,罪惡感的解除。人不㑹追求神,只有耶穌來尋找我們,祂說,「我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當我們被耶穌尋到後,那就是我們尋求神的開始,而且我們的尋求是不會落空的,因為「尋找的必定尋見,叩門的就必為他開門。」(太7:7)。
甚麽叫做「神的國」?
從主禱文我們可以在實行的層面上对神的國畧有了解。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時說「你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然後繼續說,「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可見「神的國」與「行神的旨意」是一體的兩面。在地上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為神國作見證。遵行神的旨意的地方, 就是神的國。
甚麽叫做「神的義」?
「求神的義」是甚麽意思呢?簡言之,就是「做神眼中看為對的事」。聖經中的例子極多,但有幾節可以把神的義提綱挈領地表達出來:
- 彌迦先知 (Micah):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彌迦6:8)
- 義人雅各 (James, the Just):
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1:27)
- 主耶穌 (Lord Jesus):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6:31)
- 華倫牧師(Rick Warren):
在他經典之作「標竿導向的敎會 Purpose Driven Church」問世後五年, 他寫下一本書名叫「標竿導向的人生Purpose Driven Life」在書中他指出五項在神面前是對的而且是必須做的事:
- 愛神
- 成為神家中一分子
- 像基督
- 服事基督
- 傳揚基督
所以如果我們能行公義,愛鄰舍,照顧有需要的人,不與世俗為伍,遵循主耶穌的「金律」, 並以神國的事為念,我們便榮耀神並蒙祂的喜悅了。然而我們如何能做到這些呢?讓我們看看兩位門徒遇見復活主的經歷,記在路加福音(24:13-35)上。
以馬忤斯的道路
耶穌復活後的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 (Emmaus) ,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他們彼此談論过去三天內在耶京所發生的這一切事。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屬灵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耶穌先問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和失望, 因為他們還未相信復活的事。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c.f. 路 24:13-18) 諷刺的是,耶穌才是真正知道事實的真相的人。
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且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素來所盼望的彌赛亞, 竟然死在惡人的手中, 我們只聽到謡傳説他巳復活了, 但真假不得而知” (c.f. 路 24:19-20) 。從 這裏我們可看到兩原則:
- 主與我們相遇是我們想不到的。祂有祂的時間, 地點和環境。
- 人是不能理解神的事的,除非祂向我們啓示祂自己。
耶稣的啓示使兩個門徒的心火熱起來。同樣地, 當我們透過讀經,靈修,事奉,而與主同行,我們便能夠明白神啓示給我們的旨意。我們若不明白神的旨意,又如何去遵守行衪的旨意呢?所以與神同行是增加我們對神的認知(change of consciousness)。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路 24:25-27) 。門徒經歷到認知上的更新。
三人日行,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耶穌非常願意與人同住, 因祂的名字是“以馬內利” (c.f. 路 24:28-29) 。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c.f. Luke 24:30-31)
眼睛明亮是信心增長 (change of conviction) 的記号, 使他們回想到與主同行的經歷。信心的確定,必帶來良心的更新(change of conscience) 。倆門徒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路 24:32)?
而良心的更新是實行神的旨意的原動力。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傳揚主的復活,為復活的主作福音的見證。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以馬忤斯的道路是成聖的道路
福音與宗教不同的地方是恩典與人本主義的區別。宗教重功德(do, do, do and don’t, don’t, don’t)而福音是基督在十架上的「成了(It is done!)」。宗教注重我能為神明做些甚麼事,而福音的重㸃是神巳經為我們做了甚麽事。宗教是以人的行為為本,而福音是論到生命的改變和更新(transformation or renewal of life)。基督徒的成聖是建立在這基礎上。我們從與主同行而認識祂(renewal of consciousness)為始點,進而接待祂到我們的家(Ref. 1)中(renewal of conviction),當屬靈的眼睛被開啓後,良心就被更新了(renewal of conscience)。更新的良心是㑹產生好行為的果子。這就是恩典的行為與功德的行為之別了. 這 3C (Ref. 2) 不斷的循環和更新, 豈不是一個成聖的過程嗎 (process of sanctification) ?
References:
(1) “My Heart Christ’s Home” by Robert Boyd Munger.
(2) “Pleasing God” by R.C. Sproul; pp.186-190.